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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笑:“我不是她的着陆点,我也不想射她。”
我也笑“她一直说她是个飞鸟,会不停寻找,然后积聚所有力量谈一次爱情。”
他看了看我“而你就宁可当一只乌龟,永远不探头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耸耸肩“我所谓的失去自我的爱情,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人都是自私的,所以不会有。”
“不去寻找,你怎么知道这世上没有?”
“这个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要看缘分。”
他微微叹息“是呀,要看缘分。”低下头看着我“其实,我也是一只飞鸟,但我一直寻找的,不是着陆地,而是,相通的灵魂。”
我浅浅的笑“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我已经找到了。”刘晟的脸靠的更近,许久许久,一声叹息“只可惜,恨不相逢未嫁时。”
我仿若被电击,不由自主的朝后退了一步。
他靠在曾经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桌子上,眼神深沉而执着。
洛洛,其实我了解你比你想像中要多得多。丁梦语是个好女孩,但是她最大的错误在于对我描述了太多的你,把我的好奇心推在极致。
特别她开玩笑的对我提到你所认为的爱情时,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一直以来,我都在寻找一份那样的感情,那种忘掉自己的爱情,所以,我有意的来近你,刻意的靠近你。
一开始我还可以把丁梦语将就当成自己以前的女朋友种类,那种路人式的你情我愿,转瞬即逝。但是,现在,我不想欺骗自己。
本来打定主意说不再招惹她,而且那个时候我在外面打篮球赛,没有带钱,可还是来了。因为你,我想看见你,我也不想你难过,因为你说她是你最好的朋友。
我感觉眩晕,我的好朋友在里面为了爱情酩酊大醉,而她爱的,这个我几乎完全陌生的男人却站在这里向我表白心迹。
“洛洛,刚才看见你钱包里的结婚照,我知道你的丈夫很爱你,他的眼神,是那么温柔,包容和宠溺,你知道吗?我嫉妒他,可以拥你入怀。”
我莫名的感觉到兴奋,在这个或许是错误的场景里,我没有丝毫的负罪感,慌乱,或不安,而是,得意和兴奋。
忽然想起刚才给他打电话,到底是为了丁梦语,还是,给自己一个见他的理由?
心不由的打了个冷战,我在想什么?我的心怎么如此灵暗?
女人都有虚荣心的,只是我的这虚荣,有点可耻。
还有,林凡。
我板起脸,对他说:你走吧。
他的眼睛深深的望着我,仿佛能透进我的心“好吧,那晚安了。”
起身径直走向门口。
“我只是遇见了我想遇见的那个人,并告诉了她。我不会打扰别人的生活,至少现在不会。”
他的眼神摄人心弦“洛洛,总有一天,当你掀开那沉重的壳,会发现我们有着最相似的性格。”
门轻轻的合上,我浑身无力。
我盘腿坐在床边守着丁梦语。周身冰冷,我拼命拨了电话给林凡,那边是下午,人声鼎沸的交易厅里,他大声的叫着:洛洛,洛洛。
我心慌不知所措,起身收拾衣物,放入来时的箱子里,炖着一锅小米粥,留下纸条,林凡归,我已回。
不再想丁梦语醒来后将多么暴跳如雷,急急的奔向机场,一刻都不敢在这个城市多停留。
直到落荒逃回那个南方小城,心才渐渐平定,恍如一场梦吧,只有在梦里,才会出现如此深情又凌厉的眼神。
林凡在第三天就出现在家门口,把我拉到怀里死死搂住“洛洛,你那么晚还不睡觉,我担心极了,左眼皮跳个不停,交易会还没结束我就提前回来了。”
我温柔的抬头,勾住他的脖子“没事,只是那时,很想你。”
日子又连上了往日的轨迹,谁也不知乌龟曾偏离了一点,一直是慢慢的爬,偏离的那一点短小到不仔细看都发觉不出来,谁也没有看见,甚至她自己,都把他遗忘了。
丁梦语打电话来,一阵痛骂不够朋友情义之后又大加赞赏小米粥好吃的不得了,我说如果喜欢你回来我天天熬。她大笑。
我问:“最近过的好吗?”
她语气夸张:“好呀!没有比现在更好的啦。”
“是吗?”
“嗯。我终于有了一个目标,那天早上醒来时,我对自己说,一定要追上他。我要努力,不给他一丝理由拒绝。”
“啊?”
