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中文网 www.mnzw.com,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长,团长从原北部精兵里选拔,都跟精兵队长一样厉害,个个能独挡一面。
夏枫非要称之为“团”,说这是她发明的军事单位。至于甲乙丙这种古板的称呼,当然是唐轩之取的。他本想用火龙卫、虎枪卫这类的名字,但夏枫说太复杂,听起来就没效率。
三千火.枪兵啊,差不多赶上王军的配备了。
胖镇长当时心疼呀,这些都是花的他北密镇的金子,黄灿灿的,整整一包哇。为了王位,为了兴盛他哈里曼家族,这些都是值得的。只是,为什么要让那些奴隶兵首陀罗兵,甚至那些低贱的女人孩子们吃好肉穿好衣?明明就是浪费。他看见自己的金子被贱民吃进嘴里穿在身上,那才叫一个心痛难挡。
他确实着急,比精兵队长还急,盼着早一天拿下南密滋,向世人宣布他的王位。却没想过,这个王位他坐得稳吗?不过一脑满肠肥的蠢蛋罢了。
唐轩之还在看名单,胖镇长又走进来催了。
夏枫看见唐轩之苦笑,摇摇头,对胖镇长说:“你别急,密滋国的王冠和朝服你准备好了吗?还有王椅和坐骑。”
“啊?”哈里曼愣了一瞬,赶紧说道:“谢大人提醒,我还真没准备。相隔太久远,要好好回去翻翻家谱图籍。”
夏枫想笑,两百年有多远?你家真有图籍才怪,忍住笑意,说道:“嗯,你去吧,等你准备好,我们可能就攻下来了。”
哈里曼走了之后,精兵队长气道:“他要是再来,直接宰了吧,省得看着烦心。”
唐轩之粗鲁地灌下一口白开水,说道:“还真不能杀他,要把他留着。”
精兵队长急问为什么?唐轩之说这胖子起了个好头,真的要攻下海得拉巴,听话的贵族必须得收服。一味猛杀,拿下王也是个空王。靠奴隶和首陀罗怎么可能撑起一个国家,无治国将才,经济发展不上去,迟早还不是被别国征服了。问夏枫:“我说的对不对?疆域疆域,可不只是一张地图,还包括人。”
“你出师了。”夏枫调侃他。
“噗——”唐轩之刚刚又喝下去的开水喷了精兵队长一脸。后者伸手拭掉,仍是懵懵懂懂不大明白,他就是看哈里曼镇长碍眼。
开水呛进唐轩之的鼻腔里,他咳了好几下才舒服,忘记了反驳夏枫,继续拿着名单看。问精兵队长:“弓兵还要增加,至少做到与长矛兵相等。”
“好的圣雄大人。”
精兵队长说完就回了中密滋,夏枫督守北密滋,唐轩之是两边跑。
又到了夏季甘蔗收获的季节,南部阳光充足,比北部的甘蔗含糖量还高。可惜夏枫忙着打劫,没空搞作坊,只能眼睁睁看着红毛鬼商人低价收走。
内洛尔虽然没有被洋人占领,但到处都是洋人的作坊。葡萄牙和西班牙商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南部话,低贱的劳力,丰富的资源,让这些远洋而来的红毛鬼赚足了钱。
既然阿尔法没有动作,唐轩之和夏枫就完整地替他接管了密滋北中二镇。矿产珠宝还有粮食,顺便也帮他卖了,感谢他大方豪爽还不收税金。
仅半个月而已,那些从波尼维跟过来的女人和孩子,全像换了一个人,有饱饭吃,从精神面貌到身体焕然一新。两位大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她们的感激之声。要不是因为还在打仗,夏枫都想开课了。孩子得从小培养,从幼时更容易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当然,想想而已,现在他们还没这个资本。
五天之后,从城里陆续传来消息,说前王的残余势力跟阿尔法打起来了,他险此被人暗杀,虽没死,但也受了重伤。
唐轩之直呼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谁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的,在唐轩之这里,福也是双至的。
这天傍晚,北面来了两百人,清一色的吠舍,腕上戴着干净的毛制圣线。看起来个个都骁勇善战,一个抵奴隶兵两个不止。
他们自称是里沃拉的城民,里沃拉在二十年前被阿尔法的父亲老阿尔法占领,随后进行疯狂屠杀。他们就是当时没被杀死,隐姓埋名活下来的幸存者后裔。里沃拉地处在穆西河上游,民风彪悍,在抵抗阿尔法时把他的两个儿子刺死在穆西河的河迦码头上。战败之后,这些参与的士兵就遭受到灭顶之灾,他们的妻子儿女都被处于火刑。这在南部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仇恨因子死死地埋在他们心底。一代一代延续,直到推翻阿尔法的统治才会消逝。
有血仇的反抗者,比混饭吃来投奔的奴隶兵们战斗力更强。现在有几方势力在角逐,他们却选择唐轩之。不得不说,连夏枫也低估了“神军”的影响力。
因为这两百人全部被迫换了姓,唐轩之答应他们,阿尔法死之时,就是他们恢复本姓的时候。
“誓死效忠神军大人!”吠舍军团齐声高呼。
姜戈带着他们去营地,途中听见吠舍们议论:
“神军大人果然跟传说一样,戴着面具。”
“我兄长猜得没错,他并非北部贵族,就是他们海得拉巴人,只是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的后代。”
“不管是哪位,肯定是神主的安排。”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来阿尔法的克星啊!”
