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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撕扯的对象正是一个小孩子!
“你这个婆娘真不懂事,孩子没有了怕什么?只要大人能够活下来,孩子还可以再生!”
“孩子他爹,这可是你的亲儿子啊,是从我身上掉来的血肉。你们要吃就吃我吧,千万留下我的孩子——”
熊储心头猛地一震:“孩子还可以再生?亲生儿子,当爹的要吃掉自己的亲生儿子?”
熊储这一分心,内力自然中断,身体也落在地上。他的整个人突然觉得一片茫然,似乎整个世界都已经混沌一片,不知道身在何处。
那个女子终于撕扯不过自己的男人,孩子已经被抢走,女子已经当场昏了过去。
“住手!”
熊储看见那个男子竟然要把一个活生生小孩子丢进锅里,顿时吓得肝胆俱裂。
九连环步伐发挥出前所未有的速度,两个起落已经赶到了大锅旁边,然后右手一操,刚好接住已经落向大锅的孩子。
但是身体移动过程中,临时一把抓住孩子,身体失去了平衡,结果熊储的右臂接触开水中。
一咬牙,一拧身,把孩子抛了起来,以左脚为轴心一个半旋转,右脚已经飞了起来,刚好踢在那个男人的腰眼上。
噗通——熊储重新接住孩子的时候,那个大汉摔倒在地。
当那个大汉摔倒在的时候,让熊储觉得这个世界已经完全颠倒的一幕发生了!
在傍边的那三四十人,脚底下仿佛装了弹簧,那条大汉落地的一瞬间,所有人冲了上去把他抬起来,然后扔进了大锅里!
啊——唔——
惨叫了半声,仅仅惨叫了半声!
因为那条大汉的脑袋被送进大锅,满锅的滚水直接把两只耳朵烫掉了,然后就是脸上的肉烫掉了,然后,然后,然后熊储抱着孩子,俯身抓起已经晕过去的那个女子如飞而去。
熊储跑一路,吐一路,因为那些人已经完全疯了。
大汉仅仅一个脑袋被送进大锅,两条腿还在拼命挣扎,但是那些人已经蜂拥而上,开始撕咬起来。
血腥气再次弥漫开来,让熊储想到了小树林里面的三具白骨,让他不得不跑。
面对一群已经疯了人,谁也无能为力。熊储真的很担心,下一个被吃掉的,很可能就是他自己。
“裘大哥,这是一千两银子。我杀了他的丈夫,也就是这个小孩子的父亲。请你们丐帮帮忙照顾一下,让这个女人今后能够把孩子养大。”
熊储连夜返回南阳找到了丐帮八袋弟子裘万山,然后把一对母子交给他,然后一人一骑离开洛阳,然后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然后只能向西茫然而去。
原本准备好好考察一下徐鸿儒的造反大军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熊储已经没有任何心情看下去了,因为返回来的时候,不断发现骨架,没有一副骨架上面有肉。
而且熊储曾经准备刺杀一批囤积居奇,见死不救的土豪。可是在附近跑了两个时辰,看见的全部都是残垣断壁,那些地主土豪家里全部都是累累白骨。
毫无疑问,灾民一旦起来暴动,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为富不仁的土豪劣绅,已经不需要他这个杀手多此一举了。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熊储突然发现,威力最强大的杀手,其实并不是专职杀手,而是把自己当死人的那些老百姓!
他们可以赤手空拳打进土豪劣绅家里,他们可以赤手空拳和官军正面搏杀,他们能够真正做到前赴后继,视死如归。
这是任何一个杀手都无法办到的,但是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办到了。
责怪那些灾民丧尽天良,没有人性吗?熊储觉得似乎哪里不对。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父亲要把自己的儿子活生生的给煮了?没有人能够回答熊储的疑惑。
徐鸿儒起兵造反,错了?还是对了?同样没有人能够回答熊储的疑惑。
数十万人造反,不管是叛军还是官军,最后被杀的至少有数十万人。
那么,谁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是造反的那些老百姓吗?好像不对。
是那些官军吗?好像也不对。
朝廷说那些造反的人是刁民暴民,老百姓说朝廷里是昏君奸臣。
朝廷要维护自己的体制和尊严,官军要执行上级的命令,老百姓只要得到一口救命粮。
他们都有理由,而且都可以说得理直气壮。
那么究竟是谁错了?
熊储不知道。
他不过是一个奴隶出身,然后当了两年杀手,如此复杂的问题,他从来就没有想过。
他唯一知道的,不管谁对谁错,老百姓总是最倒霉的。
穷急了,饿疯了,竟然可以把自己的孩子活活吃掉,老百姓难道是自愿的吗?
显然不是。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这是逍遥子每每喝醉以后,最喜欢念的一句话。
在这个时候突然想起逍遥子的这句话,熊储突然觉得自己更加茫然起来。k
他们撕扯的对象正是一个小孩子!