尖细的笑声:“谁让他是我第一个看上的人呢?他不配合,我就极力配合。”
“能成功吗?梦语,别把所有的爱都投入进去,会伤的很厉害。“
语气忽的低沉下去“洛洛,我也知道,但已经晚了,我已经,回不来了。”
挂上电话,我紧紧拥着旁边的林凡,他宠溺的揉揉我头发,我还是坚持我是对的。这种结合,虽然平淡,但宁静而致远。
我坚持出去要找一份工作,不愿再当娇太太。林凡拗不过我的固执,托朋友寻了份轻松的位子。
只需要每天做在位子上,看看报纸,整理一下档案,有时伸伸懒腰,打个哈欠,日子过的清闲如白开水。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丁梦语的电话里总是纷乱嘈杂,我趴在桌子上,对着窗外想像她在那边穿着精致的套装来回疾走,衣角微微掀起,眼睛闪着理性灵慧的光芒。
我会趴在桌子上懒懒的说:梦语,你是我的骄傲!
她在人前,永远是那么坚强沉稳。只是有时夜深人静时,当我已躺在床上看着小说,听她的电话,可以听见她狠狠踢掉脚上高跟鞋的声音。
时间是个很好的东西,可以让我们无知觉却又真的在遗忘。对于我来说,刘晟这个名字就像一阵烟雾,一片随春风飘走的柳絮,在我懒散自在的生活里划过,那眼神,慢慢淡了,取而代之的是林凡的温柔。如同一场春梦了无痕。
丁梦语再没有提过他的名字,整整七个月。第二年的夏天,我的头发已经长到肩膀以下,某天晚上,丁梦语躲躲藏藏的提起了那个久远的名字。
“洛洛,他要毕业了。”
“嗯?”
“刘晟,他要毕业了。”低低的声音重复着。
我听着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名字“你和他,还联系了哪?”
“是呀,想离开的,可是每次一看见他,就知道自己根本逃不掉。”一向干练的声音变得叹息。
“那你打算怎么办?”我担心的问。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希望他能留下来,我想去和他说。”
一向果断理智的丁梦语突然变的如孩子般无措。
我鼓励道:“去和他说呀,让他知道你的希望。”
电话挂下,我突然想起那个笑容魅邪的男人,想起那一晚,他曾对我说过的话,然后对自己笑笑。
不过是一场游戏罢了。离开北京的那天,一切就结束了,我想,现在,他已经把我遗忘,就如我遗忘他一样。
阳光灿烂的下午,我突然接到丁梦语的电话,她在那边开始语无伦次
“洛洛,他要过来了,到这里来了。我和他说完之后,他考虑半天,说会到一个离我近一点的地方,到这里来。”
她颠三倒四的说着,刘晟,那个做事从来不按牌理出牌的男人,不愿意留在北京,却要到这个南方小城来。他说:“去看看你最初的地方。”
我的心,立刻像是被蚂蚁轻轻咬了一口。
很奇怪我为何会有这样的反应,这本应该是我平行的男人。
我有强烈的预感,他是因为我,而来到这里的。
那一个下午我一直在想,将会在什么情况下,什么地方,在这个城市里撞到他,设想最多的情况,是丁梦语带着他,我跟着林凡,四个人一起吃便饭,他抽着烟,任丁梦语挽着,我小鸟依人在林凡手心,点头,微笑,然后轻松客气的问:想吃点什么?风清云淡的聊几句。
客气的告别。然后,也许,都走出很远,猛然回首,让目光交织纠结。
这样的想像让我觉得极端的无聊和可笑,为何要去设想与他的见面,该见的,终会见的。但无法控制。
丁梦语在北京开始遥控操作他在这边的一切大小事务,从租房到椅子的摆放,我都要细细汇报,然后由她决定。
八月末的一个晚上,她告诉了我他的到达时间,电话里,她不停罗嗦着我需注意的东西。
最后,她轻轻叹息,”洛洛,我已在办辞职手续,大约需要一个月时间作交接。你先代我,照顾他吧。”
声音忽的低沉婉转“帮我说说话吧,带他看看我曾经呆过的地方,到现在,他也没有答应我。我希望”
我默然,手指绞着已垂下的发丝,轻轻的嗯了一声。
原先可笑设想的见面早已被丁梦语不允抗拒的安排所打散,她让我去接刘晟,然后送他去已布置好的房子。
那是丁梦语的老屋。
我说:我已记不清他长什么样子了。
她道:他说你会认出来的。
我与林凡在出站口,原本只是我一人,当我拎上包时,突然抱着林凡央求一起过去。
林凡点点我的鼻子“他可是你手帕交的白马王子,不会你怕自己也动心了吧?”
我抱着他的胳膊“怎么会呢?我是让他见见我优秀的老公!”
汹涌的人群从出口奔腾而出,阳光明晃晃的,我靠在林凡身上,用手遮住那刺眼,努力向脑海中搜寻那应该已经模糊的印象,与这里某个人对上号。
林凡突然拍拍我,指向远远的某一处。
“洛洛你看,是他吗?”
