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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夏天,封越复员了。
毒辣的阳光晒走了杨柳与春水的柔曼,晒出一幅结了盐晶的浓墨重彩。
小风指了指一池荷花:“秋天我们早点来采莲蓬,去年就是晚了呢。”
封真穿着白色短袖衬衫倚靠着亭子的朱漆柱子,直挺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神情闲适一语不发。
封越画完一幅写生,甩了甩右手,望着漫无边际的荷塘,顺着小风点了头:“红花莲子白花藕,这里的花开这么艳丽,莲子一定好吃。”
封真扇开一把描了山水的折扇,懒洋洋摇了两下,开口道:“想吃莲子等什么秋天。”
正将近午饭时间,三人在亭中闲聊一阵,收拾了东西,去事先定好的饭店吃饭。
几样清淡而有风味的菜色之后,就是一道甜品桂花莲子。
封越许久没在这么雅致的地方吃过这么雅致的东西,回来之后他休闲在家无所事事,父亲的意思是再去托些关系,让他能混口官家饭吃,然而这关系不是很好托,封越内心也并不想劳烦父亲再替他操心。
反正自己总不会饿死。
闲暇之余,他想四处先散散心画些画,郊区这片生态园风景很不错。而会和封真一起来,是因为对方说有事情想和他聊,封真的朋友小风也很想趁此机会出来游玩,三人于是成了行。
封越在夏季难得的清爽平静中思量着自己重操旧业的可行性,闷头在家画画,不用处理什么人际关系,做的是自己喜欢的事,平静简单。
这样的生活似乎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了,可他知道还是不一样的,他像是从一场年少轻狂的梦里醒了来,心里有点发空,但也少了牵挂和痛楚。
封真喝着加了冰的可乐,他长久的一言不发,像是在思考和酝酿着什么,也像单纯的只是在发呆。
后仰了身体,他翘起了二郎腿,一只手长长地垂在椅子靠背上,转脸避开了封越,望向木质窗格外那片灼热的天。
他忽然觉得叶谦的事情,不和封越提起也没什么了。
叶谦有叶沫文看着,是出不了什么大事的。而他那种人,真的值得封越去喜欢吗,爱情是两个人要过一辈子的东西,他可以说放弃就放弃。
除去私心以外,他忽然之间也有了想法:两年之后封越放下了他,也没什么不好。
咬碎一颗冰块吞入肚中,封真举起了筷子,分别给面前二人一人夹了一只生态鸭大腿,他想要好好的爱他们。
而在封真不知道的时候,叶沫文再次来到封越家中登门拜访了。
“封先生,我等你当兵回来等很久了。”她不善于哀求,也不曾去一再叨扰麻烦过什么人,仪态还在,而封越的父母接待了她两次,看出了她此次的恳切和局促。
封越在她的话语中怔愣,好长时间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我已经和叶谦分手两年了,他的事……早就和我没有关系了。”
“你们之间可能有些误会,我想——”
“不管是什么原因,两年都已经够长了,足够我们开始新的生活,我已经开始了,想必叶谦也是这样吧?”封越打断了她,说到后面,甚至微微地笑了一下。
叶沫文垂下长长的眼睫,眼中流过不易察觉的哀愁,她再次抬起眼来,冲封越的父母温和地说道:“伯父伯母,我想单独和封越说些话。”
“叶……小姐,我真的已经和叶谦没有任何关系了。”封越轻轻地皱了一下眉,“请原谅我是个俗人,一声不响被分手我难过了很长时间,自己也有错所以我不想恨他,但我有想要忘记这个人的情绪和权利。”
叶沫文喝了很多茶,封越的父母始终在场,她不愿意多说。