“你这个婆娘真不懂事,孩子没有了怕什么?只要大人能够活下来,孩子还可以再生!”
“孩子他爹,这可是你的亲儿子啊,是从我身上掉来的血肉。你们要吃就吃我吧,千万留下我的孩子——”
熊储心头猛地一震:“孩子还可以再生?亲生儿子,当爹的要吃掉自己的亲生儿子?”
熊储这一分心,内力自然中断,身体也落在地上。他的整个人突然觉得一片茫然,似乎整个世界都已经混沌一片,不知道身在何处。
那个女子终于撕扯不过自己的男人,孩子已经被抢走,女子已经当场昏了过去。
“住手!”
熊储看见那个男子竟然要把一个活生生小孩子丢进锅里,顿时吓得肝胆俱裂。
九连环步伐发挥出前所未有的速度,两个起落已经赶到了大锅旁边,然后右手一操,刚好接住已经落向大锅的孩子。
但是身体移动过程中,临时一把抓住孩子,身体失去了平衡,结果熊储的右臂接触开水中。
一咬牙,一拧身,把孩子抛了起来,以左脚为轴心一个半旋转,右脚已经飞了起来,刚好踢在那个男人的腰眼上。
噗通——熊储重新接住孩子的时候,那个大汉摔倒在地。
当那个大汉摔倒在的时候,让熊储觉得这个世界已经完全颠倒的一幕发生了!
在傍边的那三四十人,脚底下仿佛装了弹簧,那条大汉落地的一瞬间,所有人冲了上去把他抬起来,然后扔进了大锅里!
啊——唔——
惨叫了半声,仅仅惨叫了半声!
因为那条大汉的脑袋被送进大锅,满锅的滚水直接把两只耳朵烫掉了,然后就是脸上的肉烫掉了,然后,然后,然后熊储抱着孩子,俯身抓起已经晕过去的那个女子如飞而去。
熊储跑一路,吐一路,因为那些人已经完全疯了。
大汉仅仅一个脑袋被送进大锅,两条腿还在拼命挣扎,但是那些人已经蜂拥而上,开始撕咬起来。
血腥气再次弥漫开来,让熊储想到了小树林里面的三具白骨,让他不得不跑。
面对一群已经疯了人,谁也无能为力。熊储真的很担心,下一个被吃掉的,很可能就是他自己。
“裘大哥,这是一千两银子。我杀了他的丈夫,也就是这个小孩子的父亲。请你们丐帮帮忙照顾一下,让这个女人今后能够把孩子养大。”
熊储连夜返回南阳找到了丐帮八袋弟子裘万山,然后把一对母子交给他,然后一人一骑离开洛阳,然后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然后只能向西茫然而去。
原本准备好好考察一下徐鸿儒的造反大军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熊储已经没有任何心情看下去了,因为返回来的时候,不断发现骨架,没有一副骨架上面有肉。
而且熊储曾经准备刺杀一批囤积居奇,见死不救的土豪。可是在附近跑了两个时辰,看见的全部都是残垣断壁,那些地主土豪家里全部都是累累白骨。
毫无疑问,灾民一旦起来暴动,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些为富不仁的土豪劣绅,已经不需要他这个杀手多此一举了。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熊储突然发现,威力最强大的杀手,其实并不是专职杀手,而是把自己当死人的那些老百姓!
他们可以赤手空拳打进土豪劣绅家里,他们可以赤手空拳和官军正面搏杀,他们能够真正做到前赴后继,视死如归。
这是任何一个杀手都无法办到的,但是那些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办到了。
责怪那些灾民丧尽天良,没有人性吗?熊储觉得似乎哪里不对。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个父亲要把自己的儿子活生生的给煮了?没有人能够回答熊储的疑惑。
徐鸿儒起兵造反,错了?还是对了?同样没有人能够回答熊储的疑惑。
数十万人造反,不管是叛军还是官军,最后被杀的至少有数十万人。
那么,谁是真正的杀人凶手?
是造反的那些老百姓吗?好像不对。
是那些官军吗?好像也不对。
朝廷说那些造反的人是刁民暴民,老百姓说朝廷里是昏君奸臣。
朝廷要维护自己的体制和尊严,官军要执行上级的命令,老百姓只要得到一口救命粮。
他们都有理由,而且都可以说得理直气壮。
那么究竟是谁错了?
熊储不知道。
他不过是一个奴隶出身,然后当了两年杀手,如此复杂的问题,他从来就没有想过。
他唯一知道的,不管谁对谁错,老百姓总是最倒霉的。
穷急了,饿疯了,竟然可以把自己的孩子活活吃掉,老百姓难道是自愿的吗?
显然不是。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这是逍遥子每每喝醉以后,最喜欢念的一句话。
在这个时候突然想起逍遥子的这句话,熊储突然觉得自己更加茫然起来。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