我望去,一个黑色的吉它包上,上面用橙黄的油彩重重刷上“洛洛”两个字,被一个穿着白衬衫的人背在身后,肆无忌惮的向众人宣叫着。丝毫不在意周围奇怪的眼光。
我敢笃定那是我。
有一丝眩晕,我怔怔的望着那个走动的,白色的身影,这个永远不按牌理出牌的家伙,永远有让人想不到的方式。
一刻间,我竟不知如何呼吸。
一直怔怔望着,直到他回头看见小鸟依人的我。
人潮中,天地间,只见得这一双眼睛,以及他嘴边邪邪的笑容。
不记得他是如何走过来的,两个男人相互握手,我在一边一直努力让自己微笑,故作轻松的说:“欢迎来到s城。”
他将大包甩进车里,转过身咧开嘴对我笑。“我找到你了,洛洛。”
末夏的阳光下,他的牙齿洁白的发亮,他的白衬衫发亮,他的眼睛也是亮亮的,第一次发现,他也是一个清新英俊的男人,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我把平时武侠小说最喜欢的那个词“潇洒卓然”与一个真实的人联系了起来。
我坐在后排,看着前面两个男人谈论着两边的天气,林凡笑道:刘老弟,你可真逗,能想出那个招儿找人,不愧是玩音乐的,就是不知以后能不能洗掉。“
刘晟叨着烟笑着,脸转向外面。
我的心,望着前排的两个男人,充满了迷乱。
丁梦语希望我能不着痕迹陪刘晟走一走她生活过的地方。
林凡又出差去了,我白天上班,只有晚上有时间。
傍晚,我收拾完桌子下楼,无意间一抬头,看见他倚在一辆自行车上,长腿松松垮垮的点在地上,斜阳下,他的皮肤呈现着健康的古铜色,露着大大的笑容。
我故作镇静的走到他面前,却又东张西望,冒出傻里傻气的一句:“你是等谁呀?”
他笑,带着淡淡的好闻的刮胡刀水味儿,同样的无里头:“我要你请我吃饭。”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在这里唯一认识的人,你要照顾我,不然,我会饿死的。”
孩般的无赖,我禁不住扑哧笑了出来,这一笑,泯灭了之前残留的阴郁与生疏。
“我带你去吃莲蓉糕,麻辣涮,桂花粥。”
他的头得意的一偏,我干净的跳上他的自行车后座,指挥着方向。
车子骑的很快,他的头发飞扬,衬衫被吹地鼓了起来,碰到我的脸,不自觉的,手指轻轻触碰那轻柔的棉绸,又闪电般的缩回。
那是寻常而又快乐的一段时间。
每天下班时,都可以看见他靠着自行车慵懒等侯的身影。我带着他吃遍这个小城里所有我认为好吃的东西,兴致勃勃的带着他去儿时的地方寻找回忆。
在广场的台阶上,我指手画脚的向他学着小时候我与丁梦语捉弄那些小情侣然后躲在一边坏笑的样子。
在学校的双杠边,我叽叽喳喳的说着两个女孩童年的丰功伟绩。
护城河扶栏边看远处不停闪烁的电子烟火,湖边长凳上看着夕阳静静的落。
温柔的夜色里,他在身旁,有深深凝视,有纵容微笑,却没有一句调笑,没有一句情话,每天晚上十点准时送我回家,两人推着车并肩走在一起,初秋微寒的风,两边迷乱的霓虹,他都不曾执过我的手,拥过我的肩。
而且,我从来也都不看他的眼神。
每晚回到家,都会打个电话向丁梦语细细叙述这一日所带他走过的地方,以及发生的事。
我道:“他说你小时候很调皮呢。”
她忐忑不安:“那他是笑着说的,还是面无表情?”
我闭着眼睛,想,回答:“当然是笑着说啦。他还说,这么皮,与他有着一拼呢。”
她转忧为喜:“真的吗?洛洛,我快要回来了,手续办差不多了,最近在卖家具,大约下个星期就到。”
我笑着把这个消息转告给了刘晟,当时正在一家小饭店里吃拉面。我停下筷子,笑眯眯的说:“我的使命就要结束了,再过两天,梦语回来。”
他头都没抬,依旧吸溜吸溜着面条,慢思条理的把它们都咬断才说:“还有两天呢。”
面吃完,他点上烟,忽然对我说:“晚上去我那里吧。”
僵硬。
他没有看我,依然吐着烟圈,道“洛洛,你知道吗?这辈子我有一个愿望,就是,你能坐在面前,让我为你弹一首歌。”
我定住,因为我无法相信那个成天嬉皮笑脸没一句正话,劣迹斑斑的男孩子,会说出如此恬静诗意的话来。
我答应了,我不能不答应,我没办法拒绝。
他住在丁梦语的老屋,那是在一条青石板路上,最老式的房子,小时候几乎每天都会过来玩,他来之后,除了第一次送到门口,便再也没有进去过。
走到门口,他掏出火机打着“灯被我用弹弓打烂了,你小心点,这里有道坎。”
这样的细心与体贴,刘晟,你怎不让我心动?
