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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觉得这两年就跟做梦一样。’
李平安的父亲李大志站在铜镜前,打量着身上这件崭新的宽袖短领朱红袍。
看到自己白里透红微胖面容上带着的些许皱纹,李大志微微叹了口气。
他已是有点老了。
李大志的个头不算太高,体型微胖,啤酒肚尤为明显,蓄了两年半的长发,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儒生气质。
李大志心底暗笑:‘咱虽然长的不好看,但咱儿子可是十里八乡都有名的俊后生!’
一旁有穿着短衫长裤的护院快步赶来,低头行礼:
“老爷,街上都在喊,几位仙人已到了城中登仙台!”
“来的这么快……”
李大志怅然若失,叹道:“平安呢?”
“少爷已经在排队等候。”
李大志轻轻颔首,一甩衣袖背起双手,端起了老爷的架子。
“车架备好了吗?”
“已备好了。”
李大志摆了摆手,看着铜镜,眼底泛起了几分不舍。
这座云烟十里的大城名为宛安城,位于东洲中段一隅,是人族修仙大宗门万云宗掌控的凡俗势力范围。
宛安城每隔十年就有一次仙门选拔,附近几百里有意修仙的孩童,都会聚来此地。
登仙台、寻仙道。
他儿子李平安已经打通了门路、安排好了一切,即将跟随这些仙人们离开俗世。
李大志自然是知道的,自从他们爷俩穿越过来,李平安就有一个修仙梦,他如何能阻拦儿子去追寻梦想?
“唉。”
李大志叹了口气,转身朝前院溜达,欣赏着他们父子俩搞出的这份家业。
少顷,李大志出得高门、登上车架,护院随从左右护持,两头跟马匹差不多大小、模样类似山羊的家兽拉着车架缓缓向前。
李大志注视着前路,思绪开始逐渐飘摇。
面临父子离别,李老爷不免会多一些感慨。
他们爷俩的穿越,已是过了两年半载。
李大志记得很清楚。
那是大年二十七的晚上,他跟独子李平安一起回老家过年,高速路上产生了一点口角。
吵架其实很正常,两代人观念不同嘛。
在乡镇上干企业多年的李大志,对自己儿子这代年轻人的思想,也是欣赏多过不满。
可没办法,平安他妈死的早,催婚、催娃、催相亲这种事,也只能李大志亲自上阵。
在一处高速休息区的时候,他们父子俩因为李大志偷偷安排了李平安在老家的相亲而陷入了冷战,谁都不愿意低头服软,就这么硬拖着吃了两碗粉。
在他们走回越野车的路上,李大志眼尖看到了一辆卡车失控没法减速,朝前面的一个小女孩撞去。
李大志是个退伍老兵,当时想都没想,脑子一热就冲了上去,成功推开女孩后,自己留在了大卡车正前方。
正当李大志大脑一片空白时,他突然感觉有人正在拉自己,扭头一看,就看到了自己儿子那张被车灯照亮的年轻面孔。
李大志急得要发疯,可下一瞬就是剧烈的疼痛,意识坠入了黑暗的深渊。
等他再次醒了,已是在儿子背上,父子俩在一片荒野缓慢前行……
想到后面的事,李大志就是万分感慨;
他是感慨自己确实是老了,思想跟不上了。
这个世界的语言体系,有点类似他们华夏老家某个偏远地区的方言,学习起来并不困难。
李平安背着他找到了一个村落,在那里,李大志养伤一个多月。
李大志年轻时候务过农,制作了几件农具,在村内搞出了点名望,迅速得到了当地人的尊敬。
一次偶然的机会,这对父子俩就偶然看到了在山上驾云飞走的几名‘神仙’。
他们这才明白,所处的是一个灵气充沛能修行的世界。
按李大志所想,他们父子俩该务实一些,先在这个世界扎稳脚跟,积累一些财富,再由世俗之财去换修仙之路。
但李平安明显是有自己的想法。
确定父亲李大志伤势无恙后,李平安在村落中央求了几名混熟了的年轻人关照父亲,随后便背上了弓箭、拿了一把砍刀,钻进了茫茫大山。
李大志担忧儿子安危,却也拗不过自己儿子的犟脾气,只能由他去了。
李平安进入大山后,李大志就拖着快痊愈的病躯,提前开始了异界再创业之旅。
