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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说得真的非常好,我说真的。”他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放进背包里,又指了指陈臻穿得整整齐齐的衣服,“你不热吗?不脱掉?”
陈臻套着羊毛衫,外头披着黑大衣。闻言陈臻顿了一下,把衣服拢了拢,“不热,我挺怕冷的。”
沈明光点头,“你刚刚说你的中国名字叫什么?”
他说话很慢,吐字也很清楚,像是生怕陈臻听不懂。陈臻也不打算点破对方的善意,他喜欢这种细微的体贴。
“陈臻。”
“美梦成真?”
“不是那个……是这样,耳东陈,至秦臻。”他伸出手,像在手上比划给这人看,伸出手又犹豫了,因为他看到沈明光依旧十分认真地盯着自己看。
“我知道了,耳东陈,至秦臻。”沈明光把这个名字放在唇齿间嚼了下,“陈臻,很美好的名字。”
听到他叫自己的名字,陈臻突然就觉得有点奇妙的感觉。
在欧总部,只有中文老师和四长老会叫自己‘陈臻’,别的人都叫自己维达尔。他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人叫的‘陈臻’,和别人叫的‘陈臻’感觉不一样呢?
沈明光的版本好像更好听一些。
陈臻不动声色地去看沈明光的嘴唇,下颌线,然后往上是眉毛、鼻梁,和黑得像墨的头发。
是一个英俊的人类。
他学过这个词。他的中文老师告诉过他,帅气可以用很多形容词、成语来形容,但是英俊指的是容貌俊秀而有风度的男人,不是长得好看就可以用来形容的。
陈臻觉得面前的沈明光很适合这个词。这人浑身每一寸都散发着男性魅力,但举止克制有礼,和自己说话还这么温柔。
陈臻愣了很久,才低低地回应他对自己名字的赞美,说谢谢你。
“你回中国探亲吗?”说话间空姐过来安全检查,沈明光把安全带系好,自顾自地开始滔滔不绝,自来熟并且思维跳跃,大概能说中文很开心,话有点多,“我刚结束在英国的旅行,说实话,东西真的很难吃。你也去北京吗?你老家是哪里的?”
陈臻想,自己大概一辈子都不能对陌生人有如此旺盛饱满的热情。能对陌生人这么热情,大概是个很勇敢的人。
陈臻摇了摇头,“我会去中国的南方。”
他去中国是去接管中国南方的吸血鬼总部,他在中国没有老家,没有亲戚。
这些都不能说。难道要说,我是吸血鬼,我只有伙伴,没有亲人吗?
陈臻不想做一个不诚实的血族,他不想骗面前这个人。
他语气有些失落和僵硬,沈明光估计也听出来了。
沈明光还以为是自己太吵,让对方感觉不舒服,就正色道,“你别介意,我这次是单独旅行,太久没说中文,一激动就有些聒噪了。”
陈臻愣了下,闻言立刻解释,“……不是的,是我不太会聊天,你真的不吵。”
沈明光笑了下,也没再说什么。
气氛有些尴尬,陈臻见他不说话了,不明白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让他这位‘人类朋友’不高兴了。
其实这已经是陈臻能对一个陌生人表达出来最友好的态度。但效果明显不太好,所以陈臻准备挽救一下这尴尬的局面,主动开启另一个话题,“你想听歌吗?”
陈臻用真诚的示好口吻,递出了自己的一只耳机。
沈明光犹豫了一下,才接过来,塞进自己的左耳。
陈臻悄悄松了一口气,按下了播放键。
沈明光听到一半,笑着看过来,“你看上去很安静,喜欢听这么吵的摇滚?”
陈臻被噎了下,又不能说是因为外面的声音很吵才听这种歌。他只能说,“在外面听这种,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听钢琴曲。”
“是吗?”沈明光像是来了兴趣,“喜欢谁?”
陈臻终于有个安全的话题可以聊了,“最喜欢李斯特的B小调鸣奏曲,虽然很长,但我很喜欢,像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不过钢琴家我还是最喜欢德彪西和贝多芬,百听不厌。”
沈明光也点头,“德彪西有一首《格拉纳达之夜》我也很喜欢。他风格很柔美清新,有一种完整的丰盈感,像是打翻的调色盘。”
三言两语就能见真章,陈臻能听出来沈明光确实懂一点钢琴曲。陈臻十分开心,直接把歌关了,开始和沈明光开始讨论巴赫。
在陈臻以前的认知中,人类是弱小的,无助的,脆弱的。而且他们总是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喜怒哀乐,两个族群间的代沟太深了,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遵守着血族的老规矩,不和人类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
“不,你说得真的非常好,我说真的。”他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放进背包里,又指了指陈臻穿得整整齐齐的衣服,“你不热吗?不脱掉?”