我坐在地上他从北京带来的织毯上,那上面是大朵暗红妖异的婴粟,环视四周,家里的布置,丁梦语精心安排的,已面目全非。
他坐在低低的床边,细细的调着吉它弦。
手,忽的刮向所有的弦,喑哑的嗓音开始在屋内暗自回旋。
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至及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你总在伤我的心你总是很残忍你请我别当真因为你不敢相信你如此美丽而且你可爱至及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也许你不曾想到我的心会痛如果这是梦我宁愿长醉不愿醒我曾经等待我如此等待也许在等你到来也许在等你到来
他的歌声,透过沧桑,满是忧伤,我低着头,紧紧闭着双唇。
曲终,沉默。
他轻轻叹了一声,自弹自唱:怎么会迷上你?怎么会迷上你?怎么会迷上你
我抬头,直直撞入他的眼睛,我看见,浓的化不开的深情,在他眼里赤裸裸的展现。
心一瞬间被捕获,小屋内,只剩两人的呼吸。他的手从吉它上离开,颤颤的想伸向我的脸,我情不自禁的迎了上去,指尖冰凉,我猛的惊醒。
不,不可以。
跳起来仓皇逃了出去,狠命的在这青石板路上跑着,仿佛有个恶鬼在后面紧紧地追着。他在后面不停呼唤,我愈发的惊惶失措,声音越来越近,我边跑边慌忙张望,看见他的身影越来越逼近,却没看见前面司机狠命踩着油门,但已刹不住的面包车。
“砰”我的头撞到前面的玻璃上。
疼,很疼,血,如温暖的牛奶划过脸庞,带着新鲜的腥气,我听见一声如同狼嚎的惨叫,跌倒在地时,透过血雾看见刘晟冲上来紧紧的抱着正在倒下的身体,如抱一团很轻很薄的棉羽。我极力的想挤出一丝微笑,安抚他因为惊惧而变形的脸,告诉他没事,却什么也说不出,只能用手死死抓着他的白衬衫,迅即失去知觉。
醒来已是第二天的凌晨。
只不过手指轻轻动了一下,伏在床边的刘晟立刻抬起头来,仔细凝视着我,只一夜,他的眼眶深陷,布满血丝,胡子拉茬,满脸憔悴,整眼里,全是心疼。
我对着他微笑,不顾扯动额头的伤口。
他伸手轻轻摸着我的头发,我的眼睛,我的脸颊,我额头缠着纱布的周围,最后停留在我的唇,我的唇角。
久久,他的声音有点发抖“洛洛,我真怕你忘了我。”
医生说你有点脑震荡,我害怕你会忘了一切,忘了我。我很自私,就守在这里,我要让你醒来,第一个看见的,是我。
我盯着他肩膀处的一片血渍,听他说着后来发生的事。
想问,你抱着满脸是血的我冲进医院,在想什么?当我被送进手术室时,你在想什么?
当医生告诉你,我脑部受到撞击难以预料时,你又在想什么?
你轻声,坚定的靠近我的耳朵:
洛洛,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再有第二个女人让我这样渴望得到,这样恐惧失去。
那一刻,我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泪,无声的滑落。
刘晟拿了手机让我打给父母,林凡和丁梦语几乎第二天同时赶回,林凡冲到床边,心疼的抓着我的手,小心接过妈妈刚煲好的鸡汤喂着。
刘晟走进病房,自然的搂过丁梦语,在她的额头轻点了一下“丫头,想死我了。”
我看见丁梦语脸上的惊愕与不可置信,仿佛青鸟从天而降。但,很快的,她温柔的帮他理了理正有点歪的衬衫领,安然依入他怀里。
耳边回荡起昨日蒙蒙细雨的凌晨,他对着我,最后的言语。
洛洛,你被推入手术室时我告诉自己。
如果你不再醒来,我会陪着你去;如果你成了植物人,我会照顾你一辈子;如果你一切完好,我会放开你。
有一刻,我恨不得你就这样沉睡,可以日夜都听着你的呼吸,陪着你。
但是,我不可以再自私,我要你好起来,宁愿放开你。
我还你原来的生活,不再打扰你。
我看着丁梦语幸福的依偎,暖暖的笑,鼻子却酸酸的。
飞鸟在天空,乌龟在水里,谁也离不得谁,谁也看不见谁眼中的泪水。
; 他笑:“我不是她的着陆点,我也不想射她。”
我也笑“她一直说她是个飞鸟,会不停寻找,然后积聚所有力量谈一次爱情。”
他看了看我“而你就宁可当一只乌龟,永远不探头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耸耸肩“我所谓的失去自我的爱情,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人都是自私的,所以不会有。”
“不去寻找,你怎么知道这世上没有?”
