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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了,像我跟你,虽然不是春天,我们也相爱了!”
加洛琳的脸上红了一红,那不是为了娇羞,只是为了喜悦,她的爱不是保守的而是神圣的,她不轻易付出爱,不轻易地爱上一个人,但一旦付出了,有了爱的对象,她就全心全意地爱,不怕任何人知道,甚至于还想告诉每一个人,向每一个人炫示。
“山,我只是奇怪,它们怎么会相爱的?”
“没什么奇怪,黑姑娘已经十一岁了,在马的年龄中,已是很成熟的年龄,可是她一向很骄傲,从来也没有接受过一位伴侣,因为牧场上的那些年轻的公马都太庸俗,配不上地,小白龙也有九岁了,可以看得出,它也是同样地寂寞,没有对那一位姑娘倾过心,它们都在等待,等待着一个可堪匹配的伙伴,现在见了面,双方都满意对方的条件,于是就相爱了!”
“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个养马的,怎么会不知道马呢?在马的社会里,它们择偶很严,而且也分得很清楚,一头高贵的马,绝不会随便地择配的,所以良马的后代,一定是良马,把两匹条件悬殊的马放在一起,虽然是一雌一雄,但它们之间,永远能维持着一道藩篱,绝不会配合成一对的!除非双方的条件差不多,或者是仅有一点差距,才会将就一下,就会形成一个情况,弱者服从强者!”
“那么,小白龙比黑茉莉要低一级了!”
“加洛琳,你不要不服气,人或许会选错对象,马绝不会错的,它们的阶级天生而成的,双方自己都明白,低的服从高的,不必去强制执行,它们自己会遵守!”
“可是一开始,小白龙并没有怕黑茉莉呀!”
“是的,乍然见面,除非是悬殊很大,不比较就知道优劣,如果相差很少,它们会一项项地互相比较,然后才决定上下地位与行走的次序,把一群马放在一起,没有多久,它们就能分出了贵贱的地位,最高贵的走在最前面,以此类推,把最低弱的放在中间!”
加洛琳听得很有兴趣:“为什么会在中间呢?”
“马是群居的动物,统治者有天赋的地位,也有天赋责任去保护它的子民,走在最前面,或是排在外围,就会先接触到危险!”
“它们又是如何来区分地位的高低呢?”
“这是一个秘密,一个被人研究多年,还没有求出正确答案的秘密,大致的了解是它们用语言彼此表达自己的长处,逐项比较,一直到分出高下为止。而且它们有一个优点,就是绝对的诚实,绝对不会说谎,所以马是人最忠实的朋友,就因为它们具有这种品德!”
加洛琳不完全相信,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她不得不承认了,这中间的确有一种自然的秩序!
并行的时候,小白龙一定要落后一个马头以表示它的谦让,就食、饮水的时候,它也一定退让半步。
慢慢地,她终于也发现了两匹马之间的优劣之分,经过了长途的跋涉后,小白龙的步子已经略见迟缓,有点疲累的感觉,黑茉莉仍然精神抖擞。
遇见了一处水源,小白龙想去喝饮,但是黑茉莉闻了一闻后,发声禁止了;她下去捧了一掬水,发现并无异味,直到她喝了一口,忙又吐了出来,水味是苦涩的,可能被什么东西浸染过,假如喝了下去,虽然不会致命,至少也会造成身体的不舒适。
走了两天两夜,这才见得人与马的不平凡,这四十多小时中,他们只有六小时的休息,行进时,一直是以细快的碎步子跑,可是人没有累倒,马也没有累垮,他们的眼前,已经出现了一堆黑压压的山影。
那是天山,山头在发着眩目的光,那是亘古不消的冰雪反射出日光所造成的,过了一个无云无月的沙漠之夜,乍见清晨灿如宝石的山头,加洛琳欢呼出声:“山!那就是你说的天山吧,我们是不是快要到了?”
“不!还远得很呢!”
“已经看得见了,怎么还会远得很呢?”
“大漠上有一句话:望山跑死马。虽然你看得见了,但是像我们这样子赶路,最少还得跑上两天才能跑到山底下,因为你只看见了天山的雪顶,当你能看见山的颜色转绿,才算是接近了一半!”
加洛琳自然不信,又走了一天,她才信了,因为她看见的雪顶越来越大,却仍是被藏在地平线下,没有一点绿色的影子,直到她的眼前全是山影时,才看见一道白线下那一条淡淡的缘边,可是横亘在她与山之间的那一片平沙草原,却似乎一点都没有缩短!
那已经是她离开地狱谷三天以后了。五天的烈日炙晒,使她淡褐色的肌肤上增添了一点润红。
每天仍是只有三四个小时的休息,她没有累,精神仍然很好,一半是爱情的滋润,另一半则是乌风酒的功效,这种被巫师们称作生命之泉的草药,的确有着不可思议的神奇魔力,她在饮水中渗入了几滴,也在休息时,倒了几滴在手心上,搓抹在身上,就似乎为身体中注入了无限的精力,当然,这也因为她们在生命之泉中,另加入了那种叫爱的魔药,每当她跟祁连山相互用药酒擦擦对方的身体时,爱情的火由心中燃起,使两个身体,两颗心都溶成了一体,使他们也同时地饮下了爱情的醇酒!
