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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阴腿。”其实她只是觉得金庸有些无聊,每次为了形容某武林人士猥琐,都会让那人使出这一招,这才玩味了一下这个下三流的名字。
“抓奶手。”他却笑着丢开物理书,亲手实践,在她那时还很坦荡的胸口摸了一把。
她登时跳起来,向他的某部位招呼过去,却被他一把捉住小腿。
“踢坏了那里,我们的儿子可就没了。”那时的夏商周,笑得开怀。
而尚未成年的自己却臊的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
从楼下遥远地传来欢快的电音。夏商周的唇已经碰上了她的唇,回过神的伍媚竭力将头向后仰着,避免着他的亲吻。夏商周脸色微沉,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地碾压过她的唇瓣。和记忆里一般甜软,带着一丝清冽,是她的味道,他不会认错。
伍媚趁他分神,一只手终于得隙,毫不客气地甩了夏商周一个清脆的巴掌,“夏行长,你当是在演言情剧吗?不是每个女人只要被男人按在墙壁上强吻就会大脑短路,软成一滩烂泥,任由男人搓扁捏圆。”
她的眼睛太亮,像出鞘的匕首,带过一线雪亮,夏商周颓然松手,怔怔地看着她。
伍媚用手背擦擦嘴,弯腰抱起地上的不二。然后木然地看一眼夏商周,淡淡道:“有人后来告诉我,女人要向猫学习,不是学着走优雅的猫步,而是要学习猫骨子里的冷酷无情。据她说,猫在饲主死后,从来不会痛不欲生,更不会像傻狗一样跟着陪葬,它们要么果断离去,要么将尸体吃个一干二净。不知道胜过如今天底下多少对前度惦记不忘的蠢女人。”说完,她径直朝楼梯口走去。
走到拐角时,她才回头,朝夏商周低低说了一声:“再见,mr.history。”
隔得有些远,他听不清楚她说的什么,却看懂了她的口型。夏商周按住心口,脸色苍白如纸,mr.history,那是念大学时她给他的独家昵称,那个时候他是mr.history,而她是。
不,他决不允许她单方面和他说再见。不管她叫晏夷光,还是叫伍媚,他都不会再让她有机会离开自己。
军区总医院高干病房的套间内,洗完澡的沈陆嘉正在电脑上看资料,不时看一眼放在电脑旁的手机,等着伍媚的短信。
“叮“的一声,有新邮件。发件人是莫傅司。
邮件只有几个简短的字,“陆嘉:河内一行多亏你。不谢。附件是回礼。”沈陆嘉瞥一眼附件,很大,足足有几十兆。
他有些狐疑地点开附件,里面居然都是艳照,女主角他认识,是周允非的掌珠周吉婕。男主角则是一个深目高鼻的外国男人,长着浓郁的胸毛。
他心里顿时有了计较。
手机也在桌上震起来,他拿起一看,是伍媚发来的。
“资本家,我到家了。”
他不禁失笑,也顾不得效率至上的人生信条,一个字一个字地回过去,“怎么这么久,堵车?”
“泡澡的时候睡着了,耽搁了。”伍媚扯谎。
倒真像她的作风。
“睡觉前喝杯热茶,发下汗,别着凉。”沈陆嘉鲜少发信息,不太适应触摸屏的打字模式。
“喳。”
真是调皮。沈陆嘉唇畔的笑意愈发显得深邃。
作者有话要说:新欢旧爱啥的,下面该热闹了。
有妹纸问上一章章节名的由来,其实每一章的小标题都来源于英法小说名,只求形似,并不完全和小说主题或内容相称。在这里解释一下。
☆、33恶之花
因为要不放心爷爷沈国锋,沈陆嘉难得没有准时去晟时。
进办公室时,薛心璐恰好踩着高跟鞋去复印资料。
“薛秘书,请等一下。”沈陆嘉仔细回忆着在河内时伍媚穿的那双鱼嘴鞋,“你帮我找一份lavin新上市产品册页,女鞋类的就好。”
薛心璐觉得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如果大脑真是计算机的话,她现在最想干的一件事一定是按重启键。
“沈总,您说什么?lavin?女鞋?”薛心璐带着特大号美瞳的眼睛珠子此刻一动不动,像两枚停顿的逗号。
刚进门的岑彦叹了口气,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一师妹,瞧那一脸傻相。他拍拍薛心璐的肩膀,“打电话到lavin的门店去,让店长立刻发一份秋季新款女鞋册页到你的邮箱。然后打出来给沈总过目。”
岑彦作为男人,是典型的线性思维,完全不理解女人的网状思维模式,在沈陆嘉开金口说出“女鞋”二字时,薛心璐所有的脑细胞已经由这一个关键词发散出无数问题,比如“沈总买给谁的?沈总的女朋友长什么样?她是做什么职业的?她会喜欢什么皮料?什么色彩?什么风格?”
