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章 皇家丑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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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丽沙白,狱中自语:
我——蒙受猜疑
却毫无证据。
——伊丽沙白在乌德斯多时,临窗以一
颗钻石搔头,那是她未登基之前。
我们返抵国门,刚好赶上她的加冕礼。那一天,真是万民欢腾,大家竞相传诉,说好日子就来到了。史密斯菲城大火的烟味犹存,不过这平添一分欢腾景象。血腥玛丽死了,此时由好人伊丽沙白登基,统御我们大英帝国。
这是正月一天下午两点整,我看着她前往伦敦塔。她身着深红色的皇袍,看起来就象属于马车的一部分,因为马车也铺着深红绒缎。马车上有座遮篷,由几位武士顶着。武士中有位约翰.派洛爵士,腰力奇强,自称是亨利八世的私生子,因此也算是女王的哥哥。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一身皇家绒袍,貂皮披肩、貂皮礼帽,帽底露出她的秀发,晶亮的雪白衬着灿红的发丝,真是高贵异常,一双棕色的眼睛炯炯有神,顾盼之间,微露急切的神色。看她那付容光焕发的样子,我想那时候的她的确非常美丽。就如母亲所描述的,她真是不同凡响。
她身材略高,相当苗条,因此她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得多。那时候,那二十五岁,对我这十七岁的女孩而言,已经算很老了。我注意到她那双手(她一有机会,总不免要展示她的手),那真是柔荑一般,尤其十指纤纤,仿如削葱根一样,她的脸型稍长,为鹅蛋脸;眉色浅浅,几乎看不出眉型;眼光则十分慑人,灿亮得近乎金黄。她的点儿近视,因此每当她努力想看清楚,就给了周围的人一种印象,她在窥探你的内心,这实在教人紧张。我那时虽年轻,就已看得出她有一种特质,所以我特别相观察她。
随后,我的注意力被另一个人吸住了。那是罗勃.杜雷,女王的护驾,与女王并骑同行。我从没见过那样的男人。他在车骑之中,显得光彩夺目,就如女王一般。他相当高大,肩膀宽阔,还有一张最英俊的脸庞。他庄严、高贵,周身所散发出来的尊威足可与女王匹敌。他神情凝重,并不兀傲,顾盼间,显得沉静自若,十分自信。
我以急切的眼光看着他,又看着女王,再回头盯住他。
女王停下来,向平民说话,她面露微笑,注视着他们,尽管为时短暂。后来我知道她以不得罪人民为上上之策。她的臣下常令教她的厉害,然而平头百姓却认为她是最仁慈的女王。她们一呼喊:“天佑陛下!”她便回答:“天佑我民!”借以提醒他们她关心他们的福祉,不下于他们对她的关切。花束从四面八方呈献上来,不管呈献者多么卑微,她一律殷殷接纳,仿佛那些礼物都极为珍贵一般。据说还有个乞丐在舰队桥上献给她一束迷迭香,她抵达西敏寺时,花还悬在马车上。
我们随看御驾前时(我们毕竟她的亲戚),所以我们看到康希尔和查普两区的庆会,家家户户的窗口,旗帜与彩带纷飞,一片欢腾的盛景,简直美不胜收。
翌日,我们参加了加冕大典,看她踩着长长的些毯迈进西敏寺,地毯是特地为她而铺的。
我看得发呆了,因此不太留意整信仪式过程,不过当她戴上圣爱德华那顶大冠,再又戴上较小的那顶缨满珍珠、钻石的后冠时,我觉得她十分美丽。加冕礼行毕,鼓乐大作,伊丽沙白便成了大英帝国女王。
“以后的日子就不同了。”父亲说着。他讲得多对!
没多久,女王主召见了他。晋谒完后,他兴高采烈地回到家里。
“她真令人惊叹!”父亲告诉我们:“她的举止可圈可点,完全是女王的派头,人民都钦佩她,她对他们也非常和善。感谢上帝,让我能服侍这样一位女王,我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女王请父亲加入议院,也邀她的凯撒琳表姐,我的母亲到她内宫当一名贵妇。
几个女孩子都兴奋地跳起来。这表示我们就要进宫了。以前那些烦人的音乐课、舞蹈课,这下全派得上用场,什么抒情曲、琵琶、大键琴,还有什么淑女礼,那些活受罪的东西如今比什么都来得有价值。夜晚我们叽喳不休,谈论著未来,兴奋得睡不觉。我必定有些预感,预知我的命运将与此有关,因为我简直兴奋得不可名状。
女王表示她想见我们,不是一起接见,而是个别接见。
“你们每个人都会有份的。”母亲兴奋地说:“以后,你们一定会有机会。”
所谓的“机会”是指美好的姻缘。在流亡期间,这是父母最为关切的一件事。