叶谦的那些往事,如果可以,她会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不和任何人提,她知道哥哥也是这么想的。可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权衡轻重,知道自己不得不出场。
她的哥哥不会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喜欢了就是一辈子,她想,会被哥哥喜欢的人,多半是不会绝情的。
“封越,我这样突然出现和你说这些,可能确实会让你一时间有点难以接受,你先缓两天,我今天的话就先说到这里吧。”叶沫文叹了口轻不可闻的气,璀然一笑,她温柔地说道:“总之请你相信我的哥哥,他是长情并且正直的人,他值得被人爱,也完全担得起。”
封越看着她,在她幽黑的眉目里看到了叶谦的影子。她的眼睛里有愁绪,充盈着光亮的水分,像是叶谦也低垂着眼睫在哀愁,那些水分盈盈的像要凝成泪珠子滚下来。
叶沫文没有眼泪,她的眼睛明亮极了,冲他点了点头,算是道了别。
回到在这座城暂住的居所,她的丈夫抱着一岁多的女儿在小花园里摘葡萄,一旁站着一名服侍的菲佣。
沈嘉墨见她回来,把女儿交给了佣人,他看到她干净的眉眼里有哭过的痕迹。冲她张开双臂,他结结实实地拥抱了她。
“维克多来了消息,他没事。”
科特迪瓦自去年底选后就暴力事件频发,她不得不担心。
男人的手掌覆在她的发心,他的声音低沉的有种安定人心的力量,“你别多想,西非没有危险到那种地步。况且,伊万和维克多都是特种精英部队出来的,真枪实弹上过战场,他们会保护好他。”
“艾滋、瘟疫、内乱……一想到为什么他要去受这些,我就替他心疼。”叶沫文声音干哑,泪水不可抑制地夺眶而出,“他只是比我早出生两分钟而已……那些苦凭什么都是他一个人担,凭什么啊……”
她在最后哭成了撕心裂肺,十四岁那年如果遇到的不是陆家父子,那么现在一切都不会是这样。
可哪会有如果呢,所以现在她只能哭。
叶沫文像是她所演过的那些虚幻角色,在封越看来她是不真实的,就和如今叶谦在他脑海里变得不真实一样。
在封越一次次想要着眼实际,去过眼下现实生活的时候,她像雾霾一样笼罩过来,试图把他拖回那个虚幻世界。
纵然极力抗拒,他最终还是听了那个故事。
天闷热得厉害,叶沫文在咖啡馆冰凉的空气中静静地讲述,“父母的样子其实早就记不太清了,但我们的妈妈确实是当时村子里很有名的美人。”她笑笑的,试图让气氛不是那么紧张,“母亲家里贫苦,做了体操队员,之后到退役也没出什么大成绩。父亲是几代单传的独子,做医生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可能我现在也会是一名医生。”
“……七岁的时候,父母出了车祸,我们的家庭人丁单薄,只能由外婆来抚养我们。可是外婆身体也不是很好,从那时候起,哥哥就会开始和外婆一起分担家务了……到了十四岁,外婆得了治不好的病,可也算不得是绝症,很耗钱,那时候读初中,没有钱日子苦,可是哥哥很能干,他照顾我和外婆,甚至能开始做家教赚一些钱,定时地去给一些有需要的同学做做辅导……我那时候很不懂事,家里穷成那样,可因为一直被哥哥照顾着的缘故,没心没肺的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直到那天……哥哥和往常那样去陆家教功课,可是很晚都没有回来。”
“我担心过他会不会路上出什么事,不小心摔跤?被车撞倒?被人抢钱?但我都猜错了……”叶沫文停顿许久。
在沉闷的夏季里,仿佛所有生物都恹死了,她的声音是死气里的一道闷雷:“陆家那个男人□□了他,哥哥那时候才十四。”
封越走在大街上,是黑黑瘦瘦的一个影子,穿着短袖的格子衬衫,剃了短短的头发,汗水和阳光一起刺痛了他的眼睛。
在漫无目的茫然无措的时候,他唯一能想到的是,或许自己最先需要一些酒。
找了间普通的酒吧落了座,他在柔... -->>