“噢,我知道了。”薛心璐死死按捺住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跑去打电话了。
不消片刻,她将打印好的册页恭敬地送到了总裁办,然后垂手站在一边,等待指示。
凭借出色的记忆力,沈陆嘉很快就找到了那双标价近五位数的羊羔皮鱼嘴鞋。
他修长的手指在上面一指:“就是这一款,7码,走我的卡里划账过去,一个小时之内让他们送到。”
薛心璐点头应声,心里却对收鞋人好奇不已。
约莫半个小时,鞋就送过来了。沈陆嘉打开鞋盒,看见锃亮崭新的金属跟,嘴角不觉泛出一丝笑意。
薛心璐在心底靠了一声,赶紧低头,沈总笑起来杀伤力实在太大。
沈陆嘉将鞋盒塞回纸袋里,提着纸袋便离开了总裁办。
刚出电梯,他就看见前台小姐正和一个送花小哥说些什么。那位送花小哥手里捧着一束蓝白相间的花束,那花花形十分别致,如同一只只翼蝶停歇在绿色的花茎上,外面还包裹着磨砂玻璃纸,金色的缎带系出美丽的花结。对花粉过敏的沈陆嘉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
前台小姐眼尖,赶紧站直身体,微笑着问候大boss。
晟时的职员百分之八十都是男性,收花是很稀罕的事情,再加上那花又不是滥大街的玫瑰,沈陆嘉便不由多看了两眼。
“沈总,这花是送给伍总监的。可是伍总监今天没有过来上班。”前台小姐见沈陆嘉似乎感兴趣,便多说了一句。
沈陆嘉脚步顿时止住了。
“这是什么花?”沈陆嘉因为过敏的关系,一直不喜欢植物的生/殖器,而此刻,他从没觉得哪一种植物生/殖器比眼前这个更加碍眼过。
送花小哥好脾气地解释道:“这是香根鸢尾,这个季节我们这里是没有这种花的,昨晚接到客人订单,连夜从阿姆斯特丹的阿斯梅尔花卉市场空运过来的。”
好生财大气粗,前台小姐吐了吐舌头,忍不住去看花束里的卡片。
“夏商周——”她小声地念出来,“好奇怪的名字。”
沈陆嘉脸色微沉,不动声色道:“伍总监今天调休,我正好要去找她拿资料,这花我带过去。”不由分说便接过花束,倒提着向门外走去。
“先生,这花很金贵的,不能这么拿……”送花小哥敬业地提醒沈陆嘉。
沈陆嘉只做听不见,紧走几步去了停车场。
打了后车门,沈陆嘉随意地那束... -->>
“撩阴腿。”其实她只是觉得金庸有些无聊,每次为了形容某武林人士猥琐,都会让那人使出这一招,这才玩味了一下这个下三流的名字。
“抓奶手。”他却笑着丢开物理书,亲手实践,在她那时还很坦荡的胸口摸了一把。
她登时跳起来,向他的某部位招呼过去,却被他一把捉住小腿。
“踢坏了那里,我们的儿子可就没了。”那时的夏商周,笑得开怀。
而尚未成年的自己却臊的恨不得找条地缝钻下去。
从楼下遥远地传来欢快的电音。夏商周的唇已经碰上了她的唇,回过神的伍媚竭力将头向后仰着,避免着他的亲吻。夏商周脸色微沉,一手按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地碾压过她的唇瓣。和记忆里一般甜软,带着一丝清冽,是她的味道,他不会认错。
伍媚趁他分神,一只手终于得隙,毫不客气地甩了夏商周一个清脆的巴掌,“夏行长,你当是在演言情剧吗?不是每个女人只要被男人按在墙壁上强吻就会大脑短路,软成一滩烂泥,任由男人搓扁捏圆。”
她的眼睛太亮,像出鞘的匕首,带过一线雪亮,夏商周颓然松手,怔怔地看着她。
伍媚用手背擦擦嘴,弯腰抱起地上的不二。然后木然地看一眼夏商周,淡淡道:“有人后来告诉我,女人要向猫学习,不是学着走优雅的猫步,而是要学习猫骨子里的冷酷无情。据她说,猫在饲主死后,从来不会痛不欲生,更不会像傻狗一样跟着陪葬,它们要么果断离去,要么将尸体吃个一干二净。不知道胜过如今天底下多少对前度惦记不忘的蠢女人。”说完,她径直朝楼梯口走去。
走到拐角时,她才回头,朝夏商周低低说了一声:“再见,mr.history。”
隔得有些远,他听不清楚她说的什么,却看懂了她的口型。夏商周按住心口,脸色苍白如纸,mr.history,那是念大学时她给他的独家昵称,那个时候他是mr.history,而她是。
不,他决不允许她单方面和他说再见。不管她叫晏夷光,还是叫伍媚,他都不会再让她有机会离开自己。
军区总医院高干病房的套间内,洗完澡的沈陆嘉正在电脑上看资料,不时看一眼放在电脑旁的手机,等着伍媚的短信。
“叮“的一声,有新邮件。发件人是莫傅司。
邮件只有几个简短的字,“陆嘉:河内一行多亏你。不谢。附件是回礼。”沈陆嘉瞥一眼附件,很大,足足有几十兆。
他有些狐疑地点开附件,里面居然都是艳照,女主角他认识,是周允非的掌珠周吉婕。男主角则是一个深目高鼻的外国男人,长着浓郁的胸毛。
他心里顿时有了计较。
手机也在桌上震起来,他拿起一看,是伍媚发来的。
“资本家,我到家了。”
他不禁失笑,也顾不得效率至上的人生信条,一个字一个字地回过去,“怎么这么久,堵车?”