......
心急的精兵队长又问:“圣雄大人,咱们现在可以攻城了吧?”
“你呀!”唐轩之见他那副殷切的样子,说道:“凭你三千条枪就想攻城?先攻南密滋吧,今晚行动,正好看看这些吠舍战力如何。”
夏枫又琢磨出一个“好”东西,她想,种姓制度太过顽固,如果最后她走了,这里一样落到高种姓人手里。不等于是白忙活了吗?
华夏一些起义军要么来个割发,要么捆个红头巾以明志。
她得变一变,后来想到,就在男女圣线的位置绑一个绿色的麻花辫,以此证明他们是“神军”的人。这条绿辫还有非常崇高的意义,三股绳子编在一起,每股绳子代表光明、自由、智慧。圣线什么的就别再戴了,想跟着神军就必须服从神军的规定,不戴是不行的。
唐轩之带着部队去南密滋后,夏枫就开始收集绿布了。
这个措施发布出去的第一天,忙着铸王椅制王服的胖镇长还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时候,奴隶们手腕上都戴上了,一个个喜笑颜开。首陀罗本就没有圣线,也非常主动前来领布环。
哈里曼冲进夏枫的指挥部,看见案几上整整齐齐摆着几百根绿辫,急道:“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夏枫没理他,数了四十三根,递给他:“你来得正好,这是你家的。”
“大人,我...可以不戴吗?”
“当然可以。”
胖镇长可没放下心,与“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他奸诈凶狠。不接布环,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你还有话说?”
“大人,我不戴绿环,您不会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你又不是我们神军的人。”
还说不怪!哈里曼慌了神,心道:乱套了乱套了,现在连我的神主也保不住了。
“哈里曼,我不为难你,戴不戴随你。但是今天晚上必须给我答案,马车也已准备好,随时可以送你全家四十三口出镇。”
“出镇?这是我的镇子。”
夏枫懒懒地看了他一眼:“但是,现在它是我的。”
“......”哈里曼抹了一把冷汗,说道:“我回去商量一下。”
他是得回去商量,镇庙里的三十多个婆罗门还躲在他家呢。那些都是神的司祭者,与奴隶和首陀罗戴一样的布环就是背叛教义,神所不许。
唐轩之虽有准备,但南密滋镇的顽抗强度还是出乎他预料,攻了一天一夜居然没攻下。来了后才知道,他的老朋友圣司祭大人在南密滋等了他三天了,正愁抓不到他。
所以,唐轩之的功夫又派不上用场了,不敢凑近,更不敢潜入镇中。跟精兵长一样,扛着□□乱射。他的枪法还不如精兵队长,邺和尚屡次从枪口逃脱,急得唐轩之跳脚。
“震旦人,打了一天一夜了,你不累我也累。快告诉我你的主人在哪,我不想再招呼你。”
“死怪物,她回德里了。”唐轩之吼道。老子还想招呼你不成,恶心东西!
“我信你才怪!”邺和尚试图离近些,刚踏出两步就是啪啪啪的火.弹射过来,他赶紧退回去,继续扯着嗓子问:“她不愿做我的法器,为什么逃出了海得拉巴又跑回来,你们到底想做什么?”