轮到我晋谒陛下的日子终于到了。当天我所穿的那套篷裙,迄今我仍有很鲜明的记忆:深蓝的色泽,丝绸质料,钟形的裙身,以及多节的篷袖。身紧紧束着,却十分合称。母亲还将她所珍爱的一条腰带系到我腰上,那是由许多不同色泽的宝石穿成的,母亲说它会为我带来好运,我很快就发觉她说对了。我本不想把头发掩起来,老实说,我很以我的一头秀发为荣,然而母亲说戴一顶法国兜帽更加合适。我本想抗议,因为这样一来,我的秀发就给罩住了,可是这一次我非服从不可。母亲很担心我会威胁到女王,她特别强调:如果我惹得女王不悦,那不仅是我,连一家人的好运都会被我破坏掉。
初次谒见中,最令我吃惊的是她那付权威的模样。从那一刻起,我们两人的生命就纠结在一起了,尽管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她在我的一生中,所扮演的角色,比任何人都来得重要,当然,除了罗勃。她政务方面尽管有许多重大事件,但是对她而言,我也绝非无足轻重的角色。
那时,我虽想世故一点,无疑还是有些天真,在德国的那些年使我笨了不少。不过我第一眼看伊丽沙白就发觉她有一种特质,那是我从未在别人身上发现过的。我知道她这二十五年的岁月,一定历遍沧桑,绝非多数人所承受得了的。她数度涉死,竟日生活在死亡的阴影中,伦敦塔内的生活,更随时有斧刀加颈的危险。她母亲被处决时,她才三岁不到,她记得那件事吗?那对棕色大眼说明她记得一切,并暗示她不仅将学得很快,也将记下所有的经验。她的早熟,早已远近皆知,那个课室中的小学究。大概因为这样,所以死神虽然穷追不舍,却绝不曾逮住她,如今,她手握王权,这么快就当上了女王,可是你只要同她相处一分钟,就会发觉她的威严不是装来的,仿佛她生来就准备当王似的,也许她真的下过一番功夫。她相当苗条,背脊挺挺的,一身美好的肌肤得自她父亲的遗传。她那雍容华贵的母亲有着深色的发、淡棕色的肌肤和黝黑的大眼。继承那双眼睛的是我,不是伊丽沙白。据说我的眼睛正是得自外婆的遗传,不过我那头既浓又卷曲的发,带着淡蜜的色泽,这种组合无疑是相当迷人的,只有傻子才会否认。我自己也很快就知道了。我看过葆琳家族的肖像,伊丽沙白丝毫不象她母亲,当然,她那聪明绝顶的脑筋除外。我相信安.葆琳必定是利用这种天赋来迷倒国王的,使他为她的缘故休掉发妻,并且不惜与教廷决裂。
伊丽沙白的头发是金中带红。我早听说她父亲虽残酷,却具有吸引人民的魅力。伊丽沙白也如此。不过她另有女性的魅力。
初次拜见,我觉得她正符合我的想象。我立刻发觉她对我甚有好感。我那出色的容貌和爽朗的性格显示我是家族中公认的美人。
“你真象你外婆,”有一次母亲说:“不过,你得要小心点。”
我懂她的意思。男人会被我迷住,就象他们迷上玛丽.葆琳一样,我必须小心翼翼,绝不吃那种没用的甜头。这种远景很令我开心,也是我喜欢到宫廷的原因。
女王正坐在一张巨大的雕椅上,大概就是宝座吧?母亲带着我向她走去。
“陛下,这是小女蕾提蒂亚,在家里我们都叫她蕾蒂丝。”
我屈膝一躬,眼睛低垂,表示我不敢仰视皇家的威仪。这是爸妈教我的。
“我也要这么叫她,”女王说:“蕾蒂丝,站出来,走近些,我才看得清楚。”
由于近视,她的瞳孔显得很大。她的肌肤嫩白得令我吃惊。淡淡的眉睫,使她有一种惊奇的神情。
“嘿!揩涕,”她叫母亲。她习惯提别人取绰号,而母亲既是凯撒琳,她自然要叫她揩涕了。“你这个女儿很漂亮呢!”
那几天,我的美貌很博得她的欢心。她对美貌特具好感,男人的英俊尤其能打动她。不过她的确喜欢漂亮的女人。
“谢谢您,陛下!”
女王笑了:“表姐,你真多产,七子四女是吗?我喜欢大家庭,蕾蒂丝,把手伸过来。我们是亲戚,回到英国,你觉得怎样?”
“陛下登基后,英国便成了美丽的乐土。”
“哈!”她又笑了,对母亲说:“我看你把她教养的很好。我敢说,那一定是法兰西斯的主意。”
“我们离家时,法兰西斯很担心子女的前途。”母亲回答:“陛下一有危险,他就非常绝望,我们也是。”
她严肃得点点头:“你们既然回了国,以后的日子就不担忧了。揩涕,你得替你女儿找丈夫了。如果它们都象蕾蒂丝一样漂亮,就不会有问题。”
“陛下,回国真好。”母亲说:“目前,我和法兰西斯除了女儿的婚事外,别的都不担心了。”
“我们得想点办法。”女王说着,把目光转向我:“你的蕾蒂丝显然没什么话好说。”
“我想我应该等您许可才能开口。”我很快答道。
“那你可以开口了。我很高兴。太过安静的人,我很不喜欢。饶舌的坏蛋也比沉默的圣人要来得有趣。”
“我要说我和父母一样,很高兴来到这里,还有,能够看到我的亲戚登上王位,我尤其喜欢。”
“说得好。表姐,我看得出你训练过她的口才。”
“陛下,这是我自己学来的。”我立即反驳。
我的鲁莽,令母亲大吃一惊,不过女王把嘴一咧,表示她并非不高兴。
“你还学了些什么?”女王问。
“在讨论时,如果没有说话的余地,就要静听。而且,尽可能让自己成为话题的中心。”