“泡澡的时候睡着了,耽搁了。”伍媚扯谎。
倒真像她的作风。
“睡觉前喝杯热茶,发下汗,别着凉。”沈陆嘉鲜少发信息,不太适应触摸屏的打字模式。
“喳。”
真是调皮。沈陆嘉唇畔的笑意愈发显得深邃。
作者有话要说:新欢旧爱啥的,下面该热闹了。
有妹纸问上一章章节名的由来,其实每一章的小标题都来源于英法小说名,只求形似,并不完全和小说主题或内容相称。在这里解释一下。
☆、33恶之花
因为要不放心爷爷沈国锋,沈陆嘉难得没有准时去晟时。
进办公室时,薛心璐恰好踩着高跟鞋去复印资料。
“薛秘书,请等一下。”沈陆嘉仔细回忆着在河内时伍媚穿的那双鱼嘴鞋,“你帮我找一份lavin新上市产品册页,女鞋类的就好。”
薛心璐觉得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如果大脑真是计算机的话,她现在最想干的一件事一定是按重启键。
“沈总,您说什么?lavin?女鞋?”薛心璐带着特大号美瞳的眼睛珠子此刻一动不动,像两枚停顿的逗号。
刚进门的岑彦叹了口气,他怎么就摊上这么一师妹,瞧那一脸傻相。他拍拍薛心璐的肩膀,“打电话到lavin的门店去,让店长立刻发一份秋季新款女鞋册页到你的邮箱。然后打出来给沈总过目。”
岑彦作为男人,是典型的线性思维,完全不理解女人的网状思维模式,在沈陆嘉开金口说出“女鞋”二字时,薛心璐所有的脑细胞已经由这一个关键词发散出无数问题,比如“沈总买给谁的?沈总的女朋友长什么样?她是做什么职业的?她会喜欢什么皮料?什么色彩?什么风格?”
“噢,我知道了。”薛心璐死死按捺住蠢蠢欲动的八卦之心,跑去打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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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出色的记忆力,沈陆嘉很快就找到了那双标价近五位数的羊羔皮鱼嘴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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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电梯,他就看见前台小姐正和一个送花小哥说些什么。那位送花小哥手里捧着一束蓝白相间的花束,那花花形十分别致,如同一只只翼蝶停歇在绿色的花茎上,外面还包裹着磨砂玻璃纸,金色的缎带系出美丽的花结。对花粉过敏的沈陆嘉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
前台小姐眼尖,赶紧站直身体,微笑着问候大boss。
晟时的职员百分之八十都是男性,收花是很稀罕的事情,再加上那花又不是滥大街的玫瑰,沈陆嘉便不由多看了两眼。
“沈总,这花是送给伍总监的。可是伍总监今天没有过来上班。”前台小姐见沈陆嘉似乎感兴趣,便多说了一句。
沈陆嘉脚步顿时止住了。
“这是什么花?”沈陆嘉因为过敏的关系,一直不喜欢植物的生/殖器,而此刻,他从没觉得哪一种植物生/殖器比眼前这个更加碍眼过。
送花小哥好脾气地解释道:“这是香根鸢尾,这个季节我们这里是没有这种花的,昨晚接到客人订单,连夜从阿姆斯特丹的阿斯梅尔花卉市场空运过来的。”
好生财大气粗,前台小姐吐了吐舌头,忍不住去看花束里的卡片。
“夏商周——”她小声地念出来,“好奇怪的名字。”
沈陆嘉脸色微沉,不动声色道:“伍总监今天调休,我正好要去找她拿资料,这花我带过去。”不由分说便接过花束,倒提着向门外走去。
“先生,这花很金贵的,不能这么拿……”送花小哥敬业地提醒沈陆嘉。
沈陆嘉只做听不见,紧走几步去了停车场。
打了后车门,沈陆嘉随意地那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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