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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扭头,两条毛轰轰的大腿中,一条粗大器…物大喇喇呈现在她的面前,林安儿先是一愣,满头黑线地瞟了他胯下一眼,马上转开视线,道:“把你的兽皮裙拉好!我怕长针眼!”
针眼?那是什么?大胡子一脸问号,却很顺从地拉了拉兽皮裙。不料,刚刚的战斗中,他腰间的兽皮已经被巨螳螂的胫节擦了一下,这么粗鲁的一拉,反而将整件兽皮撕裂开来,彻底掉落下来。
林安儿低呼一声,马上把视线移开。在大胡子的帮助下,给纱布打了个完美的结。现在只有祈祷肠子不要粘连,伤口不要感染。在安儿处理少年腹部伤口的时候,其他的原始人也采来了不知道是什么草药,用嘴嚼碎了敷在伤口上,止血效果还不错。
“天黑了,森林里很危险,我们得赶紧回部落!”在大胡子野人的心中,赐福女神既然选择了泰雅部落,就理所当然地跟他们一起。这样的话,他们就不用担心黑暗中遇到大型昆虫和野兽了。
林安儿抬头看了看已经彻底暗下来的天色,又望了望因麻药昏迷不醒的伤员,道:“你们族长刚刚做完手术,不方便移动,我做个担架,你们分出两个人抬着他吧!”
手术?担架??众野人听得一头雾煞煞,不过还是顺从地连连点头。正当安儿用匕首砍了两根细长的树枝,用藤条编简易担架的时候,大胡子又凑过来,舔着脸问道:“纳鲁塔塔莎,那只猎物……怎么处理?”
本来,巨螳螂是纳鲁塔塔莎猎杀的,自然所有权归她。可是……他们太需要这只猎物了,否则部落的女人和孩子,就要饿肚子了。想到等待他回去的女人,部落里男多女少,他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成为她第三个男人的。还有她那个已经病了两天的女儿……他才会兴起向赐福女神讨要食物的念头。
泰雅部落,是一个仅仅有三十多个族人的小部落,参与狩猎的勇士仅占部落人口的小半,而他们又不像其他大的部落,将一些老弱残疾,或者是生病的族人,抛弃在密林中,任其自生自灭。狩猎的人少,吃饭的人多、虽然族里为数不多的女人,也带领着老弱残兵和半大的孩子,在部落周围采集野果和草籽,却也常常食不果腹。
安儿看了他一眼,道:“我叫林安儿,你叫我‘安儿’吧!至于猎物……你们抬回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只要一只螯就够吃的了!”
变异螳螂周身最鲜美的,首推两只巨螯里面的肉,不过不太好打开,她手中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正是螳螂坚硬外壳的克星。
大胡子野人一听,高兴得蹦了起来,安儿眼睛余光隐隐瞄到那光裸健美的大腿间,那根巨大无比的大鸟,不停地晃荡着。她转了一个方向,淡定地继续编担架。
众原始人听大胡子传来的好消息,顿时发出一阵欢呼。这次出来狩猎,他们的运气不太好,连平时的两三只小猎物都没猎道。眼看着天色渐晚,如果就这样空手回去的话,他们部落明天就要饿肚子。所以,他们才铤而走险,来到密林深处,看能不能碰到一只大一些的猎物。谁知道运气这么背,居然被一只凶猛的巨螳螂盯上了!
“这下好了!我们今晚和明天不会饿肚子了!”一个高大威猛,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原始人笑得露出了雪白的牙齿。
另一个比受伤的少年族长大不了多少的原始人,则围着巨螳螂的尸体雀跃着:“我活了这么大,还从未吃过巨螳螂的肉呢!听说肉质特别鲜美……”
“臭小子,你才多大,你老子我活了大半辈子,从未见过谁能够杀死巨螳螂呢!那可是连霸王龙都能砍死的巨螳螂!!”说话的是这十几个野人中岁数最大的。
“可是……巨螳螂体型这么大,外壳又坚硬,怎么能把它分割开呢?”所有的原始野人们都犯了愁。等林安儿的简易担架编好的时候,十几个原始人依然围着变异螳螂的尸体手足无措。
天越晚,在森林中就越危险。林安儿二话没说,三下五除二将变异螳螂分成七八块,每块至少上百斤,不过这小小的百斤根本难不倒体力强悍的野人们。
一人扛了一块,跟在抬着少年族长的担架后面,泰雅部落的狩猎者们迈开大步,快速地朝着来时的路行进。他们每一个人心情都无比焦急沉重,因为夜晚的森林危机四伏,各种大型野兽和昆虫都喜欢在夜间出没。一不小心,他们就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林安儿把从变异螳螂腹部嗉囊中取出的液体,在每个人的身上抹了一些。这种液体,嗅觉灵敏的野兽们,老远就能嗅到。而变异螳螂几乎成了森林中的霸王,大多数巨型昆虫和大型野兽,闻到这种味道都会退避三舍。现在,他们必须在这液体的味道挥发完之前,离开危机重重的森林。
“哎呦!”跟那些习惯了在森林中赶路的原始人相比,林安儿显然成了拖后腿的。她很努力地跟在众人的后面,却依然渐渐落后。屋漏偏逢连夜雨,她没留神被脚下一根枯藤绊倒在地,脚趾头霍霍地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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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扭头,两条毛轰轰的大腿中,一条粗大器…物大喇喇呈现在她的面前,林安儿先是一愣,满头黑线地瞟了他胯下一眼,马上转开视线,道:“把你的兽皮裙拉好!我怕长针眼!”