女王笑了,“看样子,你真够聪慧。来到宫廷时,你就需要懂这些了。许多人都会聊天,但懂聆听的人不多,其实这种人才算聪明,而你才不过十七岁,就已经懂了。过来,坐到我旁边。我要和你谈谈。”
母亲显得很高兴,同时也瞄了我一眼,要我当心些。她是对的,我可能冲动了点。
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个男人走了进来。这种唐突的举动令母亲惊骇不已。
他与我所见过的任何男人都不同。他具有一种特质。他无疑是很英俊的,然而“英俊”二字根本不足以描摹他。英俊的男人非常多,可是具有他这种非凡特质的我却从没有见过。加冕大典中我曾看过他。也许我象别的女人一样被他迷得发痴,可我并非向来就爱他爱得入骨。每当我回想遥远的过往,想及我们日后的相处,都不由得颤栗。任何人对罗勃不管是爱或恨,都得承认他具有那种领袖气质。那原是与生俱有的统御魔力,除此而外,我找不出别的更好的字眼来形容他。他也深知自己具有此种魅力。
他体格魁梧,周身散发着一股威力。“威力”正是男性魅力的本质,至少我个人是这么想。每次我同几位妹妹谈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常常谈,因为我知道感情方面的际遇在我一生中一定占很大的地位),我说我的爱人一定是个发号施令的人,他必定很富有,而且他一发怒,别人(我当然除外)就只有畏缩的份儿,我发怒他也会怕的。我在描述我所要的爱人时,我知道我其实是说我自己。我向来很有野心,我要的不是短暂的权势。我从不嫉羡伊丽沙白的王冠,反倒庆幸她拥有女王的头衔。因为每当我们之间的敌意一变得强烈,我就知道她若非有那顶王冠,就绝不是我的对手。我喜欢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而且也要我所中意的人抗拒不了我的魅力。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欲望极强,而且不得满足势不干休。
那时候,罗勃.杜雷是我所见过的男人中最具有魅力的一位。他肤色很深,相当黝黑,头发又浓又密,也近乎黑色。一双黝深的眼睛非常灵活,仿佛无所不见似地,鼻子略微鹰钩,身材矫健,象个运动员。他一进来,就象国王会见王后一般。
我发觉他的来到改变了伊丽沙白。她那白晰的肌肤因为兴奋,便微呈粉红的色泽。
“这是罗勃,”她说:“果不出所料。你总是未经通报,就闯进来了。”讲得尽管尖刻,语气却充满着柔情。这位不速之客显然绝非不受欢迎的,而且,显然她早把母亲和我忘到了九霄云外。
她伸出一只嫩白的手,他轻轻握着,俯身一吻,再盯住她的脸,她的手仍留在他掌心。看他们相视而笑的样子,我就猜得出他们是一对情侣了。
“亲爱的陛下,”他说,“我是特地赶来的。”
“有什么灾难吗?”她答:“快告诉我。”
“非也,”他应着:“我只是太想见你,才忍不住赶来的。”
母亲把手搁到我肩上,要我转向门口,我回头看看女王,以为应该等她许我们离开才走。
母亲摇摇头,我们一起离开。女王已经忘了我们,罗勃.杜雷也一样。
我思潮喷涌,一直想着他们。我忘不了那位英俊、高贵的罗勃.杜雷,以及他注视女王的那种神情。我不无愠怒之意,他居然连瞧我一眼都不曾。要是他看过我一眼,我保证他非再瞄第二眼不可。他的影象不断浮上我的脑海。他那浆白的襞襟,紧身上衣,弧度优美的臂线,以及耳上所戴的一颗钻石,无一处不引起我无限的幽思。我还记得他那双裹着长袜的长腿,曲线是那般优雅匀称,难怪他不系袜带,要是体格没那样好,就不能那样潇洒了。
初遇的印象使得我大为反感,我决心报复。想想,那种三角关系形成的时候,居然没有注意到蕾蒂丝.诺里斯。而她的母亲,在几分钟前才把她引荐给女王,态度还那般谦卑!
这是个开端,此后,我就常常出入宫廷了。女王对她母亲的族人相当友善,也很有感情,尽管她很少提到安葆琳的名字。国中怀疑她是否合法的人当然不少,可是没有人胆敢声张,因为人都怕死。女王很聪明,当然不会不知道,因此她经常要别人注意她象她的父亲亨利八世,而且一有机会,便强调那相似点。她长得象他,这无可置疑,所以做起来并不困难。不过,她一直很照顾葆琳家族,仿佛想借此补偿那位被弃的夫人似地,我和妹妹赛西丽亚就这样成了女王身边的宫人,几星期之后,我们便住进宫中了。安和凯瑟琳还小,不过她们以后还是有机会的。
宫中生活多采多姿,正是我在那几年枯燥的流亡生活中所梦寐以求的。我正值青春年华,恰可以尽情欢度。