祁连山很懂得控制,每当加洛琳在升华的爱情中沉醉,而渴望更多时,他总是温和地劝阻了:“加洛琳,不可以了,我们必须要珍惜体力,别忘了有六个人在等待着我们去拯救,而且我们的日子还很长,有一辈子的时间来让我们爱的,你最讨厌那些老的女人,觉得她们丑又老,你不希望很快地就变成和她们一样吧?”
“当然不希望,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
“有的生命是一枝火炬,燃烧得越多越快,消失得也越快,假如我们慢慢地用,可以烧得很久、很久,肉欲是消耗青春与美丽最快的一把火!”
内家养生节欲驻颜之道太深,祁连山只能用最简单的比喻去解释,加洛琳虽然不懂,但是她对祁连山已经养成了全心的信赖与寄托,虽然在不懂的时候,她会问一句为什么,但是她从不怀疑祁连山所提出的任何解释,因为她对生活的了解完全是一片空白,只是接受。
第四天的中午,他们停下来小憩时,祁连山忽然兴奋地道:“我们快到了!”
“到了?天山还远得很。”
雪线下的绿色虽然已经扩展成宽宽的一大片了,但是加洛琳的智识中已经知道远舆近的概念了,这是她第一次对祁连山的判断提出了疑问!
“是的,天山还远,但是我们要追的人已经接近了,他们在我们前面不会超过三个小时的路,也许还会更近!”
每到小憩的时候,他停下来第一件事,就是找寻探察地下的马迹,黑茉莉以它天赋的本能追踪,从来也没有失误过。现在祁连山指着的就是那一团团的马粪以及一滩黄黄的马尿痕迹,表面上是已经干了,但是祁连山用手翻阅底下的沙子,居然还是潮的,水分尚未被炎热蒸发,证明留下的时间没有太久,只是加洛琳的时间观念还没养成,虽为接近而高兴,却仍忍不住问道:“三小时是多远?”
这倒难住祁连山了,她既没有时间的观念,也没有距离的观念,想想只有指着地上的日影道:“太阳的影子移到这么长的时候,大概就是三小时了!”
这个方法倒很确实,加洛琳立刻就懂了,而且想得还更深更多:“这是指我们以现在的速度追上去,假如我们把马催得快,就可以追得更快!”
“是的,我们如果催马急追,可以提早一倍的时间就追上他们,我们的马比他们快!”
加洛琳打开乌风酒的袋子,在另一个水袋中,兑入了加倍的份量,准备拿去喂马,祁连山明白了她的意思道:“不必再给它们喝药酒了,我们不必这么急急地追上去。”
“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快点追上去吗?”
祁连山摇摇头道:“最少还要一天一夜,他们才能进入天山的山区,我们只要在他们跟满天云会合前追上就行了,你要明白,我们不是追上就够了,还要把人救出来,因此不能让他们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赶!”
“怕什么,老薛只带了两个女人!”
“可是他们有枪,我的同伴们身上都带了一枝短枪,只有苗银花的一架长枪留下,其余的全被带走了,而且那两个守望地狱谷的女人,身边一定还有长枪!”
“那也不用担心,你的枪法很准!”
“不是比准的问题,就算他们只有一把刀子,只要先发现了我们,就毫无救人的法子了,他们只要用刀子比住我的同伴,就能阻止我们的迫近!”
“那要怎么办呢?双方都骑着马,只要我们追到差不多的距离内;马蹄声就会惊动前面,一定会被发现的!”
“走到差不多的距离,我们就下马,步行掩过去!”
“步行?这怎么成,两条腿追四条腿,总要差一点的!”
“唉!加洛琳,你没有参加过这种行动,所以才会说这种话,我说的是走到适当距离就下马步行,并没有用到那个追字,自然是等他们停下来睡眠时,悄悄地掩上去!”
“他们一定会睡觉吗?大漠上的人多半是夜间行路!”
“不错!可是他们是骑着马赶路,马匹却不习惯夜行,除了受过特殊训练的马,到了晚上,它们的视力不明,行走时不能辨路,就不太驯服了,他们的马都是在草原上捕来的野马,没受过多少训练,不惯夜行的,就是你的小白龙,要不是有黑茉莉带着,也不肯摸黑前进的,从这儿留下的痕迹判断。他们只是小息片刻,就又开始上路了,因此到了夜间,他们一定会停下来休息!”
加洛琳对塞上的事完全陌生的,祁连山的解释在情在理,她只有歉然地一笑:“山!我真是什么都不懂!”
“没关系,像这种事,本来也没有几个女孩子懂,不过你学会了,总也是一桩知识,以后你要帮着我一起经营牧场,学会这种知识还有用!”
“现在我们是走呢,还是停下来休息!”
祁连山了望着远处的山影道:“停下来休息吧,反正他们在一天之内还赶不到天山,一定可以追得上,好好地休息一下,把马喂饱,等太阳落山时,再把渗了酒的水喂马,着力地赶下一阵子,我想在半夜里可以追上了!”
“不过今夜没有月亮,我们看不见他们!”
“那正好,他们一定要生火驱逐野兽,在黑暗中,老远处就可以看见火光,等发现火光,我们就下马潜行过去!”
