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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王君华怎会自杀?
金兀术急忙接过信纸一看,只见信纸上果然是王君华的亲笔,写着她如何因为嫉恨花溶,毒杀了陆文龙,现在自知罪孽深重,对不起四太子,又惊又怕,整天提心吊胆,只好自杀服罪……
花溶接过王君华的“认罪书”,匆匆浏览一遍,又看看王君华极其可怖的死法,但身上却穿得十分华丽,是她最精美的一套衣服,显然并不是仓促死去的。
她放下信笺,细细看看四周,转身出去。
鼻端的药味除掉,心里却泛起极大的疑云。王君华之死,自然是罪有应得,自己早就巴不得她死了。可是,这一死,又显得扑朔迷离,依照王君华的性子,会“畏罪自杀”,显然是绝无可能的。
只是,谁又能令她写下遗书,然后心甘情愿自杀?
她一死,算是除掉一个仇敌。可是,秦桧又怎能除掉?
秦桧会不会借口就不再送上门了?
她觉得十分蹊跷,却怎么也理不出一个头绪。
入夜。
狂欢的野人们开始饮一种棕榈树的叶子酿制的酒。两个野人用那种大的陶罐盛着,举到秦大王面前,毕恭毕敬:“大王,请喝……”
秦大王接过,喝了一大口,野人们的酒完全及不上当初海岛上抢来的宋宫廷酒。当时的酒大多是一种酒酿,纯度并不高,类似今天的醪糟之类的,所以才有“李白斗酒诗百篇”之类的,否则,醉也给醉死了,还写什么诗?宋朝时提纯度大大增强,但野人们用的棕榈树燃烧熏制,只是临时的简单加工,类似于一种慢性中毒,所以,他们喝起来,就逐渐进入一种微醺的状态,直到发狂尽兴。
秦大王一生不知从童贯、蔡京等走海路的财富里,品尝了多少的上等美酒,这酒下去,火辣辣的低劣,令人再也不愿喝第二口。但他生来随性,见野人们津津有味,自己也再喝一大口,睁大眼睛一看,一对载歌载舞的女野人又举着陶罐走来。
白天见过的那名女野人赫然在列。她眼睛奇大,貌似是这队女野人中最漂亮的一个,嘴唇上唇环绕来绕去,闪闪发光。
火光下,上身****的女野人们扭动腰肢,那是一种令人喷血的舞蹈,几个鼓点下来,秦大王一看,只见身边的安志刚,果然流下一滴鼻血,痴痴呆呆的。
他骂一声:“没出息的东西!”
安志刚摸摸鼻子,一阵灼热。
“去吧去吧,看中哪个女野人,就要哪个。妈的。”
“多谢大王。”
安志刚欣喜若狂,像其他男野人一样,抱住一个喜欢的女野人便钻进了旁边的棕榈树林,开始尽兴地风流快活。
近年来,由于生存环境的困难,加上部落间的战争,死伤很大,所以野人部落急于繁衍后代,也欢迎这些外来的男人加入,大家毫不为奇,一个女人可以有几个丈夫,一个男人也可以有好几个妻子,生下的孩子,都是族里的孩子,大家共同抚养,很难辨识谁是谁的亲生子。
秦大王再喝一口酒,只见那个野人女郎还盯着自己,眼里闪着野性的光芒,他赶紧扭开头,鼻端一热,生怕自己的鼻血也流出来,那就丢脸丢大了。
野人女郎名叫茜茜莎草,看得出,她对秦大王兴趣浓厚,盯着他,并不跟其他向她示爱的男子离去。一抬手,将手里的一枚画着大眼睛的花鼓抛过来。这类似于宋国的抛绣球之类的,秦大王怕被砸中,一侧身,立刻躲开。茜茜莎草见这个大个子身手竟然如此敏捷,眼里更加发出兴趣的光芒。
秦大王哭笑不得,生平第一次被女人倒追,反浑身不自在,总觉得这个茜茜莎草眼大如牛,看起来鬼鬼祟祟的。他吐一口吐沫,大声说:“妈的,老子看来是不喜欢这些女野人,怎么越看越觉得奇怪?”
流鼻血的感觉也消失了,甲之珍珠乙之砒霜,又喝一口酒,才长叹一声:妈的,也许老子真的老了!
对面的暗处,一双猫头鹰一般的眼睛紧紧盯着他,半晌,才跑回去。
屋子里破天荒地在暗夜亮灯。
耶律隆续单腿跪地,像一条凶悍的野狗忽然看到了主人,声音柔和得跟他的面貌成了极大的反差:“主公,小将愿意亲自率兵大战金军……”
耶律大用脸上罩着黑色的面具,听不见丝毫的呼吸之声,仿佛他从不需要呼吸。他走几步,步伐也是悄无声息,同在屋子里的耶律隆续都感觉不到。这也是他令人敬畏的地方,耶律隆续根本就从来不敢直视他的“目光”——就像凡人不敢目睹天神。
“主公,我们得到消息,这次的骚扰,是金军的一支三千人队伍,好像是有备而来,由于万夫长完颜莫拉率领……”
金军出动万夫长,这根本不是一个好兆头。可是,耶律大用却傲然抬高他黑色的头颅,仿佛一个决胜... -->>
自杀?王君华怎会自杀?
