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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进去!”蹲抱着双膝,篝火对面的伊莎贝瑞丝一双银眸在升腾火焰的映照下同样充满了动人的光彩。
淡淡的笑了一下,“好了!外焦里嫩,使用了特殊的香料,我敢保证,这个世界绝没有比这更好的烤肉。”
也不怕烫,伊莎贝瑞丝一下子捧过整只雪羚,刚要下嘴,蓦的停了一下,望着李云道:“你真的不吃点?”
李云心道:“难得!龙象其他野兽一样有着护食的天性,能让他们相让可是一种荣宠。”
摇了摇头,“我不需要进食!”李云简单的回答。
再次张大嘴,再次蓦的停了下来,伊莎贝瑞丝有些忸怩的道:“那个,可不可以不要看我吃东西的样子?”
……李云绝倒,一丝不挂被人看了个光,却在乎别人眼里的吃相是否文雅,这都是什么逻辑!真是败给这头银龙了!抱起吉他,李云略加思索,专心的弹奏起一首古典吉他曲,象流水般弦声不断、悠扬华美的《阿罕布拉宫的回忆》。
按照整只雪羚的体积,如果将其都塞进胃里,占去很多地方是毫无疑问的。神奇的是,将雪羚吃的连骨头都没剩几根的伊莎贝瑞丝那光洁苗条的腰胸并没有因此而稍显膨胀。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小星星,伊莎贝瑞丝心满意足的抹抹嘴,“真的是好伟大!”
李云不晓得这家伙是否在胡言乱语,总之她说的龙语翻译成人类语言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以后都跟着你好不好?”伊莎贝瑞丝娇憨的道。
“几顿饭骗到一头龙当助手或保镖?”李云谐谑的问。
“有什么问题吗?”伊莎贝瑞丝反问,“填饱肚子可是很重要的大事,享受到合乎口味的美食更是不容易,况且你还这么强大,跟着你危险自然少很多,还有天籁般的奇妙琴声可以听,理由难道还不充足吗?”
李云也不知道是该赞她聪明还是该佩服她竟可以把事情想的如此简单。“也许,正是这种相对简单的动机和心思才让这些长寿的生命体到现在都没有一例神经病症状吧!”李云这样想。
“那你收藏的闪光的宝物呢?”
“搬家喽!反正我年纪轻,收集的宝贝并不多。”伊莎贝瑞丝说的很轻松,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探过身,笑咪咪的询问道:“哥哥,你有没有漂亮的发光的东西送我啊?”
“哥哥?我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亲密了?”
“喜欢这么叫喽!”伊莎贝瑞丝理直气壮的回答。
“这恐怕就叫刁蛮或不讲理了!”李云终于对这头九十多岁的青年银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按照人类年纪所对应的心理状态,这银龙顶多也就是16、7的样子。
既然时不时的需要扮演下骗子的角色,道具之类的东东当然是要带一些的。李云的包里就有一截三棱形的长条玻璃,那是随耐斯迈运来的魔法物资一起送到菲拉赫的,是现下玻璃产业所具水准的一个展示成品,李云通过它来判断、衡量是否要启动一些更高层次的玻璃制造加工生产线。
平滑、透明的三棱镜在篝火的映射下释放出晶莹剔透的光亮,随着转动,光线也仿佛开始流转,与宝石和水晶比起来,有种迥异的美。
一把抢到手里,伊莎贝瑞丝一边对着篝火把玩,一边欢喜的咕哝着:“这是什么?好像不是水晶,也不是宝石,为什么你身上总有那么多奇特的东西?”
“如果是太阳下,它可以映出彩虹的光芒。”
“真的吗?真的吗?还有象它一样神奇的宝贝吗?”
“当然,不过另一样要等白天才能让你看!”