加洛琳把马牵到背阴的地方拴好,从口袋里倒出了豆子和燕麦,用水调和了喂食,然后又撕了两块肉脯,倒了一碗水来给祁连山,见他正把那枝长枪卸了开来,用枪托中的小油壶中的滑油添在枪托上,然后再用一根棉纱绳拴着个小毛刷,在枪管中来回地擦拭着!
就着加洛琳的手咬了一块干肉,喝了口水后,又专心去擦枪了,加洛琳有点担心地道:
“山!你要用到它了!”
“希望能不用,除非在万不得已时,我不愿意伤人,但是我一定要准备充分,免得临时措手不及!”
擦好了枪,他又检视子弹,把弹头上的铜绿擦去,检查底火,更把擦亮的子弹放在石头上晒着。
加浴琳一面喂着他吃东西,一面道:“对老薛我也不是绝对要你不伤害他,真到他要杀你时,你还是以保护自己为重要。”
“那当然,我不会傻得听任他来杀我的,我只能答应你,尽量留下他的性命,但是到了非杀他不可时,我只有对你抱歉了!”
“山!我知道,所以我只是说能够不杀死他时,请你饶恕他,不过我也晓得他的阴险,你对他心存宽厚,他对你却不会留情,所以你们对手的时候,你也不必太顾忌!”
祁连山笑了一笑:“真到对手相搏,就是双方不再用枪了,我相信凭我的身手,可以击倒他,不会杀死他的!”
“不!山,你千万不能存这个心,他险恶得很,只要你对他有一点疏忽,就会吃他的亏,有一次他跟一个人打架,那个人的本事比他强,把他打倒在地上,他连声求饶,那个人倒是看着可怜,叫他起来,他倒在地下,装得伤很重,那个人还好心去扶他,就在这个时候,他从身上掏出一把短刀,一下子刺进了对方的心窝!”
“这个家伙居然如此卑鄙!”
“事后我问他,身上有刀子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他说对方是个成名的好手,如果早掏出刀也没有用,只有趁对方不备的时候,才能一刀致命,所以你跟他徒手对搏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说不定他在身上会藏着什么凶器的!”
“我会注意的,真到我跟他对搏的时候,我不会伤他的性命,也不会上他的当,这一套在我面前使不出来的,我父亲再三警告过我,一个敌人在面前倒下,除非是能确知他已经死了,否则永远不要放弃戒心,不久之前,我就遇见过一次,差点送了命,所以我不会再吃亏!”
“那么你说是什么时候,才非杀他不可呢!”
“在他要伤害别人的时候,我绝不会饶他!”
“哦!你对别人的生命比你自己还关心?”
加洛琳感到有点吃惊,那是难怪的,因为她生活的圈子太窄,难以理解人舆入之间的道义重于一切的侠义胸怀的。
擦好了枪,试过枪机的操作都很灵活,祁连山才道:“我们可以休息一下,地下还是热的,不能睡,坐坐好了!”
他闭上眼睛,盘腿垂臂,将全身放松,那是内家养息运气的功夫,也是恢复疲劳的最佳方法。
这样子坐一小时,抵得上睡一整天的大觉,只是必须十分安静,不能受一点干扰,加洛琳是懂的,所以悄悄在在旁边坐下守护着,没有去惊扰他。
祁连山将息了约摸一个多小时,被一种尖锐的磨擦声吵醒了过来,看见加洛琳在远处磨着她的箭镞,笑笑道:“你的箭头很尖呀,还磨它干什么!”
“箭头上用毒药浸过的,射中了人就没有救了,你不喜欢杀人,我也不喜欢,我要把毒磨掉!”
对她能有这份心意,祁连山是很高兴的,摇摇头笑道:“箭镞淬毒,多半是在烧红时淬入毒汁,毒性已经浸入内里,磨去了外层,毒还是留在上面的,最好是不用它!”
“磨掉了外层,毒性轻微一半,我的解毒药或许能够保住对方的性命,不过箭还是要用的,赶上了老薛他们,战斗在所不免,我不便去跟老薛动手,却可以为你去对付那两个女的,他们替老薛守望地狱谷,一定也不简单!”
祁连山想想也对,对方至少有三个人,自己虽然能对付得了,但是要想不惊动人而悄悄掩近,最好还是同时进行突击,否则一声惊叫,老薛根本不必争斗,只要用那几个人质的性命为要胁,就将使他一筹莫展。
老薛也许不在乎牺牲那两个帮手,自己却不能置几个同伴中任何一人的生死于不顾,因此在突击的时候,多一个帮手是很有利的,何况加洛琳还是个很不错的帮手。
看看月影已经偏西,祁连山道:“好吧,我们该动身了,现在把药酒给马匹喝下去,我们要赶路了。”
收拾起一切,从新上路,改马疾奔,黑茉莉显得很兴奋,它很久都没有这样快跑过了。
可喜的是这一天没有风,连一丝轻风都没有,前面那一列人留在沙上的蹄印很清楚,用不着仔细地搜索追踪了,而且在大漠上行进,根本没有路,认准方向,直线前进,除非遇有障碍才绕一下,这一路上却没有什么大障碍,更绝的是这一片平原都是漠漠黄沙,连杂草都很少,牧民不至,族人绝迹,老薛用作地狱谷的通路也很有道理的。
无垠的黄沙,就形成了一道天然隔绝闲人的屏障,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冒着必死的危险,携上三四天的水份与口粮,来到这片死地上去探索一个不知道的地区。
他们疾奔了一阵,祁连山突然勒缰跳下马背,停止了前进。
加洛琳也急忙跟着下马,不解地望着祁连山。
祁连山紧皱着眉头,注视着远处,那儿彷佛是处高坡,隐约有火光闪现。
过了片刻,加洛琳也渐渐能够辨别出,那是一堆堆火堆,分散在一个高坡上。
祁连山轻轻说:“这些人一定是满天云的手下,我们必须特别小心,老薛身边已经有帮手了。”
“你是说这些人是定居在那个高坡上!”
