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再入幻境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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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是一片葱绿的森林,无边的树木之中,仿佛隐藏什么诡异的气息。淡淡魔兽气息传入,令斯诺心神一醒:“群魔森林”
群魔森林位于德鲁拉山脉前端,是进入山脉必经之路,但斯诺和何故出现在这里,而这满居魔兽的森林中,何以会出现一个雨亭
“幻境是以我内心所触发,但这群魔森林与我有什么渊源,真是怪哉难不成我在此处也有过什么事情忘记过?”就在斯诺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脑海中突然一阵嗡鸣,所所有记忆都再次变作一片空白。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片全新的记忆
大陆前世纪七百二十一年。
我名作西多,是群魔森林第十七任主人,在这之前已经有过十六人老死在这里,我奉神之命守候此地,保护这里最后的魔兽不受异族的侵袭。
十年之内,我杀掉了一百九十七名魔族,八十二名精灵,五十名矮人,以及无数的鲁莽兽人,这些人都在踏入群魔森林第一步的时候被我斩杀,其中有许多是异族之中的高手,虽然他们的目的大都是群魔森林中的奇花异草,但只要还有一个人妄想对魔兽下手,我的刀便会在那之前削下他的头颅
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上一任的老头曾告诉我,做我们这一行的,只需要杀光一切,一切的一切
那老头临死的时候说了一句很古怪的话,他说自己终于明白为何群魔森林中会有雨亭,然后他就被我掐死了
他老了,而且我不喜欢啰嗦的人。我把他郑重的埋在群魔森林的墓葬地,他值得我这么做,虽然这里的食尸鬼会在我走后爬开坟墓吃个干净——前十五任都是被这样吃光的。
我一直这样生活,这样杀人,我以为一切都不会变。
但我错了。
三年前,我首次破了例,我放掉了一个女孩,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
那个笨女孩住在我这里不远的另一座山上,她一路追一只紫蝴蝶,结果闯入了我的地盘。
我为什么没杀他,别问这样的愚蠢问题好吗
因为我也喜欢蝴蝶,尤其是群魔森林中十丈大小的蚀骨蝶。
但我没有这么对她说,当时我手持血刀的样子吓坏了她,于是我装模作样的砍死一头莽猪,笑着说自己是这里的猎人,并把那头猪烤好,和她一起吃了晚餐。
那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吃晚餐,我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恶心的了。
我告诉自己我是坏人,杀了自己的猪给别人当晚餐,这简直就是扬起手来打自己的脸
我在心中暗暗发誓,我一定会杀了那个女孩,一定
虽然第二天,她来的时候,我还是照样杀猪做食……
三年,那个女孩不间断的来我这里,现在做父母的真是没责任心,孩子到头来跑都不管
三年,女孩也变成少女,可爱的样子几乎让我忍不住去抱一抱。
虽然我抱过。
我只能承认我当时以为内喝多了曼陀罗花蜜醉倒,然后以为抱着木头睡了一宿,我的确什么都没做,除了双手捂在那团柔软上……
那是前天的事了,今天我在这里等她,等着道歉。
雨下得很大,我渐渐感觉有些冷,这秋季也快来了,我正在想要不要去剥几头熊皮来给她做一件大衣,她一定十分喜欢
我这是怎么了?
