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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欢确实不懂女人,从他十六岁在路边洗头房被huā枝抬占的女人夺去童贞开始,这些年身上经常缺钱,但很神奇的是,不论有钱没有钱,身边却一直不缺女人。
然而他不得不承认,他真的不懂女人。
他不懂女人为什么笑着笑着突然又哭了,也不懂女人为什么明明爱得深沉,见了心爱的男人却跟见了仇人一般龇牙咧嘴,女人太复杂了,像一本永远读不懂的天书。
叶欢不知道,高胜男说出这句话时内心真正的渴望,她希望他尝试着懂她,她很简单,只要愿意,真正看一眼就能懂,对他永远没有保留。
叶欢摸着鼻子岔开了话题:“幸好破案用不着懂女人”
高胜男重重叹气,这家伙像根木头,闻弦歌而知雅意这种事情他永远学不会。
其实高胜男也不懂叶欢,叶欢不是木头,他只是装成了一根木头。
男人不懂女人,女人不懂男人,正因为这种男女间的悬念,世界才变得这么美好,玄妙。
………,………,………,………,………,………,……………………,………,………………,………
破案用不着懂女人,懂凶手就行。
高胜男带着叶欢来到了西单的某个huā卉市场,那株价值千万的粱祝兰huā是在兰博会里出现的,兰博会已散,京城的huā卉市场或许能找到线索。
娄胜男的逻辑思路没错,很正常只可惜太正常了,反而显得有点愚笨,叶欢对她的做法有点不以为然,他实在不觉得这样找线索会有什么效果基本和大海捞针的性质是一样的。
不过冷艳俏丽的女刑警此刻干劲十足,一股出手便能将凶手立斩马下的磅礴气势,连走路都仿佛带着凛冽正义的罡风,叶欢自然不敢轻捋虎须,反正蓝剑大队暂时放了他的假,干脆就陪她玩玩好了。
一连走访了几家huā草店铺,高胜男跟每家店铺的店主寒暄,说起莲瓣兰,每个店主都露出一副艳羡的模样,再说起莲瓣兰中的极品粱祝店主们的眼睛更是红得跟兔子似的,表情很狰狞,反正叶欢这会儿看谁都像凶手。
高胜男显然对走访很不满意,极品粱祝这样名贵的兰huā,如果真有店主见过或听说过的话一定会得意洋洋的到处炫耀,很明显,这个市场上的店主们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株兰huā的存在,更别提兰huā背后的凶杀案了。
走访毫无收获,高胜男有点泄气。
“叶欢,你有什么主意吗?”
“有没有想过从受害者的家人入手调查?这很明显是一桩谋财害命问问他的家人死者最近周围有没有出现某些陌生人之类的”“已经查过毫无线索。”
叶欢耸肩:“那我也没主意了老实说,我唯一能帮你的地方就是如果你在大街上看到凶手了,我可以一个兔儿蹬把他放倒,其他的我可真帮不上忙。”
“走吧明天继续走访。”高胜男垂头丧气道。
叶欢奇道:“你们〖警〗察办命案不都是几个小时或十几个小时就破案了吗?现在距离案发已经好几天,你怎么一点都不急呀?”“谁告诉你破命案只要几个小时?”
“电视新闻上不都这么说吗?某某地方发生命案我英勇机智的公安干警在案发后几个小时之内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然后一位大肚子的警官再一脸严肃的对着镜头自吹自擂几句,世界依然美好,地球依然和平……………”
高胜男踹了他一脚,笑骂道:“去你的!不准埋汰我们〖警〗察,几个小时能破获的命案其实用不了太多技术含量,现在很多杀人犯作案时都是一时冲动,根本没想过掩藏形迹,被逮个正着或被路口监控录象拍下的很多,按图索*之下,几个小时抓个犯人还是挺容易的,但最怕的就是现在这种早有预谋,不留作案痕迹的命案,凶手作案前进行过周密的计划…安排,作案时情绪冷静,手段残忍,作案后非常专业的清除所有痕迹,有着充分的反侦察能力,这样的命案一旦发生,只能靠推理或者一些辅助线索逐条分析排除,由此来锁定凶手,总之,过程非常麻烦,有的案子拖个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载才告破,还有的案子只能成为悬案,永远也破不了,想几个小时破这个案子,简直是做梦。”叶欢唉声叹气:“看来世上的悬案又要多一桩了”高胜男怒冲冲朝他一晃拳头,不满道:“谁说这桩会成为悬案?
你等着,姑奶奶非破了它不可!”
叶欢闻言一怔,脸上顿时露出淡淡的忧伤。
“当年我还是小处男时,路边洗头房里的熟女也是这么说的”
离开huā卉市场前,高胜男眼角随意瞟过一家huā店,忽然神情一凛,沉声道:“慢着!”