“我想是的,满天云说过他已经打进了玛尔米乞部,这话大概是可信的,不过他最多也只是混进一部份人去,为了就近能得到支援,必须要在外面也驻有一些人,我想这就是他驻扎在外面的人手了。”
“那一定会有很多了!”
“不知道,距离太远,看不真切,不过我判断也不会太多,真有很多人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火堆了,火堆是为防止狼群的,但是只要有很多人聚居在一起,本身就具有一种警戒的作用,野兽的嗅觉较为灵敏,野狼的鼻子尤其尖,在气息中它们可以嗅到危险,就不敢去接近了,只要是满五十个人聚居的维吾尔牧群,晚上只点一堆火以为守夜者取暖之用,照样很安全。”
祁连山也是第一次走沙漠,但是在一般的常识以及一些特殊的知识,却比个老沙漠更丰富!
加洛琳不再开口了,她跟着这个男人相处了已经四天,四天中也学到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祁连山已经是她的一切,是她一辈子也不愿离开的男人,但是她在树林中草原上孤寂的长大,与鸟兽为伍时,早已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动物们的结合。有些动物们开始结合在一起后,就永不分开,那不是感情,而是双方的需要,有些动物在一段时间结合,然后又自然地分开,陌不相识,即使强把它们关在一起,却会互相伤害,那不是它们没有感情,也是它们的需要;在需要孤独时,一个喋喋不休的伴侣只会增加对方的厌恶,要使对方一直对她需要,就必须使对方不讨厌自己,虽然她是从鸟兽那儿学来的这一点,却非常的重要,如果她生活在人群中,或许永远都学不到这一点。
祁连山又看了一阵,才沉声道:“不管那儿有多少人,我们还是要去的,骑上马吧!”
“我们不是要悄悄地步行过去吗?”
“还早,等接近一点再下马步行,节省体力,只是我们不能快跑,只能慢慢地走,不能发出很大的声音。”
两个人又上了马,小白龙不习惯,但是黑茉莉却能懂得主人的意思与需要,所好是经过一段长程的疾行后,黑茉莉显示了它的优越,镇住了小白龙,而且它也需要缓步来松弛一下刚才急奔的紧张,所以它也很乖了。
两匹马都没有蹄铁,轻踏在沙上,只有沙沙的轻响。
距离更近了,近得已经约略可见高坡上的模糊轮廓。那不是一座沙堆,而是沙石混杂的沙丘,而且还围起了短短的木栅,筑成了一道阻篱,拦阻了上去的通路。
祁连山很快地判断了一下,知道满天云是用什么方法打进玛尔米乞部了,那是个大漠上稀有的部落,财富多女人多,牧民们最缺少的就是这两项,他们经常相互争竞冲突,为的也是这两点原因,大漠上求生不易,但是很早以前,人们就发明了使用金钱,他们发现用金钱也可以换取到食物时,就开始对财富注意了,人在他们之间不通行,但是可以用来跟汉人交换到各种的生活必需品与奢侈品,光滑的丝缎、布匹、食盐以及大漠上不产的米、麦。
而且以前他们所弃而不顾的彩色石头,黄色细沙,原来是汉人最珍视的黄金宝石,不但是汉人们珍重它,而且更甚的是波斯人,大食国,大秦,更北的罗刹人也同样珍爱这些东西,有一段时间,他们曾靠着这些东西而富有过,只是有限的财富无法供应长时的挥霍,他们又穷了,要千方百计去取得这些,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战争。战争中还有另一项收获,就是女人。
他们珍视女人,因为女人少,但他们也卑视女权,对掳来的女奴可以任意地驱使、凌辱,女人在本族中有着崇高的地位,战败被掳,却又贱而为奴,高原上一直就以这种矛盾的制度成为了传统。
玛尔米乞却有着金沙,也有着太多的女人,向来就是别族争夺的对象,使她们不得不采取了一些奇特的法律传统来保护自己的生存,但是世界在变,传统也必须要变才能适应,玛尔米乞部一定是又遭遇到更大的压力,不得不乞求于外来的帮助,满天云刚好就把握了这个机会。
他有人,都是饶勇善战的好手,有着新式而犀利的武器,纵横草原,恰好能给予她们所需要的帮助,所以玛尔米乞部不得不改变一些规定,对他们作局部的开放,在领地内准许他们设栅为垒就是其中之一。
制了,像我跟你,虽然不是春天,我们也相爱了!”