杉树熊告诉我,我恋爱了
真是荒诞,我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神魔之子,我活了几百年,会喜欢这样一个每天跳来跳去的丫头?这个笑话太冷了
我等了一天,晚上雨还没有停,我开始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生气了。
不会,那样的小丫头怎么知道什么是生气——我给自己打气,然后等了一夜。
三天后,雨还在下,我还在等。
我真的有点冷,于是当晚我就去剥了杉树熊的皮,开始做一件大衣。
十天后,雨还在下,我一边等,一边给大衣修了修边。
完美
我承认这是我做的最好的一件大衣
借助雨水我又细心的洗了一遍,然后用火焰能力烘干——那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我给它加上一层防水魔法,最后撒了些三千年一次的雪莲花瓣在里面。
天上的雨还没有停。
但我想,我该走出这森林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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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周是一片葱绿的森林,无边的树木之中,仿佛隐藏什么诡异的气息。淡淡魔兽气息传入,令斯诺心神一醒:“群魔森林”
群魔森林位于德鲁拉山脉前端,是进入山脉必经之路,但斯诺和何故出现在这里,而这满居魔兽的森林中,何以会出现一个雨亭
“幻境是以我内心所触发,但这群魔森林与我有什么渊源,真是怪哉难不成我在此处也有过什么事情忘记过?”就在斯诺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脑海中突然一阵嗡鸣,所所有记忆都再次变作一片空白。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片全新的记忆
大陆前世纪七百二十一年。
我名作西多,是群魔森林第十七任主人,在这之前已经有过十六人老死在这里,我奉神之命守候此地,保护这里最后的魔兽不受异族的侵袭。
十年之内,我杀掉了一百九十七名魔族,八十二名精灵,五十名矮人,以及无数的鲁莽兽人,这些人都在踏入群魔森林第一步的时候被我斩杀,其中有许多是异族之中的高手,虽然他们的目的大都是群魔森林中的奇花异草,但只要还有一个人妄想对魔兽下手,我的刀便会在那之前削下他的头颅
我没有朋友,也不需要朋友上一任的老头曾告诉我,做我们这一行的,只需要杀光一切,一切的一切
那老头临死的时候说了一句很古怪的话,他说自己终于明白为何群魔森林中会有雨亭,然后他就被我掐死了
他老了,而且我不喜欢啰嗦的人。我把他郑重的埋在群魔森林的墓葬地,他值得我这么做,虽然这里的食尸鬼会在我走后爬开坟墓吃个干净——前十五任都是被这样吃光的。
我一直这样生活,这样杀人,我以为一切都不会变。
但我错了。
三年前,我首次破了例,我放掉了一个女孩,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
那个笨女孩住在我这里不远的另一座山上,她一路追一只紫蝴蝶,结果闯入了我的地盘。
我为什么没杀他,别问这样的愚蠢问题好吗
因为我也喜欢蝴蝶,尤其是群魔森林中十丈大小的蚀骨蝶。
但我没有这么对她说,当时我手持血刀的样子吓坏了她,于是我装模作样的砍死一头莽猪,笑着说自己是这里的猎人,并把那头猪烤好,和她一起吃了晚餐。
那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吃晚餐,我感觉没有什么比这更恶心的了。
我告诉自己我是坏人,杀了自己的猪给别人当晚餐,这简直就是扬起手来打自己的脸
我在心中暗暗发誓,我一定会杀了那个女孩,一定
虽然第二天,她来的时候,我还是照样杀猪做食……
三年,那个女孩不间断的来我这里,现在做父母的真是没责任心,孩子到头来跑都不管
三年,女孩也变成少女,可爱的样子几乎让我忍不住去抱一抱。
虽然我抱过。
我只能承认我当时以为内喝多了曼陀罗花蜜醉倒,然后以为抱着木头睡了一宿,我的确什么都没做,除了双手捂在那团柔软上……
那是前天的事了,今天我在这里等她,等着道歉。
雨下得很大,我渐渐感觉有些冷,这秋季也快来了,我正在想要不要去剥几头熊皮来给她做一件大衣,她一定十分喜欢
我这是怎么了?
杉树熊告诉我,我恋爱了
真是荒诞,我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神魔之子,我活了几百年,会喜欢这样一个每天跳来跳去的丫头?这个笑话太冷了
我等了一天,晚上雨还没有停,我开始怀疑她是不是真的生气了。
不会,那样的小丫头怎么知道什么是生气——我给自己打气,然后等了一夜。
三天后,雨还在下,我还在等。
我真的有点冷,于是当晚我就去剥了杉树熊的皮,开始做一件大衣。
十天后,雨还在下,我一边等,一边给大衣修了修边。
完美
我承认这是我做的最好的一件大衣
借助雨水我又细心的洗了一遍,然后用火焰能力烘干——那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我给它加上一层防水魔法,最后撒了些三千年一次的雪莲花瓣在里面。
天上的雨还没有停。
但我想,我该走出这森林了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