宫廷是全国的中心,有钱人和野心家皆趋之若鹜。全国的名门巨族粗集于女王四周,互相竞其奢华。女王身居核心,也喜欢夸耀和豪奢,只要费用不必由她支付。她热爱盛大的庆典,宴会,也热爱球队赛和狂欢,但我发觉她饮食非常节制。她雅好音乐和舞蹈,且一向乐之不疲。她多半和罗勃.杜雷共舞,不过若有舞跳得不好的英俊男士,她也会稍稍戏舞一番,她迷上我主要是由于她那多变的性格。看她一身华丽的衣饰,妖娆万状地同罗勃共舞,仿佛蓄意挑逗似地,很给人一种轻浮的印象。身为一位女王,这种模样相当危险。不过她变骤极快,忽然之间,她就能够收敛,且变得严峻、端庄,以维护她的权威。此时,她会让那些专家人才(就如威廉.赛梭),晓得她在控制大局,她的旨意,必须格遵无误。谁也不确定她何时会收心,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当然,罗勃.杜雷除外。不过我不只一次看到她开玩笑地掴他一掌,状极亲呢,而其实也是在警告他她是女王,他只是她的部属。我还看到罗勃握住她那只手,深深一吻,这似乎令她心软了。那些日子里,他实在是自信心十足。
显然,她很喜欢我。我的舞艺足可与她媲美,虽然没有人最于指认。全宫廷中,任何人的舞技都比不上女王,在衣饰、容貌方面,也没有一个女人能和她较量。她各方面都优越非凡。但我深知自己是宫廷中公认的美人,这一点女王也承认,她她把我当作她的亲人。我富于机智,有时我故意露几手给女王瞧,她并无不高兴的表示。她很乐意照顾母系的亲戚,仿佛借以安慰她母亲在天之灵似的。好几次,她把我留在身边,在那超初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在一起欢笑,她也明白表示很高兴有我相陪。谁知道以后我们会成为情场上针锋相对的劲敌呢?我们的交情尽管不错,但在她和罗勃会面时,却绝不许我或任何漂亮女子跟在身边。以前我常认为她就是对自己的容貌不太有信心,才经常需要别人称赞她美得不得了。要是她没有王冠,那么她还迷人吗?我怀疑。不过要想象她没了王冠的样子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是她的命根。我常审视我的长睫、月明眸,以及淡蜜色浓发衬着的小巧脸蛋,相形之下,伊丽沙白那张苍白的脸就逊色多了,不是吗?那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眉睫,那高傲的鼻子,以及那白得病恹恹的肌肤,任何人只要客观些,都会承认我远比她美。然而她具有王者的威仪,而且如众所知,她是太阳,我们不过是环侍在侧的行星,仰靠着她赐予光明。她尚未登基之前,身体一直很虚,还患过几场大病,据说差点没死。现在她登基了,以往的病痛,仿佛被好抛到九霄云外似的,不过她的肌肤,还是带着那病弱的颜色。她喜欢画自己的脸。每次她一画,那病恹的神情就消失,然而不管她画什么,王者的威仪绝对留着,光凭这一点,就没有一个女人可同她抗衡。
女王跟我谈话,比跟其他宫人要来得坦白。我想这跟亲族渊源不无关系。她喜欢新奇衣服,我们常热烈地讨论。她有好几套篷裙,数量之多,连藏衣室的侍女都不敢确定。她身材细挑,丰满的女人穿不得的款式,对她却十分合适。我们得穿戴扎紧的饰结和难挨的鲸骨圈,为显出纤细的腰肢,这些苦她也照常承受。她的襞襟总镶上金银花边,还经常满缀着珍宝。在那段期间,她偶尔也戴那所谓的“死硬发型”,也就是说,在她那头金红的秀发上,再添加一顶假发。
我写的这些,都是在阿密.罗莎德事件尚未发生前的事情。以后,她再也不敢那么放任了。她虽不断要别人称赞她完美无瑕,却也懂得从经验中学得教训——这是她那复杂性格的另一面。自那次悲剧之后,她再也不曾随便和别人聊天了。
我想,罗勃那时候若是个自由人,女王很可能会同他结婚,不过我又觉得那对他已婚的事并没不高兴,尽管这使得他们不可能结婚。我那时太天真,无法了解实情,以为她很高兴罗勃先娶了阿蜜,才不致于同珍.格雷结婚。这种说法太简单了。我对世故人情不太了解。显然还有待磨练。
她曾经对我谈及罗勃,现在,每想起那些对话,我就不由得一笑。即连她,拥有那么大的权势,也仍然不能看清未来。他是她的“甜心萝卜”,她还温柔地称他为她的“眼睛”,因为他老是要注意她的健康,这是她告诉我的。她喜欢替周围的英俊男士取浑名,不过谁也比不上她那双“眼睛”。我们一致相信罗勃要是没有妻室,女王一定会嫁给他,可是等障碍一除去,她却狡猾得没踏入陷阱。女人很少这样明智的。若换上了我,我会怎样?我一点我很怀疑。
“我们曾一起被关到伦敦塔,”有次她对我说:“我是因为韦艾特的谋叛,罗勃则是被珍.格雷牵累。可怜的罗勃,他总是说他对那件事毫不在意,还说只要能看到我登基,他抛弃一切都肯。”我看着她的表情逐渐柔和,原先的兀傲完全消失。她突然变得柔婉起来。并不是说她不常温柔,其实,在她严厉的时候,那种女性特质照样会自动流露。我相信这是她的魅力,是她能对男人发号施令,并让他们甘心替她跑腿的真正原因。当女人是她的拿手本领,但依我的经验,她除了对罗勃外,对任何人都不曾有过那种表情。他是她一生的情人,当然,王冠除外。