加洛琳的脸上红了一红,那不是为了娇羞,只是为了喜悦,她的爱不是保守的而是神圣的,她不轻易付出爱,不轻易地爱上一个人,但一旦付出了,有了爱的对象,她就全心全意地爱,不怕任何人知道,甚至于还想告诉每一个人,向每一个人炫示。
“山,我只是奇怪,它们怎么会相爱的?”
“没什么奇怪,黑姑娘已经十一岁了,在马的年龄中,已是很成熟的年龄,可是她一向很骄傲,从来也没有接受过一位伴侣,因为牧场上的那些年轻的公马都太庸俗,配不上地,小白龙也有九岁了,可以看得出,它也是同样地寂寞,没有对那一位姑娘倾过心,它们都在等待,等待着一个可堪匹配的伙伴,现在见了面,双方都满意对方的条件,于是就相爱了!”
“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个养马的,怎么会不知道马呢?在马的社会里,它们择偶很严,而且也分得很清楚,一头高贵的马,绝不会随便地择配的,所以良马的后代,一定是良马,把两匹条件悬殊的马放在一起,虽然是一雌一雄,但它们之间,永远能维持着一道藩篱,绝不会配合成一对的!除非双方的条件差不多,或者是仅有一点差距,才会将就一下,就会形成一个情况,弱者服从强者!”
“那么,小白龙比黑茉莉要低一级了!”
“加洛琳,你不要不服气,人或许会选错对象,马绝不会错的,它们的阶级天生而成的,双方自己都明白,低的服从高的,不必去强制执行,它们自己会遵守!”
“可是一开始,小白龙并没有怕黑茉莉呀!”
“是的,乍然见面,除非是悬殊很大,不比较就知道优劣,如果相差很少,它们会一项项地互相比较,然后才决定上下地位与行走的次序,把一群马放在一起,没有多久,它们就能分出了贵贱的地位,最高贵的走在最前面,以此类推,把最低弱的放在中间!”
加洛琳听得很有兴趣:“为什么会在中间呢?”
“马是群居的动物,统治者有天赋的地位,也有天赋责任去保护它的子民,走在最前面,或是排在外围,就会先接触到危险!”
“它们又是如何来区分地位的高低呢?”
“这是一个秘密,一个被人研究多年,还没有求出正确答案的秘密,大致的了解是它们用语言彼此表达自己的长处,逐项比较,一直到分出高下为止。而且它们有一个优点,就是绝对的诚实,绝对不会说谎,所以马是人最忠实的朋友,就因为它们具有这种品德!”
加洛琳不完全相信,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后,她不得不承认了,这中间的确有一种自然的秩序!
并行的时候,小白龙一定要落后一个马头以表示它的谦让,就食、饮水的时候,它也一定退让半步。
慢慢地,她终于也发现了两匹马之间的优劣之分,经过了长途的跋涉后,小白龙的步子已经略见迟缓,有点疲累的感觉,黑茉莉仍然精神抖擞。
遇见了一处水源,小白龙想去喝饮,但是黑茉莉闻了一闻后,发声禁止了;她下去捧了一掬水,发现并无异味,直到她喝了一口,忙又吐了出来,水味是苦涩的,可能被什么东西浸染过,假如喝了下去,虽然不会致命,至少也会造成身体的不舒适。
走了两天两夜,这才见得人与马的不平凡,这四十多小时中,他们只有六小时的休息,行进时,一直是以细快的碎步子跑,可是人没有累倒,马也没有累垮,他们的眼前,已经出现了一堆黑压压的山影。
那是天山,山头在发着眩目的光,那是亘古不消的冰雪反射出日光所造成的,过了一个无云无月的沙漠之夜,乍见清晨灿如宝石的山头,加洛琳欢呼出声:“山!那就是你说的天山吧,我们是不是快要到了?”
“不!还远得很呢!”
“已经看得见了,怎么还会远得很呢?”
“大漠上有一句话:望山跑死马。虽然你看得见了,但是像我们这样子赶路,最少还得跑上两天才能跑到山底下,因为你只看见了天山的雪顶,当你能看见山的颜色转绿,才算是接近了一半!”
加洛琳自然不信,又走了一天,她才信了,因为她看见的雪顶越来越大,却仍是被藏在地平线下,没有一点绿色的影子,直到她的眼前全是山影时,才看见一道白线下那一条淡淡的缘边,可是横亘在她与山之间的那一片平沙草原,却似乎一点都没有缩短!
那已经是她离开地狱谷三天以后了。五天的烈日炙晒,使她淡褐色的肌肤上增添了一点润红。
每天仍是只有三四个小时的休息,她没有累,精神仍然很好,一半是爱情的滋润,另一半则是乌风酒的功效,这种被巫师们称作生命之泉的草药,的确有着不可思议的神奇魔力,她在饮水中渗入了几滴,也在休息时,倒了几滴在手心上,搓抹在身上,就似乎为身体中注入了无限的精力,当然,这也因为她们在生命之泉中,另加入了那种叫爱的魔药,每当她跟祁连山相互用药酒擦擦对方的身体时,爱情的火由心中燃起,使两个身体,两颗心都溶成了一体,使他们也同时地饮下了爱情的醇酒!
