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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只要加入了那个蒙古部落,每个勇士都可以有这些东西?”
呜列道:“是的,我听到他们那些人亲口说的。”
那我也加入他们部落算了。胡啸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猎马人不管那个族群,都是护马人的仇敌。遇到了必定会有厮杀。护马人是不可能和他们组成一个部落的。
胡啸的目光阴沉不定,半天后才想起了什么,问道:“他们现在聚拢了多少人手了?”
草原上的人大部分不会算数,不过狐族因为要交易,有可以让人明白数量多少的办法。呜列一一跟胡啸数着他知道的已经投靠过去的部落,再跟他说每个部落的大概人数。如此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胡啸身前的兽皮上堆着一堆草根。
从七万年前认知革命开始,智人的脑回路已经和后世的人基本一致了。此时就算胡啸他们没有用十进制算数。但如果有个会用十进制算数的人数一下这些草根,数量基本会在二千上下。
胡啸再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将自己阵营的人数换算成三堆草根,结果发现自己这边的三堆草根都比那堆要大些。他终于重新找回了自信。
自己人的数量在对方的三倍以上,就算对方武器精锐一些,他们还是有胜算的。他把后面算出来的草根铺在代表蒙古部落的草根上,可以将之盖的严严实实。
这就是优势。
胡啸和他身边人重燃自信,正准备去宣传现在的形势变化,让大家继续通知更多人来这里,一起对付这些护马人。
胡啸赏给呜列一根马腿,扭头间却发现狐族回来的人少了,便随口问道:“毛盛呢?”
呜列抱着马腿,有些窘迫道:“不知道。”
胡啸拿着钢刀先跳起来道:“不知道?是不是他拿了这些东西跑了?”
狐族贪婪,众人皆知。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毛盛不会那么大方将这些好东西都献出来,自己肯定藏了大头。
呜列急忙伏倒争辩:“没有。所有的缴获都在这里了。毛盛什么都没有拿。这里所有的狐族人都可以作证。”
胡啸连着问了几人,得到一样的答案,沉吟了一番,再次跳了起来:“这蠢货,肯定是先去那个聚英坡去了。狐族的伎俩,连我都对付不了,如何能对付那个能驯服白马的大王?他这是在惊扰敌人,给我们招祸!”
猎马人现在思想不统一,要动起来很难。他还在想多聚集些人手,再统一往聚英坡去,一举灭掉那个蒙古部落的。现在看到狐族人已经去打草惊蛇了,他觉得最好将这进攻提前一些,要不然让敌人有了更加充足的准备,他们将没什么优势。
胡啸用自己以为很快的速度准备着出战的事情。他用了三天的时间说服了本部的所有头目,让他们同意出动勇士。
因为目的地在脚程十天以外的地方,所以他们还用了五天的时间给所有人准备食物,路上用的帐篷兽皮,战斗时候会用的到的武器等等。
他又用了一天祭祀,而后队伍就出发了。
但因为他通知了另外两个分部的人手,还要调动那边已经驯好的马匹,结果他们在路上又等了两天将这些人等来,再用了一天去分配马匹……
在胡啸看来,这种大规模出征,他速度已经够快了。
他自然没办法想象别人还有更快的效率。准备几百人的出征,用了两天就将一切都准备妥当了。而后全数骑马,一天就可以走他们走三四天的路程。
当胡啸看到天空中有陌生的鬼鹰飞翔的时候,他不知道他正和一支骑兵队伍交错而过。
拿着望远镜的斥候提前发现了胡啸的队伍,汇报给林迹之后,林迹看着地图上五十公里外的目标,估算了一下胡啸队伍的进度,下令继续前进,天黑前发动攻击。
来到猎马人的驯马分部之外五公里,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林迹下令原地休息一个小时。
林迹拿出精料来给大家喂马,同时也拿出饮料酒水来给大家解乏。
大家休息妥当,林迹根据俘虏提供的线索,将攻击的线路分配下去了。
对面是一个百多亩的湖泊,猎马人围湖而居。林迹这边三个百人队分三个方向攻过去。另外两个队伍在外围策应。