次年夏天,封越复员了。
毒辣的阳光晒走了杨柳与春水的柔曼,晒出一幅结了盐晶的浓墨重彩。
小风指了指一池荷花:“秋天我们早点来采莲蓬,去年就是晚了呢。”
封真穿着白色短袖衬衫倚靠着亭子的朱漆柱子,直挺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神情闲适一语不发。
封越画完一幅写生,甩了甩右手,望着漫无边际的荷塘,顺着小风点了头:“红花莲子白花藕,这里的花开这么艳丽,莲子一定好吃。”
封真扇开一把描了山水的折扇,懒洋洋摇了两下,开口道:“想吃莲子等什么秋天。”
正将近午饭时间,三人在亭中闲聊一阵,收拾了东西,去事先定好的饭店吃饭。
几样清淡而有风味的菜色之后,就是一道甜品桂花莲子。
封越许久没在这么雅致的地方吃过这么雅致的东西,回来之后他休闲在家无所事事,父亲的意思是再去托些关系,让他能混口官家饭吃,然而这关系不是很好托,封越内心也并不想劳烦父亲再替他操心。
反正自己总不会饿死。
闲暇之余,他想四处先散散心画些画,郊区这片生态园风景很不错。而会和封真一起来,是因为对方说有事情想和他聊,封真的朋友小风也很想趁此机会出来游玩,三人于是成了行。
封越在夏季难得的清爽平静中思量着自己重操旧业的可行性,闷头在家画画,不用处理什么人际关系,做的是自己喜欢的事,平静简单。
这样的生活似乎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了,可他知道还是不一样的,他像是从一场年少轻狂的梦里醒了来,心里有点发空,但也少了牵挂和痛楚。
封真喝着加了冰的可乐,他长久的一言不发,像是在思考和酝酿着什么,也像单纯的只是在发呆。
后仰了身体,他翘起了二郎腿,一只手长长地垂在椅子靠背上,转脸避开了封越,望向木质窗格外那片灼热的天。
他忽然觉得叶谦的事情,不和封越提起也没什么了。
叶谦有叶沫文看着,是出不了什么大事的。而他那种人,真的值得封越去喜欢吗,爱情是两个人要过一辈子的东西,他可以说放弃就放弃。
除去私心以外,他忽然之间也有了想法:两年之后封越放下了他,也没什么不好。
咬碎一颗冰块吞入肚中,封真举起了筷子,分别给面前二人一人夹了一只生态鸭大腿,他想要好好的爱他们。
而在封真不知道的时候,叶沫文再次来到封越家中登门拜访了。
“封先生,我等你当兵回来等很久了。”她不善于哀求,也不曾去一再叨扰麻烦过什么人,仪态还在,而封越的父母接待了她两次,看出了她此次的恳切和局促。
封越在她的话语中怔愣,好长时间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我已经和叶谦分手两年了,他的事……早就和我没有关系了。”
“你们之间可能有些误会,我想——”
“不管是什么原因,两年都已经够长了,足够我们开始新的生活,我已经开始了,想必叶谦也是这样吧?”封越打断了她,说到后面,甚至微微地笑了一下。
叶沫文垂下长长的眼睫,眼中流过不易察觉的哀愁,她再次抬起眼来,冲封越的父母温和地说道:“伯父伯母,我想单独和封越说些话。”
“叶……小姐,我真的已经和叶谦没有任何关系了。”封越轻轻地皱了一下眉,“请原谅我是个俗人,一声不响被分手我难过了很长时间,自己也有错所以我不想恨他,但我有想要忘记这个人的情绪和权利。”
叶沫文喝了很多茶,封越的父母始终在场,她不愿意多说。
叶谦的那些往事,如果可以,她会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不和任何人提,她知道哥哥也是这么想的。可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权衡轻重,知道自己不得不出场。