祁连山很懂得控制,每当加洛琳在升华的爱情中沉醉,而渴望更多时,他总是温和地劝阻了:“加洛琳,不可以了,我们必须要珍惜体力,别忘了有六个人在等待着我们去拯救,而且我们的日子还很长,有一辈子的时间来让我们爱的,你最讨厌那些老的女人,觉得她们丑又老,你不希望很快地就变成和她们一样吧?”
“当然不希望,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
“有的生命是一枝火炬,燃烧得越多越快,消失得也越快,假如我们慢慢地用,可以烧得很久、很久,肉欲是消耗青春与美丽最快的一把火!”
内家养生节欲驻颜之道太深,祁连山只能用最简单的比喻去解释,加洛琳虽然不懂,但是她对祁连山已经养成了全心的信赖与寄托,虽然在不懂的时候,她会问一句为什么,但是她从不怀疑祁连山所提出的任何解释,因为她对生活的了解完全是一片空白,只是接受。
第四天的中午,他们停下来小憩时,祁连山忽然兴奋地道:“我们快到了!”
“到了?天山还远得很。”
雪线下的绿色虽然已经扩展成宽宽的一大片了,但是加洛琳的智识中已经知道远舆近的概念了,这是她第一次对祁连山的判断提出了疑问!
“是的,天山还远,但是我们要追的人已经接近了,他们在我们前面不会超过三个小时的路,也许还会更近!”
每到小憩的时候,他停下来第一件事,就是找寻探察地下的马迹,黑茉莉以它天赋的本能追踪,从来也没有失误过。现在祁连山指着的就是那一团团的马粪以及一滩黄黄的马尿痕迹,表面上是已经干了,但是祁连山用手翻阅底下的沙子,居然还是潮的,水分尚未被炎热蒸发,证明留下的时间没有太久,只是加洛琳的时间观念还没养成,虽为接近而高兴,却仍忍不住问道:“三小时是多远?”
这倒难住祁连山了,她既没有时间的观念,也没有距离的观念,想想只有指着地上的日影道:“太阳的影子移到这么长的时候,大概就是三小时了!”
这个方法倒很确实,加洛琳立刻就懂了,而且想得还更深更多:“这是指我们以现在的速度追上去,假如我们把马催得快,就可以追得更快!”
“是的,我们如果催马急追,可以提早一倍的时间就追上他们,我们的马比他们快!”
加洛琳打开乌风酒的袋子,在另一个水袋中,兑入了加倍的份量,准备拿去喂马,祁连山明白了她的意思道:“不必再给它们喝药酒了,我们不必这么急急地追上去。”
“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快点追上去吗?”
祁连山摇摇头道:“最少还要一天一夜,他们才能进入天山的山区,我们只要在他们跟满天云会合前追上就行了,你要明白,我们不是追上就够了,还要把人救出来,因此不能让他们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赶!”
“怕什么,老薛只带了两个女人!”
“可是他们有枪,我的同伴们身上都带了一枝短枪,只有苗银花的一架长枪留下,其余的全被带走了,而且那两个守望地狱谷的女人,身边一定还有长枪!”
“那也不用担心,你的枪法很准!”
“不是比准的问题,就算他们只有一把刀子,只要先发现了我们,就毫无救人的法子了,他们只要用刀子比住我的同伴,就能阻止我们的迫近!”
“那要怎么办呢?双方都骑着马,只要我们追到差不多的距离内;马蹄声就会惊动前面,一定会被发现的!”
“走到差不多的距离,我们就下马,步行掩过去!”
“步行?这怎么成,两条腿追四条腿,总要差一点的!”
“唉!加洛琳,你没有参加过这种行动,所以才会说这种话,我说的是走到适当距离就下马步行,并没有用到那个追字,自然是等他们停下来睡眠时,悄悄地掩上去!”
“他们一定会睡觉吗?大漠上的人多半是夜间行路!”
“不错!可是他们是骑着马赶路,马匹却不习惯夜行,除了受过特殊训练的马,到了晚上,它们的视力不明,行走时不能辨路,就不太驯服了,他们的马都是在草原上捕来的野马,没受过多少训练,不惯夜行的,就是你的小白龙,要不是有黑茉莉带着,也不肯摸黑前进的,从这儿留下的痕迹判断。他们只是小息片刻,就又开始上路了,因此到了夜间,他们一定会停下来休息!”
加洛琳对塞上的事完全陌生的,祁连山的解释在情在理,她只有歉然地一笑:“山!我真是什么都不懂!”
“没关系,像这种事,本来也没有几个女孩子懂,不过你学会了,总也是一桩知识,以后你要帮着我一起经营牧场,学会这种知识还有用!”
“现在我们是走呢,还是停下来休息!”
祁连山了望着远处的山影道:“停下来休息吧,反正他们在一天之内还赶不到天山,一定可以追得上,好好地休息一下,把马喂饱,等太阳落山时,再把渗了酒的水喂马,着力地赶下一阵子,我想在半夜里可以追上了!”
“不过今夜没有月亮,我们看不见他们!”
“那正好,他们一定要生火驱逐野兽,在黑暗中,老远处就可以看见火光,等发现火光,我们就下马潜行过去!”
