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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就在这一夜,我和你缘分已冻结。”“你的心是片遥远的国土,与我相连在一段荒凉路,开始和结束从来都不曾清楚。每一步都是赌注。我曾试着寻找一张地图,每条路都通往你心深处。”
大学是我最不堪回首的。现在想起来,都不知道那段时光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同宿舍的女生们都有了男朋友,而我始终一个人,除了上课,就是蜷在床上听童安格和姜育恒的带子。就那几盘带子,翻来覆去的放,有时候也学着点上一根烟,或者喝上一两口辣辣的酒,把眼睛和心都揉得碎碎的。也有男生给我传纸条的,可是春儿他始终在我的心里头盘着,象一条蟒,怎么赶也不走,也碰不得,一碰那条蟒就探了头来咬我。
大学毕业后,我离开故乡,开始了北漂。跟一群闯北京的女孩子混在一起,白天跑业务,晚上挤在架子床上。第一次开始了谋生,开始了戴着面具过活。总是天很黑了还在路上。便又迷上了徐美静。常常在路上听徐美静,一边朝住处赶。用耳机将自己和音乐净化在一个空间里,听任那种厚重的温柔在空中徜徉着、浮动着,迎合自己卸下武装的灵魂。
沉浸于都是夜归人中,体会“感觉一点点苏醒, 一点点撒野”品味城里的月光中“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总有个记忆挥不散,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总有着最深的思量”和着她清冷的沧桑,任“思念静静蔓延”用一颗迷惘的心咀嚼“今天太短暂,明天却太漫长”在倾听中,把白日里无法暴露的倦怠和委琐溶化在汩汩的湍流中,独享那种心灵的休恬。
后来,我结婚了。由于不喜交际,加上没有孩子,就又回复了以往的孤单。单位里的同事要么前卫得让人瞠目,要么整天唠叨丈夫和孩子的不是,都让我无法靠近。丈夫偏偏又是个应酬多的人,早出晚归,多半的时间都是我一个人在家里,所以音乐就成了我最好的伴儿,无论睡觉做饭洗衣服都在放着曲子。而且受丈夫的影响,又喜欢上了蔡琴和徐小凤,还有萨克斯等轻音乐。
我跟丈夫都是寡言的人,每天天一亮就分开了,直到傍晚各自下了班回到家里才能见到彼此。往往这个时候,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就知道一起拥了在沙发里坐着,静静地偎着,什么都不说,耳边一支接一支放着舒缓轻柔的曲子,不一會儿两个人就都在音乐里了,什么都不用再说了。音乐就又成了我的婚姻的润滑剂。
也许是由于居城市久了,也也许原本就是西北的女儿,现在又疯了似地向往上了西部。古风般苍凉的西部。经常在一个人的时候,听王洛宾的专辑,遥望“半个月亮爬上来”在那自然、淳朴、舒展、苍劲、悠远的音乐中,任自己尘封闭塞的心,跳出古城堡般幽暗的城市,走向那遥远的地方,走向广阔寂寥的沙漠,去感受那种域外空灵的世界和纯净的人性;
还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在那里,天蓝蓝的,云彩低低的,跟地上的草连在一起。德德玛和滕格尔就又成了我的命根子。总是在聆听他们歌唱的同时,会幻想出一副这样的画面:在一顶帐篷里,住着我和我心爱的男人,还有我们的女儿。清晨朝霞满天的时候,男人骑着马儿去放牧,我提着桶挤奶,女儿在边上捉蝴蝶玩耍。等到黄昏,我煮好了奶茶和手抓羊肉,牵着女儿在帐篷门口张望,不一會儿男人赶着羊群回来了,望见了我跟女儿,回家的心更切了,将手里的鞭子甩得啪响。而这个时候,夕阳在他身后金子般地笑。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就是说人跟音乐的,说对男人来说,音乐是香烟,每天都要忍不住让它在体内纠缠一番;对女人来说,则是水,没有了水,再高贵的女人也會活不了几日的。可是对我而言,音乐却是血液,没有了血液,我立刻就会死掉。