“这个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要看缘分。”
他微微叹息“是呀,要看缘分。”低下头看着我“其实,我也是一只飞鸟,但我一直寻找的,不是着陆地,而是,相通的灵魂。”
我浅浅的笑“总有一天会找到的。”
“我已经找到了。”刘晟的脸靠的更近,许久许久,一声叹息“只可惜,恨不相逢未嫁时。”
我仿若被电击,不由自主的朝后退了一步。
他靠在曾经我们在一起吃饭的桌子上,眼神深沉而执着。
洛洛,其实我了解你比你想像中要多得多。丁梦语是个好女孩,但是她最大的错误在于对我描述了太多的你,把我的好奇心推在极致。
特别她开玩笑的对我提到你所认为的爱情时,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一直以来,我都在寻找一份那样的感情,那种忘掉自己的爱情,所以,我有意的来近你,刻意的靠近你。
一开始我还可以把丁梦语将就当成自己以前的女朋友种类,那种路人式的你情我愿,转瞬即逝。但是,现在,我不想欺骗自己。
本来打定主意说不再招惹她,而且那个时候我在外面打篮球赛,没有带钱,可还是来了。因为你,我想看见你,我也不想你难过,因为你说她是你最好的朋友。
我感觉眩晕,我的好朋友在里面为了爱情酩酊大醉,而她爱的,这个我几乎完全陌生的男人却站在这里向我表白心迹。
“洛洛,刚才看见你钱包里的结婚照,我知道你的丈夫很爱你,他的眼神,是那么温柔,包容和宠溺,你知道吗?我嫉妒他,可以拥你入怀。”
我莫名的感觉到兴奋,在这个或许是错误的场景里,我没有丝毫的负罪感,慌乱,或不安,而是,得意和兴奋。
忽然想起刚才给他打电话,到底是为了丁梦语,还是,给自己一个见他的理由?
心不由的打了个冷战,我在想什么?我的心怎么如此灵暗?
女人都有虚荣心的,只是我的这虚荣,有点可耻。
还有,林凡。
我板起脸,对他说:你走吧。
他的眼睛深深的望着我,仿佛能透进我的心“好吧,那晚安了。”
起身径直走向门口。
“我只是遇见了我想遇见的那个人,并告诉了她。我不会打扰别人的生活,至少现在不会。”
他的眼神摄人心弦“洛洛,总有一天,当你掀开那沉重的壳,会发现我们有着最相似的性格。”
门轻轻的合上,我浑身无力。
我盘腿坐在床边守着丁梦语。周身冰冷,我拼命拨了电话给林凡,那边是下午,人声鼎沸的交易厅里,他大声的叫着:洛洛,洛洛。
我心慌不知所措,起身收拾衣物,放入来时的箱子里,炖着一锅小米粥,留下纸条,林凡归,我已回。
不再想丁梦语醒来后将多么暴跳如雷,急急的奔向机场,一刻都不敢在这个城市多停留。
直到落荒逃回那个南方小城,心才渐渐平定,恍如一场梦吧,只有在梦里,才会出现如此深情又凌厉的眼神。
林凡在第三天就出现在家门口,把我拉到怀里死死搂住“洛洛,你那么晚还不睡觉,我担心极了,左眼皮跳个不停,交易会还没结束我就提前回来了。”
我温柔的抬头,勾住他的脖子“没事,只是那时,很想你。”
日子又连上了往日的轨迹,谁也不知乌龟曾偏离了一点,一直是慢慢的爬,偏离的那一点短小到不仔细看都发觉不出来,谁也没有看见,甚至她自己,都把他遗忘了。
丁梦语打电话来,一阵痛骂不够朋友情义之后又大加赞赏小米粥好吃的不得了,我说如果喜欢你回来我天天熬。她大笑。
我问:“最近过的好吗?”
她语气夸张:“好呀!没有比现在更好的啦。”
“是吗?”
“嗯。我终于有了一个目标,那天早上醒来时,我对自己说,一定要追上他。我要努力,不给他一丝理由拒绝。”
“啊?”
