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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方的用了一些辣椒,做了红油黄瓜伴凉面,一家人坐在院子里的石桌上吃饭。
今年开春,她将去年攒的辣椒籽和紫薯都种在了院子里开的一片菜地里。如今,他们家有一百多棵辣椒,三窝紫薯。
紫薯还不能吃,辣椒却是够他们家放开了吃,还能攒下干辣椒,做成辣椒粉。
今年再留些种子,明年就能种十几亩地的辣椒了。紫薯明年也能种两亩地了。
林辰在大明王手下做的很好,虽然还没有正式上过战场,但他比起那些大老粗,毕竟是有点文化的。他记性好,小时候背的一些兵法书都记着呢,在练兵上很有一套的。他还比一般人谦虚好学,能听得进建议。和白晨、小韩、越鹏相互学习,相互讨论,相互取长补短,不但几个人都觉得受益匪浅,关系也好了许多。
“如今东洲和南边各州都已经安定了下来,等今年的夏粮收了,大明王恐怕会出兵北伐,到时候我会请命出征。”林辰道。
大明王发展膨胀的太迅速,一口气用尽之后,便要安定后方,打一下基础。等后方安定之后,自然要出征北伐。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林睿在东洲城做生意,也做的如鱼得水,混的风生水起。
大明王的到来,对东洲城的打击已经逐渐恢复了过来,他当初乘着东洲城许多富商举家搬离,人心惶惶之时,用很便宜的价钱先后买进来十几家铺面,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继续,如今这些铺面只卖出去了一小半,就已经捞回了本钱,还赚了好几千两,他觉得这样下去,他想要成为比姚旭恒还厉害的大商人,还是很容易的。
宁静的夏日夜晚,习习的凉风,天青色的星空,弯弯的月牙,一家人沐浴在银色的月华里,吃饭聊天,说着各种的经历和打算。虽然每一个人都很忙,但忙的很充实。忙里偷闲这样聚在一起说话,更是温馨而安宁。
一直到很晚,他们才收拾东西打算睡觉。
“我去洗碗。”林瑾主动揽过了洗碗的活,这样的活他以前长做,就算如今有了姚子清和绣春,他也没有因为因此就偷懒躲闲,认为这活是女人做的。
“还是我去吧。”绣春阻止住了林瑾。
绣春的年纪其实不大,也就四十三岁而已,在林家养了这些日子,她已经完全恢复了四十三岁的女人该有的身体状态,要不是之前她憔悴衰老的太厉害,如今只怕看着比四十三岁还要年轻呢。
“这怎么行?”林瑾虽然知道绣春做这些活并不累,但总觉得绣春一个长辈,在他们家却像老妈子一样,洗衣做饭,刷锅洗碗做针线的,就算有他们帮忙,也没个闲的时间,这让从小接受‘百善孝为先’理念的他总是觉得很过意不去。
姚子清笑看着绣春和林瑾,有些人天生闲不住,闲着会觉得空虚。绣春又是个自尊心较强,生性勤俭淳朴的人,闲吃闲喝反而会心里过意不去,适当的干点活,在这家里会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精神上会更自信振作。
一番谦让之后,绣春还是没有让林瑾帮忙,一个人去洗碗了。
如今,那张耻辱的,象征着她没有独立人0权,属于别人财产的卖身契,已经被她给毁了,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脊梁骨似乎都挺直了,多做一点活也不会觉得累。
“那大哥,我们去睡了,你也早点睡。”林睿等人纷纷和林辰道别。
林辰在东洲城,虽然离家不是很远,可出于某种考虑,好几天才会回一趟家。他来了,自然该让他和姚子清多呆一会儿。
卧室,清新淡绿色为主色调,锦缎丝绸铺成的宣软的床上。
姚子清没有盖被子平躺着,林辰撩开她的衣襟,因为每日卧兵器而长着一层老茧的大手抚摸着她的肚子,眼中的光彩格外照人。
当初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因为想到姚子清好像并不喜欢孩子而心情还算平静,可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她肚子里这个属于他和她两个人精血结合孕育出的生命,越来越期待,越来越喜爱。他想好了,就算将来她不喜欢这个小生命看,他也会很爱他(她)的。
姚子清也面带笑容,温柔的看着林辰,不为别的,就为了他如此耀眼璀璨的笑脸,她就可以不计较别的,好好的生下,养大这个孩子,好好的爱这个孩子的。
……