痛。就在这一夜,我和你缘分已冻结。”“你的心是片遥远的国土,与我相连在一段荒凉路,开始和结束从来都不曾清楚。每一步都是赌注。我曾试着寻找一张地图,每条路都通往你心深处。”
大学是我最不堪回首的。现在想起来,都不知道那段时光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同宿舍的女生们都有了男朋友,而我始终一个人,除了上课,就是蜷在床上听童安格和姜育恒的带子。就那几盘带子,翻来覆去的放,有时候也学着点上一根烟,或者喝上一两口辣辣的酒,把眼睛和心都揉得碎碎的。也有男生给我传纸条的,可是春儿他始终在我的心里头盘着,象一条蟒,怎么赶也不走,也碰不得,一碰那条蟒就探了头来咬我。
大学毕业后,我离开故乡,开始了北漂。跟一群闯北京的女孩子混在一起,白天跑业务,晚上挤在架子床上。第一次开始了谋生,开始了戴着面具过活。总是天很黑了还在路上。便又迷上了徐美静。常常在路上听徐美静,一边朝住处赶。用耳机将自己和音乐净化在一个空间里,听任那种厚重的温柔在空中徜徉着、浮动着,迎合自己卸下武装的灵魂。
沉浸于都是夜归人中,体会“感觉一点点苏醒, 一点点撒野”品味城里的月光中“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总有个记忆挥不散,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总有着最深的思量”和着她清冷的沧桑,任“思念静静蔓延”用一颗迷惘的心咀嚼“今天太短暂,明天却太漫长”在倾听中,把白日里无法暴露的倦怠和委琐溶化在汩汩的湍流中,独享那种心灵的休恬。
后来,我结婚了。由于不喜交际,加上没有孩子,就又回复了以往的孤单。单位里的同事要么前卫得让人瞠目,要么整天唠叨丈夫和孩子的不是,都让我无法靠近。丈夫偏偏又是个应酬多的人,早出晚归,多半的时间都是我一个人在家里,所以音乐就成了我最好的伴儿,无论睡觉做饭洗衣服都在放着曲子。而且受丈夫的影响,又喜欢上了蔡琴和徐小凤,还有萨克斯等轻音乐。
我跟丈夫都是寡言的人,每天天一亮就分开了,直到傍晚各自下了班回到家里才能见到彼此。往往这个时候,两个人一句话都没有,就知道一起拥了在沙发里坐着,静静地偎着,什么都不说,耳边一支接一支放着舒缓轻柔的曲子,不一會儿两个人就都在音乐里了,什么都不用再说了。音乐就又成了我的婚姻的润滑剂。
也许是由于居城市久了,也也许原本就是西北的女儿,现在又疯了似地向往上了西部。古风般苍凉的西部。经常在一个人的时候,听王洛宾的专辑,遥望“半个月亮爬上来”在那自然、淳朴、舒展、苍劲、悠远的音乐中,任自己尘封闭塞的心,跳出古城堡般幽暗的城市,走向那遥远的地方,走向广阔寂寥的沙漠,去感受那种域外空灵的世界和纯净的人性;
还有一望无际的草原。在那里,天蓝蓝的,云彩低低的,跟地上的草连在一起。德德玛和滕格尔就又成了我的命根子。总是在聆听他们歌唱的同时,会幻想出一副这样的画面:在一顶帐篷里,住着我和我心爱的男人,还有我们的女儿。清晨朝霞满天的时候,男人骑着马儿去放牧,我提着桶挤奶,女儿在边上捉蝴蝶玩耍。等到黄昏,我煮好了奶茶和手抓羊肉,牵着女儿在帐篷门口张望,不一會儿男人赶着羊群回来了,望见了我跟女儿,回家的心更切了,将手里的鞭子甩得啪响。而这个时候,夕阳在他身后金子般地笑。
记得看过一篇文章,就是说人跟音乐的,说对男人来说,音乐是香烟,每天都要忍不住让它在体内纠缠一番;对女人来说,则是水,没有了水,再高贵的女人也會活不了几日的。可是对我而言,音乐却是血液,没有了血液,我立刻就会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