尖细的笑声:“谁让他是我第一个看上的人呢?他不配合,我就极力配合。”
“能成功吗?梦语,别把所有的爱都投入进去,会伤的很厉害。“
语气忽的低沉下去“洛洛,我也知道,但已经晚了,我已经,回不来了。”
挂上电话,我紧紧拥着旁边的林凡,他宠溺的揉揉我头发,我还是坚持我是对的。这种结合,虽然平淡,但宁静而致远。
我坚持出去要找一份工作,不愿再当娇太太。林凡拗不过我的固执,托朋友寻了份轻松的位子。
只需要每天做在位子上,看看报纸,整理一下档案,有时伸伸懒腰,打个哈欠,日子过的清闲如白开水。或许这就是生活吧。
丁梦语的电话里总是纷乱嘈杂,我趴在桌子上,对着窗外想像她在那边穿着精致的套装来回疾走,衣角微微掀起,眼睛闪着理性灵慧的光芒。
我会趴在桌子上懒懒的说:梦语,你是我的骄傲!
她在人前,永远是那么坚强沉稳。只是有时夜深人静时,当我已躺在床上看着小说,听她的电话,可以听见她狠狠踢掉脚上高跟鞋的声音。
时间是个很好的东西,可以让我们无知觉却又真的在遗忘。对于我来说,刘晟这个名字就像一阵烟雾,一片随春风飘走的柳絮,在我懒散自在的生活里划过,那眼神,慢慢淡了,取而代之的是林凡的温柔。如同一场春梦了无痕。
丁梦语再没有提过他的名字,整整七个月。第二年的夏天,我的头发已经长到肩膀以下,某天晚上,丁梦语躲躲藏藏的提起了那个久远的名字。
“洛洛,他要毕业了。”
“嗯?”
“刘晟,他要毕业了。”低低的声音重复着。
我听着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名字“你和他,还联系了哪?”
“是呀,想离开的,可是每次一看见他,就知道自己根本逃不掉。”一向干练的声音变得叹息。
“那你打算怎么办?”我担心的问。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我希望他能留下来,我想去和他说。”
一向果断理智的丁梦语突然变的如孩子般无措。
我鼓励道:“去和他说呀,让他知道你的希望。”
电话挂下,我突然想起那个笑容魅邪的男人,想起那一晚,他曾对我说过的话,然后对自己笑笑。
不过是一场游戏罢了。离开北京的那天,一切就结束了,我想,现在,他已经把我遗忘,就如我遗忘他一样。
阳光灿烂的下午,我突然接到丁梦语的电话,她在那边开始语无伦次
“洛洛,他要过来了,到这里来了。我和他说完之后,他考虑半天,说会到一个离我近一点的地方,到这里来。”
她颠三倒四的说着,刘晟,那个做事从来不按牌理出牌的男人,不愿意留在北京,却要到这个南方小城来。他说:“去看看你最初的地方。”
我的心,立刻像是被蚂蚁轻轻咬了一口。
很奇怪我为何会有这样的反应,这本应该是我平行的男人。
我有强烈的预感,他是因为我,而来到这里的。
那一个下午我一直在想,将会在什么情况下,什么地方,在这个城市里撞到他,设想最多的情况,是丁梦语带着他,我跟着林凡,四个人一起吃便饭,他抽着烟,任丁梦语挽着,我小鸟依人在林凡手心,点头,微笑,然后轻松客气的问:想吃点什么?风清云淡的聊几句。
客气的告别。然后,也许,都走出很远,猛然回首,让目光交织纠结。
这样的想像让我觉得极端的无聊和可笑,为何要去设想与他的见面,该见的,终会见的。但无法控制。
丁梦语在北京开始遥控操作他在这边的一切大小事务,从租房到椅子的摆放,我都要细细汇报,然后由她决定。
八月末的一个晚上,她告诉了我他的到达时间,电话里,她不停罗嗦着我需注意的东西。
最后,她轻轻叹息,”洛洛,我已在办辞职手续,大约需要一个月时间作交接。你先代我,照顾他吧。”
声音忽的低沉婉转“帮我说说话吧,带他看看我曾经呆过的地方,到现在,他也没有答应我。我希望”
我默然,手指绞着已垂下的发丝,轻轻的嗯了一声。
原先可笑设想的见面早已被丁梦语不允抗拒的安排所打散,她让我去接刘晟,然后送他去已布置好的房子。
那是丁梦语的老屋。
我说:我已记不清他长什么样子了。
她道:他说你会认出来的。
我与林凡在出站口,原本只是我一人,当我拎上包时,突然抱着林凡央求一起过去。
林凡点点我的鼻子“他可是你手帕交的白马王子,不会你怕自己也动心了吧?”
我抱着他的胳膊“怎么会呢?我是让他见见我优秀的老公!”
汹涌的人群从出口奔腾而出,阳光明晃晃的,我靠在林凡身上,用手遮住那刺眼,努力向脑海中搜寻那应该已经模糊的印象,与这里某个人对上号。
林凡突然拍拍我,指向远远的某一处。
“洛洛你看,是他吗?”