“娶珍的是他弟弟基尔福。”她继续说:“都是诺森伯兰那老狐狸搞的鬼,想想看,罗勃差点儿就娶了珍!幸亏老天让他早婚,虽然门户不当,但总也值得庆幸。我们就这样被关在波仓塔城。苏西克斯伯爵来到我身边。我记得很清楚。蕾蒂丝,如果你以为自己不久就要被砍头,你会怎么想?我下定决心不让斧头砍我。”她的神情突然黯淡下来,我知道她是想到她母亲。“其实我从不想死。我早就拿定主意,要和他们周旋到底。我似乎听到某种... -->>
伊丽沙白,狱中自语:
我——蒙受猜疑
却毫无证据。
——伊丽沙白在乌德斯多时,临窗以一
颗钻石搔头,那是她未登基之前。
我们返抵国门,刚好赶上她的加冕礼。那一天,真是万民欢腾,大家竞相传诉,说好日子就来到了。史密斯菲城大火的烟味犹存,不过这平添一分欢腾景象。血腥玛丽死了,此时由好人伊丽沙白登基,统御我们大英帝国。
这是正月一天下午两点整,我看着她前往伦敦塔。她身着深红色的皇袍,看起来就象属于马车的一部分,因为马车也铺着深红绒缎。马车上有座遮篷,由几位武士顶着。武士中有位约翰.派洛爵士,腰力奇强,自称是亨利八世的私生子,因此也算是女王的哥哥。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一身皇家绒袍,貂皮披肩、貂皮礼帽,帽底露出她的秀发,晶亮的雪白衬着灿红的发丝,真是高贵异常,一双棕色的眼睛炯炯有神,顾盼之间,微露急切的神色。看她那付容光焕发的样子,我想那时候的她的确非常美丽。就如母亲所描述的,她真是不同凡响。
她身材略高,相当苗条,因此她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得多。那时候,那二十五岁,对我这十七岁的女孩而言,已经算很老了。我注意到她那双手(她一有机会,总不免要展示她的手),那真是柔荑一般,尤其十指纤纤,仿如削葱根一样,她的脸型稍长,为鹅蛋脸;眉色浅浅,几乎看不出眉型;眼光则十分慑人,灿亮得近乎金黄。她的点儿近视,因此每当她努力想看清楚,就给了周围的人一种印象,她在窥探你的内心,这实在教人紧张。我那时虽年轻,就已看得出她有一种特质,所以我特别相观察她。
随后,我的注意力被另一个人吸住了。那是罗勃.杜雷,女王的护驾,与女王并骑同行。我从没见过那样的男人。他在车骑之中,显得光彩夺目,就如女王一般。他相当高大,肩膀宽阔,还有一张最英俊的脸庞。他庄严、高贵,周身所散发出来的尊威足可与女王匹敌。他神情凝重,并不兀傲,顾盼间,显得沉静自若,十分自信。
我以急切的眼光看着他,又看着女王,再回头盯住他。
女王停下来,向平民说话,她面露微笑,注视着他们,尽管为时短暂。后来我知道她以不得罪人民为上上之策。她的臣下常令教她的厉害,然而平头百姓却认为她是最仁慈的女王。她们一呼喊:“天佑陛下!”她便回答:“天佑我民!”借以提醒他们她关心他们的福祉,不下于他们对她的关切。花束从四面八方呈献上来,不管呈献者多么卑微,她一律殷殷接纳,仿佛那些礼物都极为珍贵一般。据说还有个乞丐在舰队桥上献给她一束迷迭香,她抵达西敏寺时,花还悬在马车上。
我们随看御驾前时(我们毕竟她的亲戚),所以我们看到康希尔和查普两区的庆会,家家户户的窗口,旗帜与彩带纷飞,一片欢腾的盛景,简直美不胜收。
翌日,我们参加了加冕大典,看她踩着长长的些毯迈进西敏寺,地毯是特地为她而铺的。
我看得发呆了,因此不太留意整信仪式过程,不过当她戴上圣爱德华那顶大冠,再又戴上较小的那顶缨满珍珠、钻石的后冠时,我觉得她十分美丽。加冕礼行毕,鼓乐大作,伊丽沙白便成了大英帝国女王。
“以后的日子就不同了。”父亲说着。他讲得多对!
没多久,女王主召见了他。晋谒完后,他兴高采烈地回到家里。
“她真令人惊叹!”父亲告诉我们:“她的举止可圈可点,完全是女王的派头,人民都钦佩她,她对他们也非常和善。感谢上帝,让我能服侍这样一位女王,我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女王请父亲加入议院,也邀她的凯撒琳表姐,我的母亲到她内宫当一名贵妇。
几个女孩子都兴奋地跳起来。这表示我们就要进宫了。以前那些烦人的音乐课、舞蹈课,这下全派得上用场,什么抒情曲、琵琶、大键琴,还有什么淑女礼,那些活受罪的东西如今比什么都来得有价值。夜晚我们叽喳不休,谈论著未来,兴奋得睡不觉。我必定有些预感,预知我的命运将与此有关,因为我简直兴奋得不可名状。
女王表示她想见我们,不是一起接见,而是个别接见。
“你们每个人都会有份的。”母亲兴奋地说:“以后,你们一定会有机会。”
所谓的“机会”是指美好的姻缘。在流亡期间,这是父母最为关切的一件事。
