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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破晓,他就醒了过来。
窗棂外,树影在晨光下摇曳。
他洗了脸,剃了胡,将长发束起,在小院中打了一套拳。
卯时三刻,阿万送来了早膳,还有一套新衣。
他看着阿万手中捧着的新衣裳,然后抬眼瞧那戴着一只眼罩的家伙。
阿万面无表情的说:“小姐说,你那套旧的被洗坏了。”
那当然是谎话,他们两个都知道。
一瞬间,阿万剩下的那只眼,几乎透出一抹同情和抱歉,但他死命忍住了。
说真的,几年前,他被派来服侍这主子时,也听过很多流言,但真的跟在他身边了,他才真正开始同情风知静的处境。
表面上,他是风家大少爷,但实际上,这位谣传不是老爷亲生的大少爷却三天两头就被外派,做的都是最苦最累,一般管事根本不想去做的事。
春暖花开时,他被叫去西部大漠走丝路;夏日炎炎时,他被派去最湿热的南方跑商船;秋高气爽时,他得到山高水远的川滇去运药材;好不容易到了冬藏之时,才以为能歇口气,这位少爷却被丢到了冷到发僵的北大荒,在连绵的雪地之中,千里跋涉,大唐内所有的道州府,他几乎全跑了遍——
好吧,说真的,他其实是同情自己被迫跟着走南闯北的处境。
当初到底是谁和他说,跟了风家大少爷,他这辈子一定吃喝玩乐享用不尽的?
啊,他想起来了,就是那个死没良心,女扮男装把这个工作说得天花乱坠的风家大小姐。
可恶,他早该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话说回来,他至今搞不清楚这一家子是怎么回事,唯一确定的是,他的主子,也就是本来应该要让他吃喝玩乐的风家大少爷,根本就是风家父女的眼中钉、肉中刺。
风知静一定是从小不知怎么得罪了这对父女,才会这样被恶整。
虽然少爷刻苦耐劳,对凤凰楼尽心尽力,可风家父女似乎毫不感激,老的那个成天派他到偏远地区餐风宿露,小的那个则费尽所有功夫在他回家休息时,卯起来找他麻烦,或者制造麻烦要少爷回来收给。
说真的,要在五年前,若是有人和他说,他会同情一个家财万贯的富家子——即便他是被领养的——铁定会笑掉他的大牙,但现在,在很悲惨的和他共同经历过这一切之后,他阿万真的是万分的同情这位看似有钱有权有势,其实一贫如洗,还要被那万恶的大小姐欺压的主子。
这些年过去,他慢慢发现,虽然老爷貌似在商务上放手让少爷管理,但实际上根本不想让少爷继承家业,再怎么样,小姐才是他亲生的,风家夫妻将那掌上明珠捧到天上去了,他们留下这孤儿,只是为了要他替女儿做牛做马到死。
再也没有人,比阿万他更清楚知静少爷所蔓的委屈了啊。
明亮的晨光,落在他手中新制的衣袍上,因为少爷的衣服在回家的隔天,总是偶尔会变成破布,身为一名优良的随身小厮跟班,他当然早已和家中管事打点准备好最新的衣裳,要知道,偶尔撒点小谎,是无伤大稚的;特别是身旁总是有那个卑鄙的大小姐在搞破坏时。
风知静瞧着阿万手上的那套全新的衣衫,没有多说什么,只将那套衣服接过手换上,这才开始用膳,然后照例在用过早饭后,前往风家老爷的书房。
当然,和以往一样,老爷早已醒了,正在喝茶。
阿万如往常一般,停在凤凰楼书房外候着,不敢稍踏进门一步。
雅致的书房里,除了那坐在榻上懒洋洋喝茶的男人,就只有他了。
窗外,鸟声啁啾,清风拂来,将那双大手中杯上的袅袅茶烟轻轻吹散,也吹响了那挂在窗上的风铃。
不像他早已将仪容梳整,男人披散着长发,身着一袭简单白袍,连外衣也没套上,就那样半卧在窗旁的竹榻凉席上,平常总是挂在他脸上的银面具,此刻被搁在一旁的雕漆茶几上。
男人喝了一口茶,吃了一粒葡萄,然后才瞅了那杵在榻旁,站得活像根铁杆的家伙一眼。
蓝色的衣袍颜色极深,深得像黑夜,乍一看上头没有什么花边绣样,但在透光处,却能看见罗织其中的圆形的凤凰图样。
“回来了?”