我望去,一个黑色的吉它包上,上面用橙黄的油彩重重刷上“洛洛”两个字,被一个穿着白衬衫的人背在身后,肆无忌惮的向众人宣叫着。丝毫不在意周围奇怪的眼光。
我敢笃定那是我。
有一丝眩晕,我怔怔的望着那个走动的,白色的身影,这个永远不按牌理出牌的家伙,永远有让人想不到的方式。
一刻间,我竟不知如何呼吸。
一直怔怔望着,直到他回头看见小鸟依人的我。
人潮中,天地间,只见得这一双眼睛,以及他嘴边邪邪的笑容。
不记得他是如何走过来的,两个男人相互握手,我在一边一直努力让自己微笑,故作轻松的说:“欢迎来到s城。”
他将大包甩进车里,转过身咧开嘴对我笑。“我找到你了,洛洛。”
末夏的阳光下,他的牙齿洁白的发亮,他的白衬衫发亮,他的眼睛也是亮亮的,第一次发现,他也是一个清新英俊的男人,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我把平时武侠小说最喜欢的那个词“潇洒卓然”与一个真实的人联系了起来。
我坐在后排,看着前面两个男人谈论着两边的天气,林凡笑道:刘老弟,你可真逗,能想出那个招儿找人,不愧是玩音乐的,就是不知以后能不能洗掉。“
刘晟叨着烟笑着,脸转向外面。
我的心,望着前排的两个男人,充满了迷乱。
丁梦语希望我能不着痕迹陪刘晟走一走她生活过的地方。
林凡又出差去了,我白天上班,只有晚上有时间。
傍晚,我收拾完桌子下楼,无意间一抬头,看见他倚在一辆自行车上,长腿松松垮垮的点在地上,斜阳下,他的皮肤呈现着健康的古铜色,露着大大的笑容。
我故作镇静的走到他面前,却又东张西望,冒出傻里傻气的一句:“你是等谁呀?”
他笑,带着淡淡的好闻的刮胡刀水味儿,同样的无里头:“我要你请我吃饭。”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在这里唯一认识的人,你要照顾我,不然,我会饿死的。”
孩般的无赖,我禁不住扑哧笑了出来,这一笑,泯灭了之前残留的阴郁与生疏。
“我带你去吃莲蓉糕,麻辣涮,桂花粥。”
他的头得意的一偏,我干净的跳上他的自行车后座,指挥着方向。
车子骑的很快,他的头发飞扬,衬衫被吹地鼓了起来,碰到我的脸,不自觉的,手指轻轻触碰那轻柔的棉绸,又闪电般的缩回。
那是寻常而又快乐的一段时间。
每天下班时,都可以看见他靠着自行车慵懒等侯的身影。我带着他吃遍这个小城里所有我认为好吃的东西,兴致勃勃的带着他去儿时的地方寻找回忆。
在广场的台阶上,我指手画脚的向他学着小时候我与丁梦语捉弄那些小情侣然后躲在一边坏笑的样子。
在学校的双杠边,我叽叽喳喳的说着两个女孩童年的丰功伟绩。
护城河扶栏边看远处不停闪烁的电子烟火,湖边长凳上看着夕阳静静的落。
温柔的夜色里,他在身旁,有深深凝视,有纵容微笑,却没有一句调笑,没有一句情话,每天晚上十点准时送我回家,两人推着车并肩走在一起,初秋微寒的风,两边迷乱的霓虹,他都不曾执过我的手,拥过我的肩。
而且,我从来也都不看他的眼神。
每晚回到家,都会打个电话向丁梦语细细叙述这一日所带他走过的地方,以及发生的事。
我道:“他说你小时候很调皮呢。”
她忐忑不安:“那他是笑着说的,还是面无表情?”
我闭着眼睛,想,回答:“当然是笑着说啦。他还说,这么皮,与他有着一拼呢。”
她转忧为喜:“真的吗?洛洛,我快要回来了,手续办差不多了,最近在卖家具,大约下个星期就到。”
我笑着把这个消息转告给了刘晟,当时正在一家小饭店里吃拉面。我停下筷子,笑眯眯的说:“我的使命就要结束了,再过两天,梦语回来。”
他头都没抬,依旧吸溜吸溜着面条,慢思条理的把它们都咬断才说:“还有两天呢。”
面吃完,他点上烟,忽然对我说:“晚上去我那里吧。”
僵硬。
他没有看我,依然吐着烟圈,道“洛洛,你知道吗?这辈子我有一个愿望,就是,你能坐在面前,让我为你弹一首歌。”
我定住,因为我无法相信那个成天嬉皮笑脸没一句正话,劣迹斑斑的男孩子,会说出如此恬静诗意的话来。
我答应了,我不能不答应,我没办法拒绝。
他住在丁梦语的老屋,那是在一条青石板路上,最老式的房子,小时候几乎每天都会过来玩,他来之后,除了第一次送到门口,便再也没有进去过。
走到门口,他掏出火机打着“灯被我用弹弓打烂了,你小心点,这里有道坎。”
这样的细心与体贴,刘晟,你怎不让我心动?