轮到我晋谒陛下的日子终于到了。当天我所穿的那套篷裙,迄今我仍有很鲜明的记忆:深蓝的色泽,丝绸质料,钟形的裙身,以及多节的篷袖。身紧紧束着,却十分合称。母亲还将她所珍爱的一条腰带系到我腰上,那是由许多不同色泽的宝石穿成的,母亲说它会为我带来好运,我很快就发觉她说对了。我本不想把头发掩起来,老实说,我很以我的一头秀发为荣,然而母亲说戴一顶法国兜帽更加合适。我本想抗议,因为这样一来,我的秀发就给罩住了,可是这一次我非服从不可。母亲很担心我会威胁到女王,她特别强调:如果我惹得女王不悦,那不仅是我,连一家人的好运都会被我破坏掉。
初次谒见中,最令我吃惊的是她那付权威的模样。从那一刻起,我们两人的生命就纠结在一起了,尽管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她在我的一生中,所扮演的角色,比任何人都来得重要,当然,除了罗勃。她政务方面尽管有许多重大事件,但是对她而言,我也绝非无足轻重的角色。
那时,我虽想世故一点,无疑还是有些天真,在德国的那些年使我笨了不少。不过我第一眼看伊丽沙白就发觉她有一种特质,那是我从未在别人身上发现过的。我知道她这二十五年的岁月,一定历遍沧桑,绝非多数人所承受得了的。她数度涉死,竟日生活在死亡的阴影中,伦敦塔内的生活,更随时有斧刀加颈的危险。她母亲被处决时,她才三岁不到,她记得那件事吗?那对棕色大眼说明她记得一切,并暗示她不仅将学得很快,也将记下所有的经验。她的早熟,早已远近皆知,那个课室中的小学究。大概因为这样,所以死神虽然穷追不舍,却绝不曾逮住她,如今,她手握王权,这么快就当上了女王,可是你只要同她相处一分钟,就会发觉她的威严不是装来的,仿佛她生来就准备当王似的,也许她真的下过一番功夫。她相当苗条,背脊挺挺的,一身美好的肌肤得自她父亲的遗传。她那雍容华贵的母亲有着深色的发、淡棕色的肌肤和黝黑的大眼。继承那双眼睛的是我,不是伊丽沙白。据说我的眼睛正是得自外婆的遗传,不过我那头既浓又卷曲的发,带着淡蜜的色泽,这种组合无疑是相当迷人的,只有傻子才会否认。我自己也很快就知道了。我看过葆琳家族的肖像,伊丽沙白丝毫不象她母亲,当然,她那聪明绝顶的脑筋除外。我相信安.葆琳必定是利用这种天赋来迷倒国王的,使他为她的缘故休掉发妻,并且不惜与教廷决裂。
伊丽沙白的头发是金中带红。我早听说她父亲虽残酷,却具有吸引人民的魅力。伊丽沙白也如此。不过她另有女性的魅力。
初次拜见,我觉得她正符合我的想象。我立刻发觉她对我甚有好感。我那出色的容貌和爽朗的性格显示我是家族中公认的美人。
“你真象你外婆,”有一次母亲说:“不过,你得要小心点。”
我懂她的意思。男人会被我迷住,就象他们迷上玛丽.葆琳一样,我必须小心翼翼,绝不吃那种没用的甜头。这种远景很令我开心,也是我喜欢到宫廷的原因。
女王正坐在一张巨大的雕椅上,大概就是宝座吧?母亲带着我向她走去。
“陛下,这是小女蕾提蒂亚,在家里我们都叫她蕾蒂丝。”
我屈膝一躬,眼睛低垂,表示我不敢仰视皇家的威仪。这是爸妈教我的。
“我也要这么叫她,”女王说:“蕾蒂丝,站出来,走近些,我才看得清楚。”
由于近视,她的瞳孔显得很大。她的肌肤嫩白得令我吃惊。淡淡的眉睫,使她有一种惊奇的神情。
“嘿!揩涕,”她叫母亲。她习惯提别人取绰号,而母亲既是凯撒琳,她自然要叫她揩涕了。“你这个女儿很漂亮呢!”
那几天,我的美貌很博得她的欢心。她对美貌特具好感,男人的英俊尤其能打动她。不过她的确喜欢漂亮的女人。
“谢谢您,陛下!”
女王笑了:“表姐,你真多产,七子四女是吗?我喜欢大家庭,蕾蒂丝,把手伸过来。我们是亲戚,回到英国,你觉得怎样?”
“陛下登基后,英国便成了美丽的乐土。”
“哈!”她又笑了,对母亲说:“我看你把她教养的很好。我敢说,那一定是法兰西斯的主意。”
“我们离家时,法兰西斯很担心子女的前途。”母亲回答:“陛下一有危险,他就非常绝望,我们也是。”
她严肃得点点头:“你们既然回了国,以后的日子就不担忧了。揩涕,你得替你女儿找丈夫了。如果它们都象蕾蒂丝一样漂亮,就不会有问题。”
“陛下,回国真好。”母亲说:“目前,我和法兰西斯除了女儿的婚事外,别的都不担心了。”
“我们得想点办法。”女王说着,把目光转向我:“你的蕾蒂丝显然没什么话好说。”
“我想我应该等您许可才能开口。”我很快答道。
“那你可以开口了。我很高兴。太过安静的人,我很不喜欢。饶舌的坏蛋也比沉默的圣人要来得有趣。”
“我要说我和父母一样,很高兴来到这里,还有,能够看到我的亲戚登上王位,我尤其喜欢。”
“说得好。表姐,我看得出你训练过她的口才。”
“陛下,这是我自己学来的。”我立即反驳。
我的鲁莽,令母亲大吃一惊,不过女王把嘴一咧,表示她并非不高兴。
“你还学了些什么?”女王问。
“在讨论时,如果没有说话的余地,就要静听。而且,尽可能让自己成为话题的中心。”
女王笑了,“看样子,你真够聪慧。来到宫廷时,你就需要懂这些了。许多人都会聊天,但懂聆听的人不多,其实这种人才算聪明,而你才不过十七岁,就已经懂了。过来,坐到我旁边。我要和你谈谈。”
母亲显得很高兴,同时也瞄了我一眼,要我当心些。她是对的,我可能冲动了点。