长,团长从原北部精兵里选拔,都跟精兵队长一样厉害,个个能独挡一面。
夏枫非要称之为“团”,说这是她发明的军事单位。至于甲乙丙这种古板的称呼,当然是唐轩之取的。他本想用火龙卫、虎枪卫这类的名字,但夏枫说太复杂,听起来就没效率。
三千火.枪兵啊,差不多赶上王军的配备了。
胖镇长当时心疼呀,这些都是花的他北密镇的金子,黄灿灿的,整整一包哇。为了王位,为了兴盛他哈里曼家族,这些都是值得的。只是,为什么要让那些奴隶兵首陀罗兵,甚至那些低贱的女人孩子们吃好肉穿好衣?明明就是浪费。他看见自己的金子被贱民吃进嘴里穿在身上,那才叫一个心痛难挡。
他确实着急,比精兵队长还急,盼着早一天拿下南密滋,向世人宣布他的王位。却没想过,这个王位他坐得稳吗?不过一脑满肠肥的蠢蛋罢了。
唐轩之还在看名单,胖镇长又走进来催了。
夏枫看见唐轩之苦笑,摇摇头,对胖镇长说:“你别急,密滋国的王冠和朝服你准备好了吗?还有王椅和坐骑。”
“啊?”哈里曼愣了一瞬,赶紧说道:“谢大人提醒,我还真没准备。相隔太久远,要好好回去翻翻家谱图籍。”
夏枫想笑,两百年有多远?你家真有图籍才怪,忍住笑意,说道:“嗯,你去吧,等你准备好,我们可能就攻下来了。”
哈里曼走了之后,精兵队长气道:“他要是再来,直接宰了吧,省得看着烦心。”
唐轩之粗鲁地灌下一口白开水,说道:“还真不能杀他,要把他留着。”
精兵队长急问为什么?唐轩之说这胖子起了个好头,真的要攻下海得拉巴,听话的贵族必须得收服。一味猛杀,拿下王也是个空王。靠奴隶和首陀罗怎么可能撑起一个国家,无治国将才,经济发展不上去,迟早还不是被别国征服了。问夏枫:“我说的对不对?疆域疆域,可不只是一张地图,还包括人。”
“你出师了。”夏枫调侃他。
“噗——”唐轩之刚刚又喝下去的开水喷了精兵队长一脸。后者伸手拭掉,仍是懵懵懂懂不大明白,他就是看哈里曼镇长碍眼。
开水呛进唐轩之的鼻腔里,他咳了好几下才舒服,忘记了反驳夏枫,继续拿着名单看。问精兵队长:“弓兵还要增加,至少做到与长矛兵相等。”
“好的圣雄大人。”
精兵队长说完就回了中密滋,夏枫督守北密滋,唐轩之是两边跑。
又到了夏季甘蔗收获的季节,南部阳光充足,比北部的甘蔗含糖量还高。可惜夏枫忙着打劫,没空搞作坊,只能眼睁睁看着红毛鬼商人低价收走。
内洛尔虽然没有被洋人占领,但到处都是洋人的作坊。葡萄牙和西班牙商人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南部话,低贱的劳力,丰富的资源,让这些远洋而来的红毛鬼赚足了钱。
既然阿尔法没有动作,唐轩之和夏枫就完整地替他接管了密滋北中二镇。矿产珠宝还有粮食,顺便也帮他卖了,感谢他大方豪爽还不收税金。
仅半个月而已,那些从波尼维跟过来的女人和孩子,全像换了一个人,有饱饭吃,从精神面貌到身体焕然一新。两位大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她们的感激之声。要不是因为还在打仗,夏枫都想开课了。孩子得从小培养,从幼时更容易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当然,想想而已,现在他们还没这个资本。
五天之后,从城里陆续传来消息,说前王的残余势力跟阿尔法打起来了,他险此被人暗杀,虽没死,但也受了重伤。
唐轩之直呼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谁说福不双至祸不单行的,在唐轩之这里,福也是双至的。
这天傍晚,北面来了两百人,清一色的吠舍,腕上戴着干净的毛制圣线。看起来个个都骁勇善战,一个抵奴隶兵两个不止。
他们自称是里沃拉的城民,里沃拉在二十年前被阿尔法的父亲老阿尔法占领,随后进行疯狂屠杀。他们就是当时没被杀死,隐姓埋名活下来的幸存者后裔。里沃拉地处在穆西河上游,民风彪悍,在抵抗阿尔法时把他的两个儿子刺死在穆西河的河迦码头上。战败之后,这些参与的士兵就遭受到灭顶之灾,他们的妻子儿女都被处于火刑。这在南部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仇恨因子死死地埋在他们心底。一代一代延续,直到推翻阿尔法的统治才会消逝。
有血仇的反抗者,比混饭吃来投奔的奴隶兵们战斗力更强。现在有几方势力在角逐,他们却选择唐轩之。不得不说,连夏枫也低估了“神军”的影响力。
因为这两百人全部被迫换了姓,唐轩之答应他们,阿尔法死之时,就是他们恢复本姓的时候。
“誓死效忠神军大人!”吠舍军团齐声高呼。
姜戈带着他们去营地,途中听见吠舍们议论:
“神军大人果然跟传说一样,戴着面具。”
“我兄长猜得没错,他并非北部贵族,就是他们海得拉巴人,只是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的后代。”
“不管是哪位,肯定是神主的安排。”
“等了二十年,终于等来阿尔法的克星啊!”
