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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刺猬
纪容辅涵养是真的好,没有直接打开落地窗把我扔下去。
所以我干脆趁着他换衣服的时候溜了出去,打车回家。我这人就是这样,精通各种方式的不告而别。
以前我有段时间有点心理变态,整夜整夜地失眠,常打开电视看地方台的深夜情感节目,看各种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上节目哭诉,“他不爱我了”“她出轨了”“他整天打我我还是离不开他”,这个节目的中心思想,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叫做:再蠢的人都有性生活。
人性好像天生是贱的,很多人喜欢上一个人,就好像把脑子都交了出去,不管别人对自己怎么坏,都没法下定决心离开。我虽然没有这么蠢,也心有戚戚然。
谈恋爱是一件高风险而无收益的事,越是聪明的人,到这时候就越可怜,因为明明清楚后果,却还是一往无前。整个华天我最尊敬的人其实是叶霄,真正的天才,狐狸一样聪明。然而每次聂靖和人传出新绯闻,他眼睛里的光还是跟晴雨表一样暗下来。
喜欢人这件事,其实是把自己的胸膛剖开,拿出自己的心脏,双手交到别人手里,别人会怎么对待,视若珍宝还是弃如敝屣,捧在手上还是用脚碾碎,都是你无法掌控的事。
运气好一点,两情相悦,不过是锦上添花。万一中头奖,明珠暗投,后果却是毁灭性的。
我不像纪容辅一样做金融,却也懂得这风险收益比不划算。
但是道理是道理,森严得像铁石,牵扯上纪容辅,他笑起来的样子,眼睛里的光,上一秒还可以轻易触到的呼吸和心跳,像石块的缝隙里长出植物,一切都生动起来。
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干脆一走了之。
-
“停车。”
我在那一大片蔷薇面前下了车,下过一场雨,花落了不少,其实白天看,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叶子上都是灰尘,地上还有污水摊,昨晚上的美好记忆更像个错觉,就跟毕业了之后回忆起母校都自带柔光滤镜一样。
我继续往前走,下午的城市有点发蔫,天快黑了,昨晚那个弹吉他的小子又在那唱歌,琴盒摆在面前,里面零零散散几张纸币,大概也就够他来回坐个公交。
我从他面前走过去,他抬头看我一眼,继续半死不活地唱着他那酸溜溜的民谣。
我走了两步,忽然转身,走到他面前。
“吉他。”
他愣住了,近看起来更年轻了,上大学的年纪,嘴唇上还有软软的胡子,又瘦又脏,T恤领口都旧得跟干木耳一样了。
我再说了一句:“吉他!”
他真的把吉他交了出来。
穷逼一个,还敢弹Gibson,这把琴也快上万了,没穷死算他走运。
我接过吉他,开始弹元睿的曲子,弹轮指,扫弦,palmmute,弹从我脑中一闪而过的摇滚段落,弹我听过千百次的EricClapton的Solo……
路过的人吓了一跳,大概当我是疯子,这个吉他手听得出我用的技巧,一脸目瞪口呆。
然后我把吉他还给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扔进他的琴盒里。
“这就是你这辈子能靠音乐赚到的钱了。”我平静地告诉他:“你弹的太垃圾了,唱得比哭还难听,回老家找个好姑娘结婚吧。”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直到听见那年轻人不敢置信的声音。
“林睢?”
我有预感会发生什么,但我还是转过身来,看着那年轻人一脸惊喜地朝我追过来。
“真的是你,林睢,我是你的粉丝!”年轻人连表也不要地追了上来,激动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里像燃着一团火,然后他惊喜地看着我,说出了那句我这辈子都不想听到第二次的话。
他说:“我是因为你,才走上音乐这条路的。”
-
我坐在街边,用投币的公共电话给苏迎打电话。
钱是我从那个年轻人的琴盒里拿回来的,... -->>
第22章刺猬
纪容辅涵养是真的好,没有直接打开落地窗把我扔下去。
所以我干脆趁着他换衣服的时候溜了出去,打车回家。我这人就是这样,精通各种方式的不告而别。
以前我有段时间有点心理变态,整夜整夜地失眠,常打开电视看地方台的深夜情感节目,看各种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上节目哭诉,“他不爱我了”“她出轨了”“他整天打我我还是离不开他”,这个节目的中心思想,用一句话可以概括,叫做:再蠢的人都有性生活。
人性好像天生是贱的,很多人喜欢上一个人,就好像把脑子都交了出去,不管别人对自己怎么坏,都没法下定决心离开。我虽然没有这么蠢,也心有戚戚然。
谈恋爱是一件高风险而无收益的事,越是聪明的人,到这时候就越可怜,因为明明清楚后果,却还是一往无前。整个华天我最尊敬的人其实是叶霄,真正的天才,狐狸一样聪明。然而每次聂靖和人传出新绯闻,他眼睛里的光还是跟晴雨表一样暗下来。
喜欢人这件事,其实是把自己的胸膛剖开,拿出自己的心脏,双手交到别人手里,别人会怎么对待,视若珍宝还是弃如敝屣,捧在手上还是用脚碾碎,都是你无法掌控的事。
运气好一点,两情相悦,不过是锦上添花。万一中头奖,明珠暗投,后果却是毁灭性的。
我不像纪容辅一样做金融,却也懂得这风险收益比不划算。
但是道理是道理,森严得像铁石,牵扯上纪容辅,他笑起来的样子,眼睛里的光,上一秒还可以轻易触到的呼吸和心跳,像石块的缝隙里长出植物,一切都生动起来。
我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干脆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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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
我在那一大片蔷薇面前下了车,下过一场雨,花落了不少,其实白天看,这里没什么好看的,叶子上都是灰尘,地上还有污水摊,昨晚上的美好记忆更像个错觉,就跟毕业了之后回忆起母校都自带柔光滤镜一样。
我继续往前走,下午的城市有点发蔫,天快黑了,昨晚那个弹吉他的小子又在那唱歌,琴盒摆在面前,里面零零散散几张纸币,大概也就够他来回坐个公交。
我从他面前走过去,他抬头看我一眼,继续半死不活地唱着他那酸溜溜的民谣。
我走了两步,忽然转身,走到他面前。
“吉他。”
他愣住了,近看起来更年轻了,上大学的年纪,嘴唇上还有软软的胡子,又瘦又脏,T恤领口都旧得跟干木耳一样了。
我再说了一句:“吉他!”
他真的把吉他交了出来。
穷逼一个,还敢弹Gibson,这把琴也快上万了,没穷死算他走运。
我接过吉他,开始弹元睿的曲子,弹轮指,扫弦,palmmute,弹从我脑中一闪而过的摇滚段落,弹我听过千百次的EricClapton的Solo……
路过的人吓了一跳,大概当我是疯子,这个吉他手听得出我用的技巧,一脸目瞪口呆。
然后我把吉他还给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扔进他的琴盒里。
“这就是你这辈子能靠音乐赚到的钱了。”我平静地告诉他:“你弹的太垃圾了,唱得比哭还难听,回老家找个好姑娘结婚吧。”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直到听见那年轻人不敢置信的声音。
“林睢?”
我有预感会发生什么,但我还是转过身来,看着那年轻人一脸惊喜地朝我追过来。
“真的是你,林睢,我是你的粉丝!”年轻人连表也不要地追了上来,激动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里像燃着一团火,然后他惊喜地看着我,说出了那句我这辈子都不想听到第二次的话。
他说:“我是因为你,才走上音乐这条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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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街边,用投币的公共电话给苏迎打电话。
钱是我从那个年轻人的琴盒里拿回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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