“是。”
“新衣啊?”
“是。”
“合身吗?”
“是。”
在轻透的凉风中,他简略的回答着男人的问题。
男人上上下下的将他瞧了一回,扬起了嘴角,露出透着邪气的笑容“听说你昨天一回来,就救了丫头一条小命。”
“是。”他回答着同样的字句,但这一回,却忍不住补充道:“老爷,小姐年纪不小了。”
“怎么?又有人来提亲?”男人放下了手中的白瓷茶碗,问。
“不。”他抬眼,看着那长发飘扬,脸带讽笑的男人,道:“只是,如今世道,女子行商所在多有,或许不该让小姐再继续做男装打扮。”
“行商吗?”男人又扯了下嘴角,转头将视线拉到窗外,那无须的侧脸,俊美异常,看来只有三十出头,打他有记忆以来,这男人似乎就没有老过,若两人站在一起,不知情的人,怕是会以为他才是年纪大的那一个。
“你觉得丫头有兴趣?”男人望着窗外杨柳问。
“这三年,她常往柜上跑。”他应道。
“是吗?”男人沉吟着,晨光因风与树影,在他英挺俊美的侧脸上晃动。
知静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这事他相信老爷比他还要清楚,她要是对行商没兴趣,不会总是往商行跑,他知道在他出门在外这几年,她早把凤凰楼的商务摸得熟透。
再怎么说,她毕竟是眼前这男人的女儿,她并不蠢。
“知静。”
“是。”
男人转过脸来,露出了另外半张扭曲狰狞的脸,邪恶的笑着“既然如此,从今以后,就让丫头当家吧。”
对这重大的决定,他眼也不眨,脸上涟澜不兴,只问:“如此,可否请小姐换回女装?”
风家老爷笑得更开心了,他用那因旧伤而稍微扭曲的左手,重新拿起共杯,反问:“你希望她穿回女装?”
他垂着眼,不动声色的道:“小姐既要当家主事,总得有模有样,男装虽然方便,但毕竟不合体统。”
男人几乎是有些幸灾乐祸的瞅着他,然后道:“那好,你自己去和丫头说吧。”
有那么一刹,他头皮抽紧了一下,然后他深吸口气,应道。
“是。”
笑声传来,带着些许恶意,他抬眼,只见那男人上身微倾,肘抵美人靠,以手撑在颊上,那表情德行,和她完全一个模样。
“知静,我让丫头当家,你有意见吗?”
他看着那男人,回了两个字。
“没有。”
“没有?真没有还是假没有啊?”风家老爷两眼盯着那小老头子瞧,然后星眸含笑、慢条斯理的道:“你可别欺负她啊。”
一时间,他僵了一僵,有点无法控制自己的表情,但毕竟是经过大风大浪,他还是镇定如常的张嘴应答。
“知静不敢。”
男人笑得更乐了,美丽和丑恶,在他脸上各占半边,宛若天仙与夜叉,在那张脸上合而为一,却莫名的一点也不突兀。他摘下盘里的一颗葡萄,扔进嘴里,心情愉快的交代着:“你多帮着她些,毕竟你才是那个跑过各处,知道实际状况的人。”
“知静晓得。”
“别让她把凤凰楼玩垮了,咱们一大票人还得靠这吃饭养老哪。”
“是。”
像是终于满意了,风家老爷朝他摆摆手“去吧。”
他颔首,转头欲离去。
“对了,知静。”
他停下脚步,回身朝那男人看去。
男人嘻皮笑脸的瞧着他,要求。
“笑一个来看看。”
这一回,他长年挂在脸上的假面具差一点就裂开了。
当然,是差一点。
他牵动他的嘴角,硬挤出一抹笑。
如往常一般,那家伙还是露出了带着同情和恶意的笑容瞅着他,批评。
“真难看。”
他无言以对,只是收起僵硬的微笑,转身离开。
窈窕的身影,蹲缩在窗外,她没有将耳朵贴在墙上,窗是开着的,她能清楚听见他们说了什么。
爹没有压低声音,他也没有。
当他离开时,她靠在墙边,仰着头,继续蹲着,只有心口紧缩着。
他和以往一样,勉强着自己。
他总是喊爹为老爷,喊娘为夫人,因为他不把自己当爹娘的儿子,从来没有。