......
心急的精兵队长又问:“圣雄大人,咱们现在可以攻城了吧?”
“你呀!”唐轩之见他那副殷切的样子,说道:“凭你三千条枪就想攻城?先攻南密滋吧,今晚行动,正好看看这些吠舍战力如何。”
夏枫又琢磨出一个“好”东西,她想,种姓制度太过顽固,如果最后她走了,这里一样落到高种姓人手里。不等于是白忙活了吗?
华夏一些起义军要么来个割发,要么捆个红头巾以明志。
她得变一变,后来想到,就在男女圣线的位置绑一个绿色的麻花辫,以此证明他们是“神军”的人。这条绿辫还有非常崇高的意义,三股绳子编在一起,每股绳子代表光明、自由、智慧。圣线什么的就别再戴了,想跟着神军就必须服从神军的规定,不戴是不行的。
唐轩之带着部队去南密滋后,夏枫就开始收集绿布了。
这个措施发布出去的第一天,忙着铸王椅制王服的胖镇长还不知道。等他知道的时候,奴隶们手腕上都戴上了,一个个喜笑颜开。首陀罗本就没有圣线,也非常主动前来领布环。
哈里曼冲进夏枫的指挥部,看见案几上整整齐齐摆着几百根绿辫,急道:“大人,您这是做什么?”
夏枫没理他,数了四十三根,递给他:“你来得正好,这是你家的。”
“大人,我...可以不戴吗?”
“当然可以。”
胖镇长可没放下心,与“他”打过几次交道,知道他奸诈凶狠。不接布环,也不说话,就望着他。
“你还有话说?”
“大人,我不戴绿环,您不会怪我?”
“我为什么要怪你,你又不是我们神军的人。”
还说不怪!哈里曼慌了神,心道:乱套了乱套了,现在连我的神主也保不住了。
“哈里曼,我不为难你,戴不戴随你。但是今天晚上必须给我答案,马车也已准备好,随时可以送你全家四十三口出镇。”
“出镇?这是我的镇子。”
夏枫懒懒地看了他一眼:“但是,现在它是我的。”
“......”哈里曼抹了一把冷汗,说道:“我回去商量一下。”
他是得回去商量,镇庙里的三十多个婆罗门还躲在他家呢。那些都是神的司祭者,与奴隶和首陀罗戴一样的布环就是背叛教义,神所不许。
唐轩之虽有准备,但南密滋镇的顽抗强度还是出乎他预料,攻了一天一夜居然没攻下。来了后才知道,他的老朋友圣司祭大人在南密滋等了他三天了,正愁抓不到他。
所以,唐轩之的功夫又派不上用场了,不敢凑近,更不敢潜入镇中。跟精兵长一样,扛着□□乱射。他的枪法还不如精兵队长,邺和尚屡次从枪口逃脱,急得唐轩之跳脚。
“震旦人,打了一天一夜了,你不累我也累。快告诉我你的主人在哪,我不想再招呼你。”
“死怪物,她回德里了。”唐轩之吼道。老子还想招呼你不成,恶心东西!
“我信你才怪!”邺和尚试图离近些,刚踏出两步就是啪啪啪的火.弹射过来,他赶紧退回去,继续扯着嗓子问:“她不愿做我的法器,为什么逃出了海得拉巴又跑回来,你们到底想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