加洛琳把马牵到背阴的地方拴好,从口袋里倒出了豆子和燕麦,用水调和了喂食,然后又撕了两块肉脯,倒了一碗水来给祁连山,见他正把那枝长枪卸了开来,用枪托中的小油壶中的滑油添在枪托上,然后再用一根棉纱绳拴着个小毛刷,在枪管中来回地擦拭着!
就着加洛琳的手咬了一块干肉,喝了口水后,又专心去擦枪了,加洛琳有点担心地道:
“山!你要用到它了!”
“希望能不用,除非在万不得已时,我不愿意伤人,但是我一定要准备充分,免得临时措手不及!”
擦好了枪,他又检视子弹,把弹头上的铜绿擦去,检查底火,更把擦亮的子弹放在石头上晒着。
加浴琳一面喂着他吃东西,一面道:“对老薛我也不是绝对要你不伤害他,真到他要杀你时,你还是以保护自己为重要。”
“那当然,我不会傻得听任他来杀我的,我只能答应你,尽量留下他的性命,但是到了非杀他不可时,我只有对你抱歉了!”
“山!我知道,所以我只是说能够不杀死他时,请你饶恕他,不过我也晓得他的阴险,你对他心存宽厚,他对你却不会留情,所以你们对手的时候,你也不必太顾忌!”
祁连山笑了一笑:“真到对手相搏,就是双方不再用枪了,我相信凭我的身手,可以击倒他,不会杀死他的!”
“不!山,你千万不能存这个心,他险恶得很,只要你对他有一点疏忽,就会吃他的亏,有一次他跟一个人打架,那个人的本事比他强,把他打倒在地上,他连声求饶,那个人倒是看着可怜,叫他起来,他倒在地下,装得伤很重,那个人还好心去扶他,就在这个时候,他从身上掏出一把短刀,一下子刺进了对方的心窝!”
“这个家伙居然如此卑鄙!”
“事后我问他,身上有刀子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他说对方是个成名的好手,如果早掏出刀也没有用,只有趁对方不备的时候,才能一刀致命,所以你跟他徒手对搏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说不定他在身上会藏着什么凶器的!”
“我会注意的,真到我跟他对搏的时候,我不会伤他的性命,也不会上他的当,这一套在我面前使不出来的,我父亲再三警告过我,一个敌人在面前倒下,除非是能确知他已经死了,否则永远不要放弃戒心,不久之前,我就遇见过一次,差点送了命,所以我不会再吃亏!”
“那么你说是什么时候,才非杀他不可呢!”
“在他要伤害别人的时候,我绝不会饶他!”
“哦!你对别人的生命比你自己还关心?”
加洛琳感到有点吃惊,那是难怪的,因为她生活的圈子太窄,难以理解人舆入之间的道义重于一切的侠义胸怀的。
擦好了枪,试过枪机的操作都很灵活,祁连山才道:“我们可以休息一下,地下还是热的,不能睡,坐坐好了!”
他闭上眼睛,盘腿垂臂,将全身放松,那是内家养息运气的功夫,也是恢复疲劳的最佳方法。
这样子坐一小时,抵得上睡一整天的大觉,只是必须十分安静,不能受一点干扰,加洛琳是懂的,所以悄悄在在旁边坐下守护着,没有去惊扰他。
祁连山将息了约摸一个多小时,被一种尖锐的磨擦声吵醒了过来,看见加洛琳在远处磨着她的箭镞,笑笑道:“你的箭头很尖呀,还磨它干什么!”
“箭头上用毒药浸过的,射中了人就没有救了,你不喜欢杀人,我也不喜欢,我要把毒磨掉!”
对她能有这份心意,祁连山是很高兴的,摇摇头笑道:“箭镞淬毒,多半是在烧红时淬入毒汁,毒性已经浸入内里,磨去了外层,毒还是留在上面的,最好是不用它!”
“磨掉了外层,毒性轻微一半,我的解毒药或许能够保住对方的性命,不过箭还是要用的,赶上了老薛他们,战斗在所不免,我不便去跟老薛动手,却可以为你去对付那两个女的,他们替老薛守望地狱谷,一定也不简单!”
祁连山想想也对,对方至少有三个人,自己虽然能对付得了,但是要想不惊动人而悄悄掩近,最好还是同时进行突击,否则一声惊叫,老薛根本不必争斗,只要用那几个人质的性命为要胁,就将使他一筹莫展。
老薛也许不在乎牺牲那两个帮手,自己却不能置几个同伴中任何一人的生死于不顾,因此在突击的时候,多一个帮手是很有利的,何况加洛琳还是个很不错的帮手。
看看月影已经偏西,祁连山道:“好吧,我们该动身了,现在把药酒给马匹喝下去,我们要赶路了。”
收拾起一切,从新上路,改马疾奔,黑茉莉显得很兴奋,它很久都没有这样快跑过了。
可喜的是这一天没有风,连一丝轻风都没有,前面那一列人留在沙上的蹄印很清楚,用不着仔细地搜索追踪了,而且在大漠上行进,根本没有路,认准方向,直线前进,除非遇有障碍才绕一下,这一路上却没有什么大障碍,更绝的是这一片平原都是漠漠黄沙,连杂草都很少,牧民不至,族人绝迹,老薛用作地狱谷的通路也很有道理的。
无垠的黄沙,就形成了一道天然隔绝闲人的屏障,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冒着必死的危险,携上三四天的水份与口粮,来到这片死地上去探索一个不知道的地区。
他们疾奔了一阵,祁连山突然勒缰跳下马背,停止了前进。
加洛琳也急忙跟着下马,不解地望着祁连山。
祁连山紧皱着眉头,注视着远处,那儿彷佛是处高坡,隐约有火光闪现。
过了片刻,加洛琳也渐渐能够辨别出,那是一堆堆火堆,分散在一个高坡上。
祁连山轻轻说:“这些人一定是满天云的手下,我们必须特别小心,老薛身边已经有帮手了。”
“你是说这些人是定居在那个高坡上!”
