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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数:2523 最新更新时间:2014-08-15 18:00:00.0]
河水之北谓之阳,洛城位于洛河之北,故名洛阳。居于长安、函谷关之东,又名东都。班固《东都赋》所言,即为此处。
《尚书·禹贡》:大禹治水,分天下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洛阳属豫州,居天下之中。古豫州包括今河南大部,兼有山东西部和安徽北部。
熊储送走了李信和小红姑娘,又暗自感叹了一番,这才悄悄溜回自己的房间。
吃了早餐以后,再也不想听有关昨夜变故的传说,熊储跨上烟云罩一路向东疾驰,直奔洛阳而来,离开了函谷关这个是非之地。
有了李信的提醒,知道自己无意之中已经站到了福王朱常洵的对立面上,而且把别人的两个禁军副统领张栩、赫连昊给杀了。这是他在没有人委托的情况下,第二次“免费杀人”。
其实第一次并没有免费杀人,不过是免费削断了张栩的一条右腿而已。真正杀人的罪名,应该记到方千寻姑娘的头上,可惜别人肯定不会听他的分辨。
不管怎么说,小心无大错。
所以熊储并没有进入洛阳城的核心区域,而是沿着洛河来到了城东的马市。
这里是贩夫走卒、三教九流汇集的场所,喧嚣之中谁也不知道隐藏着什么。
和李信的彻夜长谈,让熊储仿佛一夜之间彻底长大了,也成熟了。再也不是此前那种少不更事的莽夫,已经属于胸有沟壑的江湖人物。
他知道,马市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乌烟瘴气,喧嚣不已,实际上这里水很深。
只要水深了,龙是不一定有,但是什么乌龟王八都可能存在。要说这里卧虎藏龙,深不可测,那也不为过。
大四海客栈高有四层,给人一种鹤立鸡群之感,而且就在闹市中心。
大四海客栈虽然门脸不是很豪华,但是此处四通八达,地理位置不错,隔着老远都能看到。
这个地方并不是第一次来,逍遥子曾经带着熊储来过三次,住了一个月之久。
熊储还记得,大四海客栈在门外迎客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人们都叫他老王。
不过那个时候的熊储,还是一个少年。人们的注意力都在逍遥子身上,谁也不会为一个不懂事的少年浪费时间。
熊储认准了方向之后,这才左手提着青釭剑,右手牵着自己的宝马烟云罩,在闹市中缓缓而行,目的是要感受一下这个喧嚣的世界。
可惜好景不长,熊储刚好看见几个人在谈论马匹,有一匹枣红马看起来十分精神,他本来想过去凑热闹,没想到一阵呐喊打破了街面上的平静:“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刹那间,大街上的人群两边一分,前面已经传来惊叫声:“快跑啊,宋家三公子又在抓人了!”
熊储是出来观察情况,了解目前江湖态势的,他并不想惹事。
不想惹事,并不代表熊储就会怕事,更不会躲着。
既然没有准备躲着,所以他就牵着马,保持着原来的速度继续前进,目标还是大四海客栈。
街道上的人群已经全部站到了两边店铺的墙根儿,所以此前显得很拥挤的街道,一下子变得空旷起来。
街道上变得空旷,剩下熊储和烟云罩这一人一马缓步而行,就显得非常刺眼,因此就成了街道两边万众瞩目的焦点。
熊储脸上出现了少有的平静。
自从昨天晚上看见了独狼和他的马队那一场视死如归的群战,熊储现在看任何事情都变得古井无波。
可是,平静的脸庞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熊储的双眼就已经开始放光。
一个杀手,如果双眼放光,那绝对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事情。
对于江湖来说,当一个杀手发现某一件事情非常有趣,那一... -->>
[本章字数:2523 最新更新时间:2014-08-15 18:00:00.0]
河水之北谓之阳,洛城位于洛河之北,故名洛阳。居于长安、函谷关之东,又名东都。班固《东都赋》所言,即为此处。
《尚书·禹贡》:大禹治水,分天下为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洛阳属豫州,居天下之中。古豫州包括今河南大部,兼有山东西部和安徽北部。
熊储送走了李信和小红姑娘,又暗自感叹了一番,这才悄悄溜回自己的房间。
吃了早餐以后,再也不想听有关昨夜变故的传说,熊储跨上烟云罩一路向东疾驰,直奔洛阳而来,离开了函谷关这个是非之地。
有了李信的提醒,知道自己无意之中已经站到了福王朱常洵的对立面上,而且把别人的两个禁军副统领张栩、赫连昊给杀了。这是他在没有人委托的情况下,第二次“免费杀人”。
其实第一次并没有免费杀人,不过是免费削断了张栩的一条右腿而已。真正杀人的罪名,应该记到方千寻姑娘的头上,可惜别人肯定不会听他的分辨。
不管怎么说,小心无大错。
所以熊储并没有进入洛阳城的核心区域,而是沿着洛河来到了城东的马市。
这里是贩夫走卒、三教九流汇集的场所,喧嚣之中谁也不知道隐藏着什么。
和李信的彻夜长谈,让熊储仿佛一夜之间彻底长大了,也成熟了。再也不是此前那种少不更事的莽夫,已经属于胸有沟壑的江湖人物。
他知道,马市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乌烟瘴气,喧嚣不已,实际上这里水很深。
只要水深了,龙是不一定有,但是什么乌龟王八都可能存在。要说这里卧虎藏龙,深不可测,那也不为过。
大四海客栈高有四层,给人一种鹤立鸡群之感,而且就在闹市中心。
大四海客栈虽然门脸不是很豪华,但是此处四通八达,地理位置不错,隔着老远都能看到。
这个地方并不是第一次来,逍遥子曾经带着熊储来过三次,住了一个月之久。
熊储还记得,大四海客栈在门外迎客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人们都叫他老王。
不过那个时候的熊储,还是一个少年。人们的注意力都在逍遥子身上,谁也不会为一个不懂事的少年浪费时间。
熊储认准了方向之后,这才左手提着青釭剑,右手牵着自己的宝马烟云罩,在闹市中缓缓而行,目的是要感受一下这个喧嚣的世界。
可惜好景不长,熊储刚好看见几个人在谈论马匹,有一匹枣红马看起来十分精神,他本来想过去凑热闹,没想到一阵呐喊打破了街面上的平静:“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刹那间,大街上的人群两边一分,前面已经传来惊叫声:“快跑啊,宋家三公子又在抓人了!”
熊储是出来观察情况,了解目前江湖态势的,他并不想惹事。
不想惹事,并不代表熊储就会怕事,更不会躲着。
既然没有准备躲着,所以他就牵着马,保持着原来的速度继续前进,目标还是大四海客栈。
街道上的人群已经全部站到了两边店铺的墙根儿,所以此前显得很拥挤的街道,一下子变得空旷起来。
街道上变得空旷,剩下熊储和烟云罩这一人一马缓步而行,就显得非常刺眼,因此就成了街道两边万众瞩目的焦点。
熊储脸上出现了少有的平静。
自从昨天晚上看见了独狼和他的马队那一场视死如归的群战,熊储现在看任何事情都变得古井无波。
可是,平静的脸庞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熊储的双眼就已经开始放光。
一个杀手,如果双眼放光,那绝对发现了非常有趣的事情。
对于江湖来说,当一个杀手发现某一件事情非常有趣,那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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