叶欢吓了一跳,不会这么走狗屎运吧?这表情分明就是那种非常狗血的“无心插柳”呀。
“怎么?发现线索了?”叶欢有些惊喜道。
高胜男不答,只是沉声道:“跟我来。”
叶欢亦步亦趋跟了上去,同时暗运内力,紧张的戒备四周,仿佛杀人凶手会突然窜出来暴起伤人。
二人走到那家huā店内,高胜男朝huā店老板道:“老板,给我一束致瑰,红色的。”
叶欢越发紧张了,无数悬疑推理电视剧的剧情告诉他,现在正是〖警〗察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时候,很显然,现在二人的身份是情侣,而店老板正是嫌疑人,至少也是某个知情人士他们必须不着痕迹的接近店老板,然后……一举拿下!
跟叶欢的紧张情绪不一样的是,高胜男表现得很轻松,而且脸上一直带着一种淡淡的笑容就好象她和叶欢真是一对陷入热恋中的男女朋友一般。
店老板看也不看两人,径自从店里抱出一束已经包装好了的红色玫瑰,血红的颜色像火焰,像鲜血,娇艳欲滴。
高胜男朝叶欢挑了挑眉:“给钱。”
叶欢不动声色,立马掏出钱给店老板。
高胜男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抱着玫瑰便走出了店门。
叶欢呆了几秒,然后紧跟着她出门,走了数十米远之后,叶欢才压低了声音道:“怎么样?要不要我拿下他?我的身手不错刚才我也观察了一下那店老板,应该不是练家子,他那样儿的我一个人可以放倒十个……”
高胜男楞了一下,道:“为什么要拿下他?人家卖个huā儿招你惹你了?”
叶欢也楞住了:“你你不是发现情况了,所以找个买玫瑰的借口进去侦察吗?”
高胜男哭笑不得:“谁告诉你我进去是为了侦察?”
“不然你干嘛买玫瑰?”
“我为什么买玫瑰呢?”
“是啊为什么呢?”
妾胜男忍着笑意,慢吞吞道:“因为呀,我就是想要你送我一束玫瑰,就这么简单。”
叶欢:气………”
谁说女人不容易懂?这不挺单纯的么?
………,………,………,………,………,………,………,………,…,…,………,………………,
叶欢当晚便回了军营。
他发现陪高胜男查案根本就是一件很无谓的事情,她的查案方法就是四处瞎走瞎逛,再跟huā店老板随便扯几句无关痛痒的家常照这种查法儿猴年马月才能抓到凶手。
欢哥决定不伺候了于是不顾高胜男苦苦哀求,非常坚定的回了军营。
再过十几天就要军事演习了,现在的叶欢已真正将自己当成了军人,军事演习这么热闹的事情怎能少了他参加?他一直打算演习的时候托个炸药包摆个董存瑞造型呢。
进军营的时候已是晚上叶欢气冲冲的直奔何平的办公室,不敲门也没喊报告叶欢砰的一脚踹开门:“姓何的,你个孙子太... -->>
叶欢确实不懂女人,从他十六岁在路边洗头房被huā枝抬占的女人夺去童贞开始,这些年身上经常缺钱,但很神奇的是,不论有钱没有钱,身边却一直不缺女人。
然而他不得不承认,他真的不懂女人。
他不懂女人为什么笑着笑着突然又哭了,也不懂女人为什么明明爱得深沉,见了心爱的男人却跟见了仇人一般龇牙咧嘴,女人太复杂了,像一本永远读不懂的天书。
叶欢不知道,高胜男说出这句话时内心真正的渴望,她希望他尝试着懂她,她很简单,只要愿意,真正看一眼就能懂,对他永远没有保留。
叶欢摸着鼻子岔开了话题:“幸好破案用不着懂女人”
高胜男重重叹气,这家伙像根木头,闻弦歌而知雅意这种事情他永远学不会。
其实高胜男也不懂叶欢,叶欢不是木头,他只是装成了一根木头。
男人不懂女人,女人不懂男人,正因为这种男女间的悬念,世界才变得这么美好,玄妙。
………,………,………,………,………,………,……………………,………,………………,………
破案用不着懂女人,懂凶手就行。
高胜男带着叶欢来到了西单的某个huā卉市场,那株价值千万的粱祝兰huā是在兰博会里出现的,兰博会已散,京城的huā卉市场或许能找到线索。
娄胜男的逻辑思路没错,很正常只可惜太正常了,反而显得有点愚笨,叶欢对她的做法有点不以为然,他实在不觉得这样找线索会有什么效果基本和大海捞针的性质是一样的。
不过冷艳俏丽的女刑警此刻干劲十足,一股出手便能将凶手立斩马下的磅礴气势,连走路都仿佛带着凛冽正义的罡风,叶欢自然不敢轻捋虎须,反正蓝剑大队暂时放了他的假,干脆就陪她玩玩好了。
一连走访了几家huā草店铺,高胜男跟每家店铺的店主寒暄,说起莲瓣兰,每个店主都露出一副艳羡的模样,再说起莲瓣兰中的极品粱祝店主们的眼睛更是红得跟兔子似的,表情很狰狞,反正叶欢这会儿看谁都像凶手。
高胜男显然对走访很不满意,极品粱祝这样名贵的兰huā,如果真有店主见过或听说过的话一定会得意洋洋的到处炫耀,很明显,这个市场上的店主们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株兰huā的存在,更别提兰huā背后的凶杀案了。
走访毫无收获,高胜男有点泄气。
“叶欢,你有什么主意吗?”