她的哥哥不会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喜欢了就是一辈子,她想,会被哥哥喜欢的人,多半是不会绝情的。
“封越,我这样突然出现和你说这些,可能确实会让你一时间有点难以接受,你先缓两天,我今天的话就先说到这里吧。”叶沫文叹了口轻不可闻的气,璀然一笑,她温柔地说道:“总之请你相信我的哥哥,他是长情并且正直的人,他值得被人爱,也完全担得起。”
封越看着她,在她幽黑的眉目里看到了叶谦的影子。她的眼睛里有愁绪,充盈着光亮的水分,像是叶谦也低垂着眼睫在哀愁,那些水分盈盈的像要凝成泪珠子滚下来。
叶沫文没有眼泪,她的眼睛明亮极了,冲他点了点头,算是道了别。
回到在这座城暂住的居所,她的丈夫抱着一岁多的女儿在小花园里摘葡萄,一旁站着一名服侍的菲佣。
沈嘉墨见她回来,把女儿交给了佣人,他看到她干净的眉眼里有哭过的痕迹。冲她张开双臂,他结结实实地拥抱了她。
“维克多来了消息,他没事。”
科特迪瓦自去年底选后就暴力事件频发,她不得不担心。
男人的手掌覆在她的发心,他的声音低沉的有种安定人心的力量,“你别多想,西非没有危险到那种地步。况且,伊万和维克多都是特种精英部队出来的,真枪实弹上过战场,他们会保护好他。”
“艾滋、瘟疫、内乱……一想到为什么他要去受这些,我就替他心疼。”叶沫文声音干哑,泪水不可抑制地夺眶而出,“他只是比我早出生两分钟而已……那些苦凭什么都是他一个人担,凭什么啊……”
她在最后哭成了撕心裂肺,十四岁那年如果遇到的不是陆家父子,那么现在一切都不会是这样。
可哪会有如果呢,所以现在她只能哭。
叶沫文像是她所演过的那些虚幻角色,在封越看来她是不真实的,就和如今叶谦在他脑海里变得不真实一样。
在封越一次次想要着眼实际,去过眼下现实生活的时候,她像雾霾一样笼罩过来,试图把他拖回那个虚幻世界。
纵然极力抗拒,他最终还是听了那个故事。
天闷热得厉害,叶沫文在咖啡馆冰凉的空气中静静地讲述,“父母的样子其实早就记不太清了,但我们的妈妈确实是当时村子里很有名的美人。”她笑笑的,试图让气氛不是那么紧张,“母亲家里贫苦,做了体操队员,之后到退役也没出什么大成绩。父亲是几代单传的独子,做医生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可能我现在也会是一名医生。”
“……七岁的时候,父母出了车祸,我们的家庭人丁单薄,只能由外婆来抚养我们。可是外婆身体也不是很好,从那时候起,哥哥就会开始和外婆一起分担家务了……到了十四岁,外婆得了治不好的病,可也算不得是绝症,很耗钱,那时候读初中,没有钱日子苦,可是哥哥很能干,他照顾我和外婆,甚至能开始做家教赚一些钱,定时地去给一些有需要的同学做做辅导……我那时候很不懂事,家里穷成那样,可因为一直被哥哥照顾着的缘故,没心没肺的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直到那天……哥哥和往常那样去陆家教功课,可是很晚都没有回来。”
“我担心过他会不会路上出什么事,不小心摔跤?被车撞倒?被人抢钱?但我都猜错了……”叶沫文停顿许久。
在沉闷的夏季里,仿佛所有生物都恹死了,她的声音是死气里的一道闷雷:“陆家那个男人□□了他,哥哥那时候才十四。”
封越走在大街上,是黑黑瘦瘦的一个影子,穿着短袖的格子衬衫,剃了短短的头发,汗水和阳光一起刺痛了他的眼睛。
在漫无目的茫然无措的时候,他唯一能想到的是,或许自己最先需要一些酒。
找了间普通的酒吧落了座,他在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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