于是,对发光物品有特殊喜好的银龙又开始企盼太阳快快升起……
当初升的太阳开始倾泻万丈光芒的时候,李云和伊莎贝瑞丝已经来到融雪岭下。年轻的银龙正在开心的玩三棱镜和李云新送给她的一面小镜子,李云则四下打量这里的地形。
融雪岭的土壤、岩石都是黑色的,这或许是雪在这里容易化的原因之一。更大的原因是因为这里生长的特殊树种——菌杉。数十米高的菌杉有一个如同伞盖般的枝端,四季长绿的的梭形叶同繁茂的枝、形成了天然的顶盖,正是无数枝叶纠缠的菌杉让雪无法轻易落到地面。
到了春天,积雪融化,雪水从数十米高的枝头野间淋下,整个林子迷蒙在落水雾气之中,景色别致,所以融雪岭又叫雨岭。
在密林的深处,菌杉的下边,生活着大批并不喜欢太多阳光的绿色植物,遍布岩石和树根的冰苔藓,缠绕盘错的雪藤,还有枝细叶嫩的岩参,细细蜿蜒的清澈雪水……跟冰原的荒芜比起来,这里生机盎然的仿佛天堂。
“我们需要向哪个方向前进?”
“我也不太清楚哦!”伊莎贝瑞丝的注意力还停留在可清晰的照出自己模样的小镜子上。
“你忘了不久前的承诺了?”
“听你的话嘛!可是我真的不清楚啊!这里又不是天空……”
“那就恢复本来相貌,我们‘空降’好了。”
“不嘛!人家就要一直现在这个样子!”
“呐,你可是答应听话的!”
“可是那样真的……”伊莎贝瑞丝忸怩的不想变回原貌。
“你要是听话,我以后就用送给你的三棱镜为你盖一座透明的大房子,让天下所有的龙族都羡慕的这个位面惟一的闪光房子。”
“真的吗?你不是说这种三棱镜的材料非常稀有吗?”
“稀有并不代表我搞不来。”
“你说话算数?”
“我的承诺兑现度向来是百分百的!”
“我就知道你最疼我啦!嘻嘻!”
李云暗自摇头,“这都什么跟什么!没见过这么厚脸皮亲热的!从认识到现在不足24个小时,关系暧昧的程度在伊莎贝瑞丝嘴里仿佛已经是一个床上睡过的男女!”不过,李云发现自己并不讨厌伊莎贝瑞丝这种半傻不奸的个性,她那点貌似耍滑的小聪明类似于‘不好了,咱家的金鱼淹死了!’这样的童言般让人一下子就可以识穿。而她的率真和娇憨却如同淳朴自然空气的清新味道,让李云这个老妖怪总有种看待淘气小丫头的感觉。
乘龙御风在云端的感觉真有那么点壮志凌云、藐视苍生的傲然,惟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次飞行实在是比较短暂,刚飞了不到十分钟,银龙就向一片群峰中的菌杉林冲了下去。
当距地面不足二百米的时候,幻象自消,眼前的景色一变,典型的精灵居住地出现在李云的视线中。
被高耸的雪峰环绕的谷地正中是直径数十米的、高百多米的生命之树,正是这棵捆绑了精灵们生命的圣橡树撑起了这片栖息地的幻象魔法结界。不过,从其枝叶脱落、干朽枯萎的状态李云看的出,这棵圣橡树即将死去。如此一来,轻易突入魔法结界内而没遭到任何抵抗就不算什么奇怪的事了。
环绕在谷地周边的是建有精灵们栖息房间的优雅古树,这是一种枝杈大都平伸并特别粗壮如高低有序托起的手掌般的古代树种。精灵那轻巧别致的房间依势而建,被一蓬蓬集中的绿叶半遮半掩,再加上点缀其间的藤蔓花朵,有种自然仙境般的美态。
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些植物同样显得病怏怏的,本应嫩绿的枝叶泛着妖异的红黄光亮,犹如秋日的枫叶,美是很美,却意味着凋零的开始。
不光是优雅古树,这里所有的植物都已断绝了生机、离真正的死亡只有一线之隔,本应是仙境般的所在入目的却只有萧瑟和黯然,空气中传来的不是沁人的花香和泥土芬芳,而是枝叶腐败的味道。任谁都看的出来,这个地方已经完了,用不了多久,这里将是只剩枯木的死地。