斜阳下的杀戮来得突然而暴烈。
湖边的营地只有马匹,没有牛羊。如龙的队伍呼啸着冲到湖边的时候,这边剩余的男子有的拿了长矛迎出来。有的跳上了马背,光屁股夹着马匹冲锋。女人抱着孩子躲回低矮的帐篷里。关在围栏里的野马亢奋嘶鸣,奋力撞着围栏。
“我部落的人弃械不杀!”骑兵队伍里,几个忽而格部落的人大声喊着。但轰隆隆的蹄声里,也不知道那些人听清楚没有。
猎马人不过留了几百男人在这里,青壮的数量更不算多。迎出去的人看着便是稀稀落落的。
光屁股骑马的猎马人冲到了拿长矛的人前面,很快和骑兵队对上了。但他们手里的石器还没来得及扬起,他们便受到了来自对面三四十米外的敌人的攻击。那是一把把石,骨打磨的粗粝短矛。
数十只短矛横空,顿时就让猎马人不少人马栽倒在冲锋的路上,让他们本就稀疏的队伍变得更加单薄了。
两边速度极快,一波短矛之后,两边便接上了。
躲开短矛的光屁股骑马的猎马人大喊着将手里的骨刀挥出去,对面也同样大叫着挥出自己的武器。两件兵器交锋,猎马人发现自己手里的骨刀忽然一轻,已经失去了大半截。
他的对手已经在刹那之间和他交错过去了。他躲开迎面而来的一根长矛,夹紧马腹,伸手去拉一个来不及回手的敌人。出其不意之下,他觉得自己能把敌人从马上拉下来。马速这么高,敌人一旦下马,几乎就死定了。他手里已没有了武器,这也相当于攻击了。
他顺利拉到了敌人的手臂,甚至还多出几分力,以防止敌人挣扎。
然而,他发现敌人似乎并不怕被抓,还反手抓住了他的手臂。
两人极快的搭手拉了一下,光屁股的骑士便觉得一股大力冲对方那边扯来。让他感觉自己在拉一匹马。
他的双腿敌不过这股拉力,从马腹上滑了出去,他也跟着掉下马去。
怎么可能呢?落地的刹那,他下意识去看敌人夹在马腹上的脚,结果他便看到敌人正蹬在马腹边的一个镫子上,而那个镫子是绑在马腹上的。
他恍然大悟,但落地之间,一个碗大的蹄子已经往他的脸踩下去了。(未完待续)
是说只要加入了那个蒙古部落,每个勇士都可以有这些东西?”
呜列道:“是的,我听到他们那些人亲口说的。”
那我也加入他们部落算了。胡啸心里闪过这样的念头。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猎马人不管那个族群,都是护马人的仇敌。遇到了必定会有厮杀。护马人是不可能和他们组成一个部落的。
胡啸的目光阴沉不定,半天后才想起了什么,问道:“他们现在聚拢了多少人手了?”
草原上的人大部分不会算数,不过狐族因为要交易,有可以让人明白数量多少的办法。呜列一一跟胡啸数着他知道的已经投靠过去的部落,再跟他说每个部落的大概人数。如此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胡啸身前的兽皮上堆着一堆草根。
从七万年前认知革命开始,智人的脑回路已经和后世的人基本一致了。此时就算胡啸他们没有用十进制算数。但如果有个会用十进制算数的人数一下这些草根,数量基本会在二千上下。
胡啸再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将自己阵营的人数换算成三堆草根,结果发现自己这边的三堆草根都比那堆要大些。他终于重新找回了自信。
自己人的数量在对方的三倍以上,就算对方武器精锐一些,他们还是有胜算的。他把后面算出来的草根铺在代表蒙古部落的草根上,可以将之盖的严严实实。
这就是优势。
胡啸和他身边人重燃自信,正准备去宣传现在的形势变化,让大家继续通知更多人来这里,一起对付这些护马人。
胡啸赏给呜列一根马腿,扭头间却发现狐族回来的人少了,便随口问道:“毛盛呢?”
呜列抱着马腿,有些窘迫道:“不知道。”
胡啸拿着钢刀先跳起来道:“不知道?是不是他拿了这些东西跑了?”
狐族贪婪,众人皆知。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毛盛不会那么大方将这些好东西都献出来,自己肯定藏了大头。
呜列急忙伏倒争辩:“没有。所有的缴获都在这里了。毛盛什么都没有拿。这里所有的狐族人都可以作证。”
胡啸连着问了几人,得到一样的答案,沉吟了一番,再次跳了起来:“这蠢货,肯定是先去那个聚英坡去了。狐族的伎俩,连我都对付不了,如何能对付那个能驯服白马的大王?他这是在惊扰敌人,给我们招祸!”