有在华夏老家创业成功的经历,李大志最开始时顺风顺水。
他先是靠着推广农具的积累,端着一些钱币进入了离着村子最近的镇子,货通有无、迎来送往。不过半年,李大志就混的风生水起,弄了七八个摆摊的摊位和铺子。
这期间,李平安每隔一个月,就会托人送来书信报平安,李大志对儿子也渐渐放心。
财一旦聚起来,总不免惹来歹人窥伺。
镇子上的一股恶霸流氓盯上了李大志的买卖,砸了他的铺子、把他的伙计打成重伤,还扬言要把他的铺子都烧了。
李大志倒也不是胆小怕事之人。
他偷偷制作了一把十字弩,晚上蹲点偷袭,将几名恶霸头目弄成了重伤,随后又施了二虎相争之计,让镇上两股流氓恶霸大打出手,他则煽风点火、浑水摸鱼。
最后,李大志咬咬牙,花了自己积累的大半钱财买通本地官府衙役,将这些流氓恶霸清理一空,顺势收编了十几个年轻打手,扩大了自己的商业规模。
镇上的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又几个月后,李大志成了镇子上的首富,在镇子上置办了一间三进的大宅。
这个修行世界还有点奴隶制度残留,李大志特意托人,买了七八个长相不错、身材窈窕的年轻女奴。
这当然不是他自己要享受;
他都多大岁数了,这方面的心思早就淡了,而且他也不愿意对不起几年前病逝的孩子他妈。
可他儿子李平安还是个年轻人啊。
李大志都计划好了,等李平安寻仙碰壁回来,他就让儿子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再物色几个美丽女子,给他老李家开枝散叶。
也就在这时,离开了近十个月、托人捎来了十封书信的李平安,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了李大志面前,将李大志拉上了一架造型怪异的兽车,直奔离着镇子百多里远的这座宛安城。
那是一个细雨朦胧的午后。
李大志看着李平安用力推开了两扇大门,瞧见了门内那整整齐齐的两排侍女、女奴、老妈子,还有后方那数十名身形魁梧的护院。
这群男男女女齐声呼喊:
“见过老爷!”
“这?”
李大志禁不住瞪圆了双眼。
“爸。”
身着青雅长袍的李平安笑吟吟地凑了上来:
“从今天开始,这些都是您的,儿子我孝敬您的。”
“不是!”
李大志一把抓住李平安,扭头看了眼周围看热闹的男男女女,用家乡方言快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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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觉得这两年就跟做梦一样。’
李平安的父亲李大志站在铜镜前,打量着身上这件崭新的宽袖短领朱红袍。
看到自己白里透红微胖面容上带着的些许皱纹,李大志微微叹了口气。
他已是有点老了。
李大志的个头不算太高,体型微胖,啤酒肚尤为明显,蓄了两年半的长发,让他看起来多了几分儒生气质。
李大志心底暗笑:‘咱虽然长的不好看,但咱儿子可是十里八乡都有名的俊后生!’
一旁有穿着短衫长裤的护院快步赶来,低头行礼:
“老爷,街上都在喊,几位仙人已到了城中登仙台!”
“来的这么快……”
李大志怅然若失,叹道:“平安呢?”
“少爷已经在排队等候。”
李大志轻轻颔首,一甩衣袖背起双手,端起了老爷的架子。
“车架备好了吗?”
“已备好了。”
李大志摆了摆手,看着铜镜,眼底泛起了几分不舍。
这座云烟十里的大城名为宛安城,位于东洲中段一隅,是人族修仙大宗门万云宗掌控的凡俗势力范围。
宛安城每隔十年就有一次仙门选拔,附近几百里有意修仙的孩童,都会聚来此地。
登仙台、寻仙道。
他儿子李平安已经打通了门路、安排好了一切,即将跟随这些仙人们离开俗世。
李大志自然是知道的,自从他们爷俩穿越过来,李平安就有一个修仙梦,他如何能阻拦儿子去追寻梦想?