“这里是精灵的栖息地吗?”再度变身成少女的伊莎贝瑞丝诧异的四下望着眼前的衰败之景,疑问的道。这一次,她好歹在李云的建议下,有了雪羚皮遮羞,否则的话,李云很担心会引起骚乱什么的。
“这里并没有受到大自然的祝福,能延续三千年以上没有腐烂已经很不容易了!”李云淡然的道。
两人从容的一问一答,浑不在意将他俩包围的皮肤偏暗棕色的野精灵敌视的目光。
出现在李云视线里的野精灵大约有七百多,大都有着银白色的头发。显然,这是个古旧的部族,因为如果够年轻的话,野精灵们的发色应该是黑色到淡棕之间的,只有年长者才会有一头雪白的发。
野精灵们的衣着相当简单,是由兽皮与植物的叶片编成的,他们不象其他种族的精灵显得那么瘦弱,在野精灵身上,健美而富有光泽的优雅体型随处可见,那种隐现的野性之美很是能让人在见多了白嫩细腻后有种眼前一亮的独特感觉。
在接收了提加琉斯的记忆后,以李云的个人观点,野精灵是所有精灵种族中他最欣赏的一支,野蛮、原始却也自由、能吃苦耐劳。形象点说,野精灵就是精灵族的印第安人。他们是精灵中最彻底的回归派,为此,他们从来不使用铁器,而且文明也始终保持着物竞天择的半野兽状态。
野精灵是宗师级的自然德鲁伊出现率最高的一支,拉巴斯世界的不少种族甚至称喜欢流浪的野精灵是生命的传播者,由此可见,他们同自然的亲密程度。
然而现在,深受自然之神宠信的野精灵月殇一族却遭到遗弃,面临着灭族的危机。
冥冥中似有巧合,善于创造奇迹的李云来了,他是否可以让月殇部落的野精灵们从此走上一条新的命运之路,还要施展了‘骗术’以后才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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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进去!”蹲抱着双膝,篝火对面的伊莎贝瑞丝一双银眸在升腾火焰的映照下同样充满了动人的光彩。
淡淡的笑了一下,“好了!外焦里嫩,使用了特殊的香料,我敢保证,这个世界绝没有比这更好的烤肉。”
也不怕烫,伊莎贝瑞丝一下子捧过整只雪羚,刚要下嘴,蓦的停了一下,望着李云道:“你真的不吃点?”
李云心道:“难得!龙象其他野兽一样有着护食的天性,能让他们相让可是一种荣宠。”
摇了摇头,“我不需要进食!”李云简单的回答。
再次张大嘴,再次蓦的停了下来,伊莎贝瑞丝有些忸怩的道:“那个,可不可以不要看我吃东西的样子?”
……李云绝倒,一丝不挂被人看了个光,却在乎别人眼里的吃相是否文雅,这都是什么逻辑!真是败给这头银龙了!抱起吉他,李云略加思索,专心的弹奏起一首古典吉他曲,象流水般弦声不断、悠扬华美的《阿罕布拉宫的回忆》。
按照整只雪羚的体积,如果将其都塞进胃里,占去很多地方是毫无疑问的。神奇的是,将雪羚吃的连骨头都没剩几根的伊莎贝瑞丝那光洁苗条的腰胸并没有因此而稍显膨胀。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小星星,伊莎贝瑞丝心满意足的抹抹嘴,“真的是好伟大!”
李云不晓得这家伙是否在胡言乱语,总之她说的龙语翻译成人类语言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以后都跟着你好不好?”伊莎贝瑞丝娇憨的道。
“几顿饭骗到一头龙当助手或保镖?”李云谐谑的问。
“有什么问题吗?”伊莎贝瑞丝反问,“填饱肚子可是很重要的大事,享受到合乎口味的美食更是不容易,况且你还这么强大,跟着你危险自然少很多,还有天籁般的奇妙琴声可以听,理由难道还不充足吗?”