我坐在地上他从北京带来的织毯上,那上面是大朵暗红妖异的婴粟,环视四周,家里的布置,丁梦语精心安排的,已面目全非。
他坐在低低的床边,细细的调着吉它弦。
手,忽的刮向所有的弦,喑哑的嗓音开始在屋内暗自回旋。
怎么会迷上你我在问自己我什么都能放弃居然今天难离去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至及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你总在伤我的心你总是很残忍你请我别当真因为你不敢相信你如此美丽而且你可爱至及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也许你不曾想到我的心会痛如果这是梦我宁愿长醉不愿醒我曾经等待我如此等待也许在等你到来也许在等你到来
他的歌声,透过沧桑,满是忧伤,我低着头,紧紧闭着双唇。
曲终,沉默。
他轻轻叹了一声,自弹自唱:怎么会迷上你?怎么会迷上你?怎么会迷上你
我抬头,直直撞入他的眼睛,我看见,浓的化不开的深情,在他眼里赤裸裸的展现。
心一瞬间被捕获,小屋内,只剩两人的呼吸。他的手从吉它上离开,颤颤的想伸向我的脸,我情不自禁的迎了上去,指尖冰凉,我猛的惊醒。
不,不可以。
跳起来仓皇逃了出去,狠命的在这青石板路上跑着,仿佛有个恶鬼在后面紧紧地追着。他在后面不停呼唤,我愈发的惊惶失措,声音越来越近,我边跑边慌忙张望,看见他的身影越来越逼近,却没看见前面司机狠命踩着油门,但已刹不住的面包车。
“砰”我的头撞到前面的玻璃上。
疼,很疼,血,如温暖的牛奶划过脸庞,带着新鲜的腥气,我听见一声如同狼嚎的惨叫,跌倒在地时,透过血雾看见刘晟冲上来紧紧的抱着正在倒下的身体,如抱一团很轻很薄的棉羽。我极力的想挤出一丝微笑,安抚他因为惊惧而变形的脸,告诉他没事,却什么也说不出,只能用手死死抓着他的白衬衫,迅即失去知觉。
醒来已是第二天的凌晨。
只不过手指轻轻动了一下,伏在床边的刘晟立刻抬起头来,仔细凝视着我,只一夜,他的眼眶深陷,布满血丝,胡子拉茬,满脸憔悴,整眼里,全是心疼。
我对着他微笑,不顾扯动额头的伤口。
他伸手轻轻摸着我的头发,我的眼睛,我的脸颊,我额头缠着纱布的周围,最后停留在我的唇,我的唇角。
久久,他的声音有点发抖“洛洛,我真怕你忘了我。”
医生说你有点脑震荡,我害怕你会忘了一切,忘了我。我很自私,就守在这里,我要让你醒来,第一个看见的,是我。
我盯着他肩膀处的一片血渍,听他说着后来发生的事。
想问,你抱着满脸是血的我冲进医院,在想什么?当我被送进手术室时,你在想什么?
当医生告诉你,我脑部受到撞击难以预料时,你又在想什么?
你轻声,坚定的靠近我的耳朵:
洛洛,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再有第二个女人让我这样渴望得到,这样恐惧失去。
那一刻,我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泪,无声的滑落。
刘晟拿了手机让我打给父母,林凡和丁梦语几乎第二天同时赶回,林凡冲到床边,心疼的抓着我的手,小心接过妈妈刚煲好的鸡汤喂着。
刘晟走进病房,自然的搂过丁梦语,在她的额头轻点了一下“丫头,想死我了。”
我看见丁梦语脸上的惊愕与不可置信,仿佛青鸟从天而降。但,很快的,她温柔的帮他理了理正有点歪的衬衫领,安然依入他怀里。
耳边回荡起昨日蒙蒙细雨的凌晨,他对着我,最后的言语。
洛洛,你被推入手术室时我告诉自己。
如果你不再醒来,我会陪着你去;如果你成了植物人,我会照顾你一辈子;如果你一切完好,我会放开你。
有一刻,我恨不得你就这样沉睡,可以日夜都听着你的呼吸,陪着你。
但是,我不可以再自私,我要你好起来,宁愿放开你。
我还你原来的生活,不再打扰你。
我看着丁梦语幸福的依偎,暖暖的笑,鼻子却酸酸的。
飞鸟在天空,乌龟在水里,谁也离不得谁,谁也看不见谁眼中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