猎马人现在思想不统一,要动起来很难。他还在想多聚集些人手,再统一往聚英坡去,一举灭掉那个蒙古部落的。现在看到狐族人已经去打草惊蛇了,他觉得最好将这进攻提前一些,要不然让敌人有了更加充足的准备,他们将没什么优势。
胡啸用自己以为很快的速度准备着出战的事情。他用了三天的时间说服了本部的所有头目,让他们同意出动勇士。
因为目的地在脚程十天以外的地方,所以他们还用了五天的时间给所有人准备食物,路上用的帐篷兽皮,战斗时候会用的到的武器等等。
他又用了一天祭祀,而后队伍就出发了。
但因为他通知了另外两个分部的人手,还要调动那边已经驯好的马匹,结果他们在路上又等了两天将这些人等来,再用了一天去分配马匹……
在胡啸看来,这种大规模出征,他速度已经够快了。
他自然没办法想象别人还有更快的效率。准备几百人的出征,用了两天就将一切都准备妥当了。而后全数骑马,一天就可以走他们走三四天的路程。
当胡啸看到天空中有陌生的鬼鹰飞翔的时候,他不知道他正和一支骑兵队伍交错而过。
拿着望远镜的斥候提前发现了胡啸的队伍,汇报给林迹之后,林迹看着地图上五十公里外的目标,估算了一下胡啸队伍的进度,下令继续前进,天黑前发动攻击。
来到猎马人的驯马分部之外五公里,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林迹下令原地休息一个小时。
林迹拿出精料来给大家喂马,同时也拿出饮料酒水来给大家解乏。
大家休息妥当,林迹根据俘虏提供的线索,将攻击的线路分配下去了。
对面是一个百多亩的湖泊,猎马人围湖而居。林迹这边三个百人队分三个方向攻过去。另外两个队伍在外围策应。
斜阳下的杀戮来得突然而暴烈。
湖边的营地只有马匹,没有牛羊。如龙的队伍呼啸着冲到湖边的时候,这边剩余的男子有的拿了长矛迎出来。有的跳上了马背,光屁股夹着马匹冲锋。女人抱着孩子躲回低矮的帐篷里。关在围栏里的野马亢奋嘶鸣,奋力撞着围栏。
“我部落的人弃械不杀!”骑兵队伍里,几个忽而格部落的人大声喊着。但轰隆隆的蹄声里,也不知道那些人听清楚没有。
猎马人不过留了几百男人在这里,青壮的数量更不算多。迎出去的人看着便是稀稀落落的。
光屁股骑马的猎马人冲到了拿长矛的人前面,很快和骑兵队对上了。但他们手里的石器还没来得及扬起,他们便受到了来自对面三四十米外的敌人的攻击。那是一把把石,骨打磨的粗粝短矛。
数十只短矛横空,顿时就让猎马人不少人马栽倒在冲锋的路上,让他们本就稀疏的队伍变得更加单薄了。
两边速度极快,一波短矛之后,两边便接上了。
躲开短矛的光屁股骑马的猎马人大喊着将手里的骨刀挥出去,对面也同样大叫着挥出自己的武器。两件兵器交锋,猎马人发现自己手里的骨刀忽然一轻,已经失去了大半截。
他的对手已经在刹那之间和他交错过去了。他躲开迎面而来的一根长矛,夹紧马腹,伸手去拉一个来不及回手的敌人。出其不意之下,他觉得自己能把敌人从马上拉下来。马速这么高,敌人一旦下马,几乎就死定了。他手里已没有了武器,这也相当于攻击了。
他顺利拉到了敌人的手臂,甚至还多出几分力,以防止敌人挣扎。
然而,他发现敌人似乎并不怕被抓,还反手抓住了他的手臂。
两人极快的搭手拉了一下,光屁股的骑士便觉得一股大力冲对方那边扯来。让他感觉自己在拉一匹马。
他的双腿敌不过这股拉力,从马腹上滑了出去,他也跟着掉下马去。
怎么可能呢?落地的刹那,他下意识去看敌人夹在马腹上的脚,结果他便看到敌人正蹬在马腹边的一个镫子上,而那个镫子是绑在马腹上的。
他恍然大悟,但落地之间,一个碗大的蹄子已经往他的脸踩下去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