李云也不知道是该赞她聪明还是该佩服她竟可以把事情想的如此简单。“也许,正是这种相对简单的动机和心思才让这些长寿的生命体到现在都没有一例神经病症状吧!”李云这样想。
“那你收藏的闪光的宝物呢?”
“搬家喽!反正我年纪轻,收集的宝贝并不多。”伊莎贝瑞丝说的很轻松,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探过身,笑咪咪的询问道:“哥哥,你有没有漂亮的发光的东西送我啊?”
“哥哥?我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亲密了?”
“喜欢这么叫喽!”伊莎贝瑞丝理直气壮的回答。
“这恐怕就叫刁蛮或不讲理了!”李云终于对这头九十多岁的青年银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按照人类年纪所对应的心理状态,这银龙顶多也就是16、7的样子。
既然时不时的需要扮演下骗子的角色,道具之类的东东当然是要带一些的。李云的包里就有一截三棱形的长条玻璃,那是随耐斯迈运来的魔法物资一起送到菲拉赫的,是现下玻璃产业所具水准的一个展示成品,李云通过它来判断、衡量是否要启动一些更高层次的玻璃制造加工生产线。
平滑、透明的三棱镜在篝火的映射下释放出晶莹剔透的光亮,随着转动,光线也仿佛开始流转,与宝石和水晶比起来,有种迥异的美。
一把抢到手里,伊莎贝瑞丝一边对着篝火把玩,一边欢喜的咕哝着:“这是什么?好像不是水晶,也不是宝石,为什么你身上总有那么多奇特的东西?”
“如果是太阳下,它可以映出彩虹的光芒。”
“真的吗?真的吗?还有象它一样神奇的宝贝吗?”
“当然,不过另一样要等白天才能让你看!”
于是,对发光物品有特殊喜好的银龙又开始企盼太阳快快升起……
当初升的太阳开始倾泻万丈光芒的时候,李云和伊莎贝瑞丝已经来到融雪岭下。年轻的银龙正在开心的玩三棱镜和李云新送给她的一面小镜子,李云则四下打量这里的地形。
融雪岭的土壤、岩石都是黑色的,这或许是雪在这里容易化的原因之一。更大的原因是因为这里生长的特殊树种——菌杉。数十米高的菌杉有一个如同伞盖般的枝端,四季长绿的的梭形叶同繁茂的枝、形成了天然的顶盖,正是无数枝叶纠缠的菌杉让雪无法轻易落到地面。
到了春天,积雪融化,雪水从数十米高的枝头野间淋下,整个林子迷蒙在落水雾气之中,景色别致,所以融雪岭又叫雨岭。
在密林的深处,菌杉的下边,生活着大批并不喜欢太多阳光的绿色植物,遍布岩石和树根的冰苔藓,缠绕盘错的雪藤,还有枝细叶嫩的岩参,细细蜿蜒的清澈雪水……跟冰原的荒芜比起来,这里生机盎然的仿佛天堂。
“我们需要向哪个方向前进?”
“我也不太清楚哦!”伊莎贝瑞丝的注意力还停留在可清晰的照出自己模样的小镜子上。
“你忘了不久前的承诺了?”
“听你的话嘛!可是我真的不清楚啊!这里又不是天空……”
“那就恢复本来相貌,我们‘空降’好了。”
“不嘛!人家就要一直现在这个样子!”
“呐,你可是答应听话的!”
“可是那样真的……”伊莎贝瑞丝忸怩的不想变回原貌。
“你要是听话,我以后就用送给你的三棱镜为你盖一座透明的大房子,让天下所有的龙族都羡慕的这个位面惟一的闪光房子。”
“真的吗?你不是说这种三棱镜的材料非常稀有吗?”
“稀有并不代表我搞不来。”
“你说话算数?”
“我的承诺兑现度向来是百分百的!”
“我就知道你最疼我啦!嘻嘻!”