“唉。”
李大志叹了口气,转身朝前院溜达,欣赏着他们父子俩搞出的这份家业。
少顷,李大志出得高门、登上车架,护院随从左右护持,两头跟马匹差不多大小、模样类似山羊的家兽拉着车架缓缓向前。
李大志注视着前路,思绪开始逐渐飘摇。
面临父子离别,李老爷不免会多一些感慨。
他们爷俩的穿越,已是过了两年半载。
李大志记得很清楚。
那是大年二十七的晚上,他跟独子李平安一起回老家过年,高速路上产生了一点口角。
吵架其实很正常,两代人观念不同嘛。
在乡镇上干企业多年的李大志,对自己儿子这代年轻人的思想,也是欣赏多过不满。
可没办法,平安他妈死的早,催婚、催娃、催相亲这种事,也只能李大志亲自上阵。
在一处高速休息区的时候,他们父子俩因为李大志偷偷安排了李平安在老家的相亲而陷入了冷战,谁都不愿意低头服软,就这么硬拖着吃了两碗粉。
在他们走回越野车的路上,李大志眼尖看到了一辆卡车失控没法减速,朝前面的一个小女孩撞去。
李大志是个退伍老兵,当时想都没想,脑子一热就冲了上去,成功推开女孩后,自己留在了大卡车正前方。
正当李大志大脑一片空白时,他突然感觉有人正在拉自己,扭头一看,就看到了自己儿子那张被车灯照亮的年轻面孔。
李大志急得要发疯,可下一瞬就是剧烈的疼痛,意识坠入了黑暗的深渊。
等他再次醒了,已是在儿子背上,父子俩在一片荒野缓慢前行……
想到后面的事,李大志就是万分感慨;
他是感慨自己确实是老了,思想跟不上了。
这个世界的语言体系,有点类似他们华夏老家某个偏远地区的方言,学习起来并不困难。
李平安背着他找到了一个村落,在那里,李大志养伤一个多月。
李大志年轻时候务过农,制作了几件农具,在村内搞出了点名望,迅速得到了当地人的尊敬。
一次偶然的机会,这对父子俩就偶然看到了在山上驾云飞走的几名‘神仙’。
他们这才明白,所处的是一个灵气充沛能修行的世界。
按李大志所想,他们父子俩该务实一些,先在这个世界扎稳脚跟,积累一些财富,再由世俗之财去换修仙之路。
但李平安明显是有自己的想法。
确定父亲李大志伤势无恙后,李平安在村落中央求了几名混熟了的年轻人关照父亲,随后便背上了弓箭、拿了一把砍刀,钻进了茫茫大山。
李大志担忧儿子安危,却也拗不过自己儿子的犟脾气,只能由他去了。
李平安进入大山后,李大志就拖着快痊愈的病躯,提前开始了异界再创业之旅。
有在华夏老家创业成功的经历,李大志最开始时顺风顺水。
他先是靠着推广农具的积累,端着一些钱币进入了离着村子最近的镇子,货通有无、迎来送往。不过半年,李大志就混的风生水起,弄了七八个摆摊的摊位和铺子。
这期间,李平安每隔一个月,就会托人送来书信报平安,李大志对儿子也渐渐放心。
财一旦聚起来,总不免惹来歹人窥伺。
镇子上的一股恶霸流氓盯上了李大志的买卖,砸了他的铺子、把他的伙计打成重伤,还扬言要把他的铺子都烧了。
李大志倒也不是胆小怕事之人。
他偷偷制作了一把十字弩,晚上蹲点偷袭,将几名恶霸头目弄成了重伤,随后又施了二虎相争之计,让镇上两股流氓恶霸大打出手,他则煽风点火、浑水摸鱼。
最后,李大志咬咬牙,花了自己积累的大半钱财买通本地官府衙役,将这些流氓恶霸清理一空,顺势收编了十几个年轻打手,扩大了自己的商业规模。
镇上的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又几个月后,李大志成了镇子上的首富,在镇子上置办了一间三进的大宅。
这个修行世界还有点奴隶制度残留,李大志特意托人,买了七八个长相不错、身材窈窕的年轻女奴。
这当然不是他自己要享受;
他都多大岁数了,这方面的心思早就淡了,而且他也不愿意对不起几年前病逝的孩子他妈。
可他儿子李平安还是个年轻人啊。
李大志都计划好了,等李平安寻仙碰壁回来,他就让儿子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再物色几个美丽女子,给他老李家开枝散叶。
也就在这时,离开了近十个月、托人捎来了十封书信的李平安,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了李大志面前,将李大志拉上了一架造型怪异的兽车,直奔离着镇子百多里远的这座宛安城。
那是一个细雨朦胧的午后。
李大志看着李平安用力推开了两扇大门,瞧见了门内那整整齐齐的两排侍女、女奴、老妈子,还有后方那数十名身形魁梧的护院。
这群男男女女齐声呼喊:
“见过老爷!”
“这?”
李大志禁不住瞪圆了双眼。
“爸。”
身着青雅长袍的李平安笑吟吟地凑了上来:
“从今天开始,这些都是您的,儿子我孝敬您的。”
“不是!”
李大志一把抓住李平安,扭头看了眼周围看热闹的男男女女,用家乡方言快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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