这时门突然开了,一个男人走了进来。这种唐突的举动令母亲惊骇不已。
他与我所见过的任何男人都不同。他具有一种特质。他无疑是很英俊的,然而“英俊”二字根本不足以描摹他。英俊的男人非常多,可是具有他这种非凡特质的我却从没有见过。加冕大典中我曾看过他。也许我象别的女人一样被他迷得发痴,可我并非向来就爱他爱得入骨。每当我回想遥远的过往,想及我们日后的相处,都不由得颤栗。任何人对罗勃不管是爱或恨,都得承认他具有那种领袖气质。那原是与生俱有的统御魔力,除此而外,我找不出别的更好的字眼来形容他。他也深知自己具有此种魅力。
他体格魁梧,周身散发着一股威力。“威力”正是男性魅力的本质,至少我个人是这么想。每次我同几位妹妹谈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常常谈,因为我知道感情方面的际遇在我一生中一定占很大的地位),我说我的爱人一定是个发号施令的人,他必定很富有,而且他一发怒,别人(我当然除外)就只有畏缩的份儿,我发怒他也会怕的。我在描述我所要的爱人时,我知道我其实是说我自己。我向来很有野心,我要的不是短暂的权势。我从不嫉羡伊丽沙白的王冠,反倒庆幸她拥有女王的头衔。因为每当我们之间的敌意一变得强烈,我就知道她若非有那顶王冠,就绝不是我的对手。我喜欢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而且也要我所中意的人抗拒不了我的魅力。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欲望极强,而且不得满足势不干休。
那时候,罗勃.杜雷是我所见过的男人中最具有魅力的一位。他肤色很深,相当黝黑,头发又浓又密,也近乎黑色。一双黝深的眼睛非常灵活,仿佛无所不见似地,鼻子略微鹰钩,身材矫健,象个运动员。他一进来,就象国王会见王后一般。
我发觉他的来到改变了伊丽沙白。她那白晰的肌肤因为兴奋,便微呈粉红的色泽。
“这是罗勃,”她说:“果不出所料。你总是未经通报,就闯进来了。”讲得尽管尖刻,语气却充满着柔情。这位不速之客显然绝非不受欢迎的,而且,显然她早把母亲和我忘到了九霄云外。
她伸出一只嫩白的手,他轻轻握着,俯身一吻,再盯住她的脸,她的手仍留在他掌心。看他们相视而笑的样子,我就猜得出他们是一对情侣了。
“亲爱的陛下,”他说,“我是特地赶来的。”
“有什么灾难吗?”她答:“快告诉我。”
“非也,”他应着:“我只是太想见你,才忍不住赶来的。”
母亲把手搁到我肩上,要我转向门口,我回头看看女王,以为应该等她许我们离开才走。
母亲摇摇头,我们一起离开。女王已经忘了我们,罗勃.杜雷也一样。
我思潮喷涌,一直想着他们。我忘不了那位英俊、高贵的罗勃.杜雷,以及他注视女王的那种神情。我不无愠怒之意,他居然连瞧我一眼都不曾。要是他看过我一眼,我保证他非再瞄第二眼不可。他的影象不断浮上我的脑海。他那浆白的襞襟,紧身上衣,弧度优美的臂线,以及耳上所戴的一颗钻石,无一处不引起我无限的幽思。我还记得他那双裹着长袜的长腿,曲线是那般优雅匀称,难怪他不系袜带,要是体格没那样好,就不能那样潇洒了。
初遇的印象使得我大为反感,我决心报复。想想,那种三角关系形成的时候,居然没有注意到蕾蒂丝.诺里斯。而她的母亲,在几分钟前才把她引荐给女王,态度还那般谦卑!
这是个开端,此后,我就常常出入宫廷了。女王对她母亲的族人相当友善,也很有感情,尽管她很少提到安葆琳的名字。国中怀疑她是否合法的人当然不少,可是没有人胆敢声张,因为人都怕死。女王很聪明,当然不会不知道,因此她经常要别人注意她象她的父亲亨利八世,而且一有机会,便强调那相似点。她长得象他,这无可置疑,所以做起来并不困难。不过,她一直很照顾葆琳家族,仿佛想借此补偿那位被弃的夫人似地,我和妹妹赛西丽亚就这样成了女王身边的宫人,几星期之后,我们便住进宫中了。安和凯瑟琳还小,不过她们以后还是有机会的。
宫中生活多采多姿,正是我在那几年枯燥的流亡生活中所梦寐以求的。我正值青春年华,恰可以尽情欢度。
宫廷是全国的中心,有钱人和野心家皆趋之若鹜。全国的名门巨族粗集于女王四周,互相竞其奢华。女王身居核心,也喜欢夸耀和豪奢,只要费用不必由她支付。她热爱盛大的庆典,宴会,也热爱球队赛和狂欢,但我发觉她饮食非常节制。她雅好音乐和舞蹈,且一向乐之不疲。她多半和罗勃.杜雷共舞,不过若有舞跳得不好的英俊男士,她也会稍稍戏舞一番,她迷上我主要是由于她那多变的性格。看她一身华丽的衣饰,妖娆万状地同罗勃共舞,仿佛蓄意挑逗似地,很给人一种轻浮的印象。身为一位女王,这种模样相当危险。不过她变骤极快,忽然之间,她就能够收敛,且变得严峻、端庄,以维护她的权威。此时,她会让那些专家人才(就如威廉.赛梭),晓得她在控制大局,她的旨意,必须格遵无误。谁也不确定她何时会收心,所以大家都小心翼翼地。当然,罗勃.杜雷除外。不过我不只一次看到她开玩笑地掴他一掌,状极亲呢,而其实也是在警告他她是女王,他只是她的部属。我还看到罗勃握住她那只手,深深一吻,这似乎令她心软了。那些日子里,他实在是自信心十足。