针眼?那是什么?大胡子一脸问号,却很顺从地拉了拉兽皮裙。不料,刚刚的战斗中,他腰间的兽皮已经被巨螳螂的胫节擦了一下,这么粗鲁的一拉,反而将整件兽皮撕裂开来,彻底掉落下来。
林安儿低呼一声,马上把视线移开。在大胡子的帮助下,给纱布打了个完美的结。现在只有祈祷肠子不要粘连,伤口不要感染。在安儿处理少年腹部伤口的时候,其他的原始人也采来了不知道是什么草药,用嘴嚼碎了敷在伤口上,止血效果还不错。
“天黑了,森林里很危险,我们得赶紧回部落!”在大胡子野人的心中,赐福女神既然选择了泰雅部落,就理所当然地跟他们一起。这样的话,他们就不用担心黑暗中遇到大型昆虫和野兽了。
林安儿抬头看了看已经彻底暗下来的天色,又望了望因麻药昏迷不醒的伤员,道:“你们族长刚刚做完手术,不方便移动,我做个担架,你们分出两个人抬着他吧!”
手术?担架??众野人听得一头雾煞煞,不过还是顺从地连连点头。正当安儿用匕首砍了两根细长的树枝,用藤条编简易担架的时候,大胡子又凑过来,舔着脸问道:“纳鲁塔塔莎,那只猎物……怎么处理?”
本来,巨螳螂是纳鲁塔塔莎猎杀的,自然所有权归她。可是……他们太需要这只猎物了,否则部落的女人和孩子,就要饿肚子了。想到等待他回去的女人,部落里男多女少,他可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成为她第三个男人的。还有她那个已经病了两天的女儿……他才会兴起向赐福女神讨要食物的念头。
泰雅部落,是一个仅仅有三十多个族人的小部落,参与狩猎的勇士仅占部落人口的小半,而他们又不像其他大的部落,将一些老弱残疾,或者是生病的族人,抛弃在密林中,任其自生自灭。狩猎的人少,吃饭的人多、虽然族里为数不多的女人,也带领着老弱残兵和半大的孩子,在部落周围采集野果和草籽,却也常常食不果腹。
安儿看了他一眼,道:“我叫林安儿,你叫我‘安儿’吧!至于猎物……你们抬回去,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只要一只螯就够吃的了!”
变异螳螂周身最鲜美的,首推两只巨螯里面的肉,不过不太好打开,她手中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正是螳螂坚硬外壳的克星。
大胡子野人一听,高兴得蹦了起来,安儿眼睛余光隐隐瞄到那光裸健美的大腿间,那根巨大无比的大鸟,不停地晃荡着。她转了一个方向,淡定地继续编担架。
众原始人听大胡子传来的好消息,顿时发出一阵欢呼。这次出来狩猎,他们的运气不太好,连平时的两三只小猎物都没猎道。眼看着天色渐晚,如果就这样空手回去的话,他们部落明天就要饿肚子。所以,他们才铤而走险,来到密林深处,看能不能碰到一只大一些的猎物。谁知道运气这么背,居然被一只凶猛的巨螳螂盯上了!
“这下好了!我们今晚和明天不会饿肚子了!”一个高大威猛,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原始人笑得露出了雪白的牙齿。
另一个比受伤的少年族长大不了多少的原始人,则围着巨螳螂的尸体雀跃着:“我活了这么大,还从未吃过巨螳螂的肉呢!听说肉质特别鲜美……”
“臭小子,你才多大,你老子我活了大半辈子,从未见过谁能够杀死巨螳螂呢!那可是连霸王龙都能砍死的巨螳螂!!”说话的是这十几个野人中岁数最大的。
“可是……巨螳螂体型这么大,外壳又坚硬,怎么能把它分割开呢?”所有的原始野人们都犯了愁。等林安儿的简易担架编好的时候,十几个原始人依然围着变异螳螂的尸体手足无措。
天越晚,在森林中就越危险。林安儿二话没说,三下五除二将变异螳螂分成七八块,每块至少上百斤,不过这小小的百斤根本难不倒体力强悍的野人们。
一人扛了一块,跟在抬着少年族长的担架后面,泰雅部落的狩猎者们迈开大步,快速地朝着来时的路行进。他们每一个人心情都无比焦急沉重,因为夜晚的森林危机四伏,各种大型野兽和昆虫都喜欢在夜间出没。一不小心,他们就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林安儿把从变异螳螂腹部嗉囊中取出的液体,在每个人的身上抹了一些。这种液体,嗅觉灵敏的野兽们,老远就能嗅到。而变异螳螂几乎成了森林中的霸王,大多数巨型昆虫和大型野兽,闻到这种味道都会退避三舍。现在,他们必须在这液体的味道挥发完之前,离开危机重重的森林。
“哎呦!”跟那些习惯了在森林中赶路的原始人相比,林安儿显然成了拖后腿的。她很努力地跟在众人的后面,却依然渐渐落后。屋漏偏逢连夜雨,她没留神被脚下一根枯藤绊倒在地,脚趾头霍霍地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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