陈臻套着羊毛衫,外头披着黑大衣。闻言陈臻顿了一下,把衣服拢了拢,“不热,我挺怕冷的。”
沈明光点头,“你刚刚说你的中国名字叫什么?”
他说话很慢,吐字也很清楚,像是生怕陈臻听不懂。陈臻也不打算点破对方的善意,他喜欢这种细微的体贴。
“陈臻。”
“美梦成真?”
“不是那个……是这样,耳东陈,至秦臻。”他伸出手,像在手上比划给这人看,伸出手又犹豫了,因为他看到沈明光依旧十分认真地盯着自己看。
“我知道了,耳东陈,至秦臻。”沈明光把这个名字放在唇齿间嚼了下,“陈臻,很美好的名字。”
听到他叫自己的名字,陈臻突然就觉得有点奇妙的感觉。
在欧总部,只有中文老师和四长老会叫自己‘陈臻’,别的人都叫自己维达尔。他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人叫的‘陈臻’,和别人叫的‘陈臻’感觉不一样呢?
沈明光的版本好像更好听一些。
陈臻不动声色地去看沈明光的嘴唇,下颌线,然后往上是眉毛、鼻梁,和黑得像墨的头发。
是一个英俊的人类。
他学过这个词。他的中文老师告诉过他,帅气可以用很多形容词、成语来形容,但是英俊指的是容貌俊秀而有风度的男人,不是长得好看就可以用来形容的。
陈臻觉得面前的沈明光很适合这个词。这人浑身每一寸都散发着男性魅力,但举止克制有礼,和自己说话还这么温柔。
陈臻愣了很久,才低低地回应他对自己名字的赞美,说谢谢你。
“你回中国探亲吗?”说话间空姐过来安全检查,沈明光把安全带系好,自顾自地开始滔滔不绝,自来熟并且思维跳跃,大概能说中文很开心,话有点多,“我刚结束在英国的旅行,说实话,东西真的很难吃。你也去北京吗?你老家是哪里的?”
陈臻想,自己大概一辈子都不能对陌生人有如此旺盛饱满的热情。能对陌生人这么热情,大概是个很勇敢的人。
陈臻摇了摇头,“我会去中国的南方。”
他去中国是去接管中国南方的吸血鬼总部,他在中国没有老家,没有亲戚。
这些都不能说。难道要说,我是吸血鬼,我只有伙伴,没有亲人吗?
陈臻不想做一个不诚实的血族,他不想骗面前这个人。
他语气有些失落和僵硬,沈明光估计也听出来了。
沈明光还以为是自己太吵,让对方感觉不舒服,就正色道,“你别介意,我这次是单独旅行,太久没说中文,一激动就有些聒噪了。”
陈臻愣了下,闻言立刻解释,“……不是的,是我不太会聊天,你真的不吵。”
沈明光笑了下,也没再说什么。
气氛有些尴尬,陈臻见他不说话了,不明白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让他这位‘人类朋友’不高兴了。
其实这已经是陈臻能对一个陌生人表达出来最友好的态度。但效果明显不太好,所以陈臻准备挽救一下这尴尬的局面,主动开启另一个话题,“你想听歌吗?”
陈臻用真诚的示好口吻,递出了自己的一只耳机。
沈明光犹豫了一下,才接过来,塞进自己的左耳。
陈臻悄悄松了一口气,按下了播放键。
沈明光听到一半,笑着看过来,“你看上去很安静,喜欢听这么吵的摇滚?”
陈臻被噎了下,又不能说是因为外面的声音很吵才听这种歌。他只能说,“在外面听这种,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听钢琴曲。”
“是吗?”沈明光像是来了兴趣,“喜欢谁?”
陈臻终于有个安全的话题可以聊了,“最喜欢李斯特的B小调鸣奏曲,虽然很长,但我很喜欢,像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不过钢琴家我还是最喜欢德彪西和贝多芬,百听不厌。”
沈明光也点头,“德彪西有一首《格拉纳达之夜》我也很喜欢。他风格很柔美清新,有一种完整的丰盈感,像是打翻的调色盘。”
三言两语就能见真章,陈臻能听出来沈明光确实懂一点钢琴曲。陈臻十分开心,直接把歌关了,开始和沈明光开始讨论巴赫。
在陈臻以前的认知中,人类是弱小的,无助的,脆弱的。而且他们总是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喜怒哀乐,两个族群间的代沟太深了,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遵守着血族的老规矩,不和人类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