显然,她很喜欢我。我的舞艺足可与她媲美,虽然没有人最于指认。全宫廷中,任何人的舞技都比不上女王,在衣饰、容貌方面,也没有一个女人能和她较量。她各方面都优越非凡。但我深知自己是宫廷中公认的美人,这一点女王也承认,她她把我当作她的亲人。我富于机智,有时我故意露几手给女王瞧,她并无不高兴的表示。她很乐意照顾母系的亲戚,仿佛借以安慰她母亲在天之灵似的。好几次,她把我留在身边,在那超初的日子里,我们经常在一起欢笑,她也明白表示很高兴有我相陪。谁知道以后我们会成为情场上针锋相对的劲敌呢?我们的交情尽管不错,但在她和罗勃会面时,却绝不许我或任何漂亮女子跟在身边。以前我常认为她就是对自己的容貌不太有信心,才经常需要别人称赞她美得不得了。要是她没有王冠,那么她还迷人吗?我怀疑。不过要想象她没了王冠的样子是不可能的,因为那是她的命根。我常审视我的长睫、月明眸,以及淡蜜色浓发衬着的小巧脸蛋,相形之下,伊丽沙白那张苍白的脸就逊色多了,不是吗?那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眉睫,那高傲的鼻子,以及那白得病恹恹的肌肤,任何人只要客观些,都会承认我远比她美。然而她具有王者的威仪,而且如众所知,她是太阳,我们不过是环侍在侧的行星,仰靠着她赐予光明。她尚未登基之前,身体一直很虚,还患过几场大病,据说差点没死。现在她登基了,以往的病痛,仿佛被好抛到九霄云外似的,不过她的肌肤,还是带着那病弱的颜色。她喜欢画自己的脸。每次她一画,那病恹的神情就消失,然而不管她画什么,王者的威仪绝对留着,光凭这一点,就没有一个女人可同她抗衡。
女王跟我谈话,比跟其他宫人要来得坦白。我想这跟亲族渊源不无关系。她喜欢新奇衣服,我们常热烈地讨论。她有好几套篷裙,数量之多,连藏衣室的侍女都不敢确定。她身材细挑,丰满的女人穿不得的款式,对她却十分合适。我们得穿戴扎紧的饰结和难挨的鲸骨圈,为显出纤细的腰肢,这些苦她也照常承受。她的襞襟总镶上金银花边,还经常满缀着珍宝。在那段期间,她偶尔也戴那所谓的“死硬发型”,也就是说,在她那头金红的秀发上,再添加一顶假发。
我写的这些,都是在阿密.罗莎德事件尚未发生前的事情。以后,她再也不敢那么放任了。她虽不断要别人称赞她完美无瑕,却也懂得从经验中学得教训——这是她那复杂性格的另一面。自那次悲剧之后,她再也不曾随便和别人聊天了。
我想,罗勃那时候若是个自由人,女王很可能会同他结婚,不过我又觉得那对他已婚的事并没不高兴,尽管这使得他们不可能结婚。我那时太天真,无法了解实情,以为她很高兴罗勃先娶了阿蜜,才不致于同珍.格雷结婚。这种说法太简单了。我对世故人情不太了解。显然还有待磨练。
她曾经对我谈及罗勃,现在,每想起那些对话,我就不由得一笑。即连她,拥有那么大的权势,也仍然不能看清未来。他是她的“甜心萝卜”,她还温柔地称他为她的“眼睛”,因为他老是要注意她的健康,这是她告诉我的。她喜欢替周围的英俊男士取浑名,不过谁也比不上她那双“眼睛”。我们一致相信罗勃要是没有妻室,女王一定会嫁给他,可是等障碍一除去,她却狡猾得没踏入陷阱。女人很少这样明智的。若换上了我,我会怎样?我一点我很怀疑。
“我们曾一起被关到伦敦塔,”有次她对我说:“我是因为韦艾特的谋叛,罗勃则是被珍.格雷牵累。可怜的罗勃,他总是说他对那件事毫不在意,还说只要能看到我登基,他抛弃一切都肯。”我看着她的表情逐渐柔和,原先的兀傲完全消失。她突然变得柔婉起来。并不是说她不常温柔,其实,在她严厉的时候,那种女性特质照样会自动流露。我相信这是她的魅力,是她能对男人发号施令,并让他们甘心替她跑腿的真正原因。当女人是她的拿手本领,但依我的经验,她除了对罗勃外,对任何人都不曾有过那种表情。他是她一生的情人,当然,王冠除外。
“娶珍的是他弟弟基尔福。”她继续说:“都是诺森伯兰那老狐狸搞的鬼,想想看,罗勃差点儿就娶了珍!幸亏老天让他早婚,虽然门户不当,但总也值得庆幸。我们就这样被关在波仓塔城。苏西克斯伯爵来到我身边。我记得很清楚。蕾蒂丝,如果你以为自己不久就要被砍头,你会怎么想?我下定决心不让斧头砍我。”她的神情突然黯淡下来,我知道她是想到她母亲。“其实我从不想死。我早就拿定主意,要和他们周旋到底。我似乎听到某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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