李云暗自摇头,“这都什么跟什么!没见过这么厚脸皮亲热的!从认识到现在不足24个小时,关系暧昧的程度在伊莎贝瑞丝嘴里仿佛已经是一个床上睡过的男女!”不过,李云发现自己并不讨厌伊莎贝瑞丝这种半傻不奸的个性,她那点貌似耍滑的小聪明类似于‘不好了,咱家的金鱼淹死了!’这样的童言般让人一下子就可以识穿。而她的率真和娇憨却如同淳朴自然空气的清新味道,让李云这个老妖怪总有种看待淘气小丫头的感觉。
乘龙御风在云端的感觉真有那么点壮志凌云、藐视苍生的傲然,惟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次飞行实在是比较短暂,刚飞了不到十分钟,银龙就向一片群峰中的菌杉林冲了下去。
当距地面不足二百米的时候,幻象自消,眼前的景色一变,典型的精灵居住地出现在李云的视线中。
被高耸的雪峰环绕的谷地正中是直径数十米的、高百多米的生命之树,正是这棵捆绑了精灵们生命的圣橡树撑起了这片栖息地的幻象魔法结界。不过,从其枝叶脱落、干朽枯萎的状态李云看的出,这棵圣橡树即将死去。如此一来,轻易突入魔法结界内而没遭到任何抵抗就不算什么奇怪的事了。
环绕在谷地周边的是建有精灵们栖息房间的优雅古树,这是一种枝杈大都平伸并特别粗壮如高低有序托起的手掌般的古代树种。精灵那轻巧别致的房间依势而建,被一蓬蓬集中的绿叶半遮半掩,再加上点缀其间的藤蔓花朵,有种自然仙境般的美态。
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些植物同样显得病怏怏的,本应嫩绿的枝叶泛着妖异的红黄光亮,犹如秋日的枫叶,美是很美,却意味着凋零的开始。
不光是优雅古树,这里所有的植物都已断绝了生机、离真正的死亡只有一线之隔,本应是仙境般的所在入目的却只有萧瑟和黯然,空气中传来的不是沁人的花香和泥土芬芳,而是枝叶腐败的味道。任谁都看的出来,这个地方已经完了,用不了多久,这里将是只剩枯木的死地。
“这里是精灵的栖息地吗?”再度变身成少女的伊莎贝瑞丝诧异的四下望着眼前的衰败之景,疑问的道。这一次,她好歹在李云的建议下,有了雪羚皮遮羞,否则的话,李云很担心会引起骚乱什么的。
“这里并没有受到大自然的祝福,能延续三千年以上没有腐烂已经很不容易了!”李云淡然的道。
两人从容的一问一答,浑不在意将他俩包围的皮肤偏暗棕色的野精灵敌视的目光。
出现在李云视线里的野精灵大约有七百多,大都有着银白色的头发。显然,这是个古旧的部族,因为如果够年轻的话,野精灵们的发色应该是黑色到淡棕之间的,只有年长者才会有一头雪白的发。
野精灵们的衣着相当简单,是由兽皮与植物的叶片编成的,他们不象其他种族的精灵显得那么瘦弱,在野精灵身上,健美而富有光泽的优雅体型随处可见,那种隐现的野性之美很是能让人在见多了白嫩细腻后有种眼前一亮的独特感觉。
在接收了提加琉斯的记忆后,以李云的个人观点,野精灵是所有精灵种族中他最欣赏的一支,野蛮、原始却也自由、能吃苦耐劳。形象点说,野精灵就是精灵族的印第安人。他们是精灵中最彻底的回归派,为此,他们从来不使用铁器,而且文明也始终保持着物竞天择的半野兽状态。
野精灵是宗师级的自然德鲁伊出现率最高的一支,拉巴斯世界的不少种族甚至称喜欢流浪的野精灵是生命的传播者,由此可见,他们同自然的亲密程度。
然而现在,深受自然之神宠信的野精灵月殇一族却遭到遗弃,面临着灭族的危机。
冥冥中似有巧合,善于创造奇迹的李云来了,他是否可以让月殇部落的野精灵们从此走上一条新的命运之路,还要施展了‘骗术’以后才能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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