金兀术急忙接过信纸一看,只见信纸上果然是王君华的亲笔,写着她如何因为嫉恨花溶,毒杀了陆文龙,现在自知罪孽深重,对不起四太子,又惊又怕,整天提心吊胆,只好自杀服罪……
花溶接过王君华的“认罪书”,匆匆浏览一遍,又看看王君华极其可怖的死法,但身上却穿得十分华丽,是她最精美的一套衣服,显然并不是仓促死去的。
她放下信笺,细细看看四周,转身出去。
鼻端的药味除掉,心里却泛起极大的疑云。王君华之死,自然是罪有应得,自己早就巴不得她死了。可是,这一死,又显得扑朔迷离,依照王君华的性子,会“畏罪自杀”,显然是绝无可能的。
只是,谁又能令她写下遗书,然后心甘情愿自杀?
她一死,算是除掉一个仇敌。可是,秦桧又怎能除掉?
秦桧会不会借口就不再送上门了?
她觉得十分蹊跷,却怎么也理不出一个头绪。
入夜。
狂欢的野人们开始饮一种棕榈树的叶子酿制的酒。两个野人用那种大的陶罐盛着,举到秦大王面前,毕恭毕敬:“大王,请喝……”
秦大王接过,喝了一大口,野人们的酒完全及不上当初海岛上抢来的宋宫廷酒。当时的酒大多是一种酒酿,纯度并不高,类似今天的醪糟之类的,所以才有“李白斗酒诗百篇”之类的,否则,醉也给醉死了,还写什么诗?宋朝时提纯度大大增强,但野人们用的棕榈树燃烧熏制,只是临时的简单加工,类似于一种慢性中毒,所以,他们喝起来,就逐渐进入一种微醺的状态,直到发狂尽兴。
秦大王一生不知从童贯、蔡京等走海路的财富里,品尝了多少的上等美酒,这酒下去,火辣辣的低劣,令人再也不愿喝第二口。但他生来随性,见野人们津津有味,自己也再喝一大口,睁大眼睛一看,一对载歌载舞的女野人又举着陶罐走来。
白天见过的那名女野人赫然在列。她眼睛奇大,貌似是这队女野人中最漂亮的一个,嘴唇上唇环绕来绕去,闪闪发光。
火光下,上身****的女野人们扭动腰肢,那是一种令人喷血的舞蹈,几个鼓点下来,秦大王一看,只见身边的安志刚,果然流下一滴鼻血,痴痴呆呆的。
他骂一声:“没出息的东西!”
安志刚摸摸鼻子,一阵灼热。
“去吧去吧,看中哪个女野人,就要哪个。妈的。”
“多谢大王。”
安志刚欣喜若狂,像其他男野人一样,抱住一个喜欢的女野人便钻进了旁边的棕榈树林,开始尽兴地风流快活。
近年来,由于生存环境的困难,加上部落间的战争,死伤很大,所以野人部落急于繁衍后代,也欢迎这些外来的男人加入,大家毫不为奇,一个女人可以有几个丈夫,一个男人也可以有好几个妻子,生下的孩子,都是族里的孩子,大家共同抚养,很难辨识谁是谁的亲生子。
秦大王再喝一口酒,只见那个野人女郎还盯着自己,眼里闪着野性的光芒,他赶紧扭开头,鼻端一热,生怕自己的鼻血也流出来,那就丢脸丢大了。
野人女郎名叫茜茜莎草,看得出,她对秦大王兴趣浓厚,盯着他,并不跟其他向她示爱的男子离去。一抬手,将手里的一枚画着大眼睛的花鼓抛过来。这类似于宋国的抛绣球之类的,秦大王怕被砸中,一侧身,立刻躲开。茜茜莎草见这个大个子身手竟然如此敏捷,眼里更加发出兴趣的光芒。
秦大王哭笑不得,生平第一次被女人倒追,反浑身不自在,总觉得这个茜茜莎草眼大如牛,看起来鬼鬼祟祟的。他吐一口吐沫,大声说:“妈的,老子看来是不喜欢这些女野人,怎么越看越觉得奇怪?”
流鼻血的感觉也消失了,甲之珍珠乙之砒霜,又喝一口酒,才长叹一声:妈的,也许老子真的老了!
对面的暗处,一双猫头鹰一般的眼睛紧紧盯着他,半晌,才跑回去。
屋子里破天荒地在暗夜亮灯。
耶律隆续单腿跪地,像一条凶悍的野狗忽然看到了主人,声音柔和得跟他的面貌成了极大的反差:“主公,小将愿意亲自率兵大战金军……”
耶律大用脸上罩着黑色的面具,听不见丝毫的呼吸之声,仿佛他从不需要呼吸。他走几步,步伐也是悄无声息,同在屋子里的耶律隆续都感觉不到。这也是他令人敬畏的地方,耶律隆续根本就从来不敢直视他的“目光”——就像凡人不敢目睹天神。
“主公,我们得到消息,这次的骚扰,是金军的一支三千人队伍,好像是有备而来,由于万夫长完颜莫拉率领……”
金军出动万夫长,这根本不是一个好兆头。可是,耶律大用却傲然抬高他黑色的头颅,仿佛一个决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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