油菜籽收割完没几天,小麦也到了收割的时候。
夏天雷雨多,收割小麦必须要尽快,不然一场雷雨,可以让小麦倒伏,甚至发芽,若是运气不好,下一场冰雹的话,就更糟糕了。
很大方的用了一些辣椒,做了红油黄瓜伴凉面,一家人坐在院子里的石桌上吃饭。
今年开春,她将去年攒的辣椒籽和紫薯都种在了院子里开的一片菜地里。如今,他们家有一百多棵辣椒,三窝紫薯。
紫薯还不能吃,辣椒却是够他们家放开了吃,还能攒下干辣椒,做成辣椒粉。
今年再留些种子,明年就能种十几亩地的辣椒了。紫薯明年也能种两亩地了。
林辰在大明王手下做的很好,虽然还没有正式上过战场,但他比起那些大老粗,毕竟是有点文化的。他记性好,小时候背的一些兵法书都记着呢,在练兵上很有一套的。他还比一般人谦虚好学,能听得进建议。和白晨、小韩、越鹏相互学习,相互讨论,相互取长补短,不但几个人都觉得受益匪浅,关系也好了许多。
“如今东洲和南边各州都已经安定了下来,等今年的夏粮收了,大明王恐怕会出兵北伐,到时候我会请命出征。”林辰道。
大明王发展膨胀的太迅速,一口气用尽之后,便要安定后方,打一下基础。等后方安定之后,自然要出征北伐。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林睿在东洲城做生意,也做的如鱼得水,混的风生水起。
大明王的到来,对东洲城的打击已经逐渐恢复了过来,他当初乘着东洲城许多富商举家搬离,人心惶惶之时,用很便宜的价钱先后买进来十几家铺面,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继续,如今这些铺面只卖出去了一小半,就已经捞回了本钱,还赚了好几千两,他觉得这样下去,他想要成为比姚旭恒还厉害的大商人,还是很容易的。
宁静的夏日夜晚,习习的凉风,天青色的星空,弯弯的月牙,一家人沐浴在银色的月华里,吃饭聊天,说着各种的经历和打算。虽然每一个人都很忙,但忙的很充实。忙里偷闲这样聚在一起说话,更是温馨而安宁。
一直到很晚,他们才收拾东西打算睡觉。
“我去洗碗。”林瑾主动揽过了洗碗的活,这样的活他以前长做,就算如今有了姚子清和绣春,他也没有因为因此就偷懒躲闲,认为这活是女人做的。
“还是我去吧。”绣春阻止住了林瑾。
绣春的年纪其实不大,也就四十三岁而已,在林家养了这些日子,她已经完全恢复了四十三岁的女人该有的身体状态,要不是之前她憔悴衰老的太厉害,如今只怕看着比四十三岁还要年轻呢。
“这怎么行?”林瑾虽然知道绣春做这些活并不累,但总觉得绣春一个长辈,在他们家却像老妈子一样,洗衣做饭,刷锅洗碗做针线的,就算有他们帮忙,也没个闲的时间,这让从小接受‘百善孝为先’理念的他总是觉得很过意不去。
姚子清笑看着绣春和林瑾,有些人天生闲不住,闲着会觉得空虚。绣春又是个自尊心较强,生性勤俭淳朴的人,闲吃闲喝反而会心里过意不去,适当的干点活,在这家里会觉得自己是个有用的人,精神上会更自信振作。
一番谦让之后,绣春还是没有让林瑾帮忙,一个人去洗碗了。
如今,那张耻辱的,象征着她没有独立人0权,属于别人财产的卖身契,已经被她给毁了,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脊梁骨似乎都挺直了,多做一点活也不会觉得累。
“那大哥,我们去睡了,你也早点睡。”林睿等人纷纷和林辰道别。
林辰在东洲城,虽然离家不是很远,可出于某种考虑,好几天才会回一趟家。他来了,自然该让他和姚子清多呆一会儿。
卧室,清新淡绿色为主色调,锦缎丝绸铺成的宣软的床上。
姚子清没有盖被子平躺着,林辰撩开她的衣襟,因为每日卧兵器而长着一层老茧的大手抚摸着她的肚子,眼中的光彩格外照人。
当初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因为想到姚子清好像并不喜欢孩子而心情还算平静,可随着时间推移,他对她肚子里这个属于他和她两个人精血结合孕育出的生命,越来越期待,越来越喜爱。他想好了,就算将来她不喜欢这个小生命看,他也会很爱他(她)的。
姚子清也面带笑容,温柔的看着林辰,不为别的,就为了他如此耀眼璀璨的笑脸,她就可以不计较别的,好好的生下,养大这个孩子,好好的爱这个孩子的。
……
油菜籽收割完没几天,小麦也到了收割的时候。
夏天雷雨多,收割小麦必须要尽快,不然一场雷雨,可以让小麦倒伏,甚至发芽,若是运气不好,下一场冰雹的话,就更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