“我想是的,满天云说过他已经打进了玛尔米乞部,这话大概是可信的,不过他最多也只是混进一部份人去,为了就近能得到支援,必须要在外面也驻有一些人,我想这就是他驻扎在外面的人手了。”
“那一定会有很多了!”
“不知道,距离太远,看不真切,不过我判断也不会太多,真有很多人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火堆了,火堆是为防止狼群的,但是只要有很多人聚居在一起,本身就具有一种警戒的作用,野兽的嗅觉较为灵敏,野狼的鼻子尤其尖,在气息中它们可以嗅到危险,就不敢去接近了,只要是满五十个人聚居的维吾尔牧群,晚上只点一堆火以为守夜者取暖之用,照样很安全。”
祁连山也是第一次走沙漠,但是在一般的常识以及一些特殊的知识,却比个老沙漠更丰富!
加洛琳不再开口了,她跟着这个男人相处了已经四天,四天中也学到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祁连山已经是她的一切,是她一辈子也不愿离开的男人,但是她在树林中草原上孤寂的长大,与鸟兽为伍时,早已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动物们的结合。有些动物们开始结合在一起后,就永不分开,那不是感情,而是双方的需要,有些动物在一段时间结合,然后又自然地分开,陌不相识,即使强把它们关在一起,却会互相伤害,那不是它们没有感情,也是它们的需要;在需要孤独时,一个喋喋不休的伴侣只会增加对方的厌恶,要使对方一直对她需要,就必须使对方不讨厌自己,虽然她是从鸟兽那儿学来的这一点,却非常的重要,如果她生活在人群中,或许永远都学不到这一点。
祁连山又看了一阵,才沉声道:“不管那儿有多少人,我们还是要去的,骑上马吧!”
“我们不是要悄悄地步行过去吗?”
“还早,等接近一点再下马步行,节省体力,只是我们不能快跑,只能慢慢地走,不能发出很大的声音。”
两个人又上了马,小白龙不习惯,但是黑茉莉却能懂得主人的意思与需要,所好是经过一段长程的疾行后,黑茉莉显示了它的优越,镇住了小白龙,而且它也需要缓步来松弛一下刚才急奔的紧张,所以它也很乖了。
两匹马都没有蹄铁,轻踏在沙上,只有沙沙的轻响。
距离更近了,近得已经约略可见高坡上的模糊轮廓。那不是一座沙堆,而是沙石混杂的沙丘,而且还围起了短短的木栅,筑成了一道阻篱,拦阻了上去的通路。
祁连山很快地判断了一下,知道满天云是用什么方法打进玛尔米乞部了,那是个大漠上稀有的部落,财富多女人多,牧民们最缺少的就是这两项,他们经常相互争竞冲突,为的也是这两点原因,大漠上求生不易,但是很早以前,人们就发明了使用金钱,他们发现用金钱也可以换取到食物时,就开始对财富注意了,人在他们之间不通行,但是可以用来跟汉人交换到各种的生活必需品与奢侈品,光滑的丝缎、布匹、食盐以及大漠上不产的米、麦。
而且以前他们所弃而不顾的彩色石头,黄色细沙,原来是汉人最珍视的黄金宝石,不但是汉人们珍重它,而且更甚的是波斯人,大食国,大秦,更北的罗刹人也同样珍爱这些东西,有一段时间,他们曾靠着这些东西而富有过,只是有限的财富无法供应长时的挥霍,他们又穷了,要千方百计去取得这些,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战争。战争中还有另一项收获,就是女人。
他们珍视女人,因为女人少,但他们也卑视女权,对掳来的女奴可以任意地驱使、凌辱,女人在本族中有着崇高的地位,战败被掳,却又贱而为奴,高原上一直就以这种矛盾的制度成为了传统。
玛尔米乞却有着金沙,也有着太多的女人,向来就是别族争夺的对象,使她们不得不采取了一些奇特的法律传统来保护自己的生存,但是世界在变,传统也必须要变才能适应,玛尔米乞部一定是又遭遇到更大的压力,不得不乞求于外来的帮助,满天云刚好就把握了这个机会。
他有人,都是饶勇善战的好手,有着新式而犀利的武器,纵横草原,恰好能给予她们所需要的帮助,所以玛尔米乞部不得不改变一些规定,对他们作局部的开放,在领地内准许他们设栅为垒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