“有没有想过从受害者的家人入手调查?这很明显是一桩谋财害命问问他的家人死者最近周围有没有出现某些陌生人之类的”“已经查过毫无线索。”
叶欢耸肩:“那我也没主意了老实说,我唯一能帮你的地方就是如果你在大街上看到凶手了,我可以一个兔儿蹬把他放倒,其他的我可真帮不上忙。”
“走吧明天继续走访。”高胜男垂头丧气道。
叶欢奇道:“你们〖警〗察办命案不都是几个小时或十几个小时就破案了吗?现在距离案发已经好几天,你怎么一点都不急呀?”“谁告诉你破命案只要几个小时?”
“电视新闻上不都这么说吗?某某地方发生命案我英勇机智的公安干警在案发后几个小时之内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然后一位大肚子的警官再一脸严肃的对着镜头自吹自擂几句,世界依然美好,地球依然和平……………”
高胜男踹了他一脚,笑骂道:“去你的!不准埋汰我们〖警〗察,几个小时能破获的命案其实用不了太多技术含量,现在很多杀人犯作案时都是一时冲动,根本没想过掩藏形迹,被逮个正着或被路口监控录象拍下的很多,按图索*之下,几个小时抓个犯人还是挺容易的,但最怕的就是现在这种早有预谋,不留作案痕迹的命案,凶手作案前进行过周密的计划…安排,作案时情绪冷静,手段残忍,作案后非常专业的清除所有痕迹,有着充分的反侦察能力,这样的命案一旦发生,只能靠推理或者一些辅助线索逐条分析排除,由此来锁定凶手,总之,过程非常麻烦,有的案子拖个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载才告破,还有的案子只能成为悬案,永远也破不了,想几个小时破这个案子,简直是做梦。”叶欢唉声叹气:“看来世上的悬案又要多一桩了”高胜男怒冲冲朝他一晃拳头,不满道:“谁说这桩会成为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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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胜男不答,只是沉声道:“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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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走到那家huā店内,高胜男朝huā店老板道:“老板,给我一束致瑰,红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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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老板看也不看两人,径自从店里抱出一束已经包装好了的红色玫瑰,血红的颜色像火焰,像鲜血,娇艳欲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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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胜男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抱着玫瑰便走出了店门。
叶欢呆了几秒,然后紧跟着她出门,走了数十米远之后,叶欢才压低了声音道:“怎么样?要不要我拿下他?我的身手不错刚才我也观察了一下那店老板,应该不是练家子,他那样儿的我一个人可以放倒十个……”
高胜男楞了一下,道:“为什么要拿下他?人家卖个huā儿招你惹你了?”
叶欢也楞住了:“你你不是发现情况了,所以找个买玫瑰的借口进去侦察吗?”
高胜男哭笑不得:“谁告诉你我进去是为了侦察?”
“不然你干嘛买玫瑰?”
“我为什么买玫瑰呢?”
“是啊为什么呢?”
妾胜男忍着笑意,慢吞吞道:“因为呀,我就是想要你送我一束玫瑰,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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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现陪高胜男查案根本就是一件很无谓的事情,她的查案方法就是四处瞎走瞎逛,再跟huā店老板随便扯几句无关痛痒的家常照这种查法儿猴年马月才能抓到凶手。
欢哥决定不伺候了于是不顾高胜男苦苦哀求,非常坚定的回了军营。
再过十几天就要军事演习了,现在的叶欢已真正将自己当成了军人,军事演习这么热闹的事情怎能少了他参加?他一直打算演习的时候托个炸药包摆个董存瑞造型呢。
进军营的时候已是晚上叶欢气冲冲的直奔何平的办公室,不敲门也没喊报告叶欢砰的一脚踹开门:“姓何的,你个孙子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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