方才那番谈话,只证实了她过去几年归结出来的猜测,他不生气,是因为不想留在这里,所以根本不在乎当家的是谁。
心,好慌,莫名的慌。
盛夏的阳光穿林透叶,刺得她眼好关,她闭上了眼,吸气、再吸气。
好半晌过去,她才睁开眼。
艳阳依然刺眼,几乎教她目盲,而她依然没有任何好主意。
懊死。
她好讨厌这样。
真的真的很讨厌——
窗外的丫头走了,连声招呼也没打。
男人瞧着那反射着阳光的银面具,轻扯着嘴角。
知静身上的衣料是上好的透纱,盛夏穿着,汗不贴体,极凉,且贵。
那小子,铁定是舍不得花这钱的。
就和小楼说那丫头偏心呢,她还不信。
小楼的心思太单纯,丫头外表长得像她,个性却似他多一些。
他伸手轻抚着那银亮的面具,细细思索着观察到的一切,然后从纸筒里抽出了一张小小的宣纸摊平,拿纸镇压好,提笔写了一封信,这才戴上了面具,晃到鸽笼那儿,描出一只灰色的信鸽,把信塞进它脚上的小竹筒里。
他抓着那只鸟儿,往蓝天一抛,信鸽展翅飞翔,不一会儿便消失在天际。
夜又深。
在确定阿静那家伙终于回房后,躲了他一整天的银光带着从厨房走私的烤鸡和美酒溜回自己的房间,还没来得及吃,窗外忽传来夜枭的叫声。
三长两短。
她打开窗,明月在枝头,可昂扬的大树上,没有任何鸟类,或人,连夏夜的蝉鸣都停了。
她挑起眉,回到桌边把竹篮打开,拿刀切下一只烤鸡腿,朝外扔了出去。
宛如变戏法似的,一只苍白的手从屋檐上凭空出现,闪电般接住了它,抓着鸡腿缩了回去。
扬起嘴角轻笑,她在窗边榻上坐下,问:“有什么消息?”
“前天夜里又出了事,我迟了半刻钟,在城西找到了更夫烧掉的灯笼。”
细微的说话声,如冬雨船,悄悄落下。
“人呢?”她秀眉微拧,再问。
“没找着,只有血而已,且大部分都被雨水冲刷掉了。”
“你也不知道?”她切下另一只鸡腿,丁点不秀气的就嘴咬了一大口。
“味道消失在江边。”
她叹了口气,但仍不忘边吃烤鸡,边问:“官府那儿怎么说?”
“他们派出了将吏追查这件案子,但那些官差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是吗?”
一根鸡骨头,从屋檐上飞了出去,落在花圃里。
“他们以为只是江湖恩怨。”
她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老天,那些尸体并不完整,他们以为什么样的刀剑可以造成那样的伤口?”
“在昨夜之前,大部分的受害者都已经被吃掉了,可供他们检查的只有两具尸体,分别死在相隔好几里的地方,他们把他当作是遭野狗攻击。”那只苍白的手,又伸了出来,朝她招了招。
她把桌上那壶酒扔了出去,说:“我不知道有野狗的嘴可以那么大。”
苍白的手稳稳的接住那壶酒,然后又缩了回去。
“仵作们以为是吐蕃来的獒犬。”
“獒犬才没有那么大。”她轻斥着。
“是没有,但他们不想承认有其他的可能,因为那表示扬州城里可能出现了一只可以一口咬掉你的头,还到处吃人的妖怪,如果他们真的说了出来,官爷可能会先砍掉他们的头,指责他们妖言惑众。”
那冷冷的声,淡淡的嘲讽着。
她清楚他说的没错,对那些官差来说,收尸验尸的仵作行人是下等贱民,就算再过七辈子也无法翻身。
“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指望那些官府了?”她放下鸡腿,问。
“除非死了更多的人。”
现在死的,就已经够多了。
乌黑的大眼微微一眯,她盯着夜色中那轮明月,喃喃道:“我们得逮到它。”
屋檐上的声音,保持着沉默,一时间,周围变得好静好静,只有清风,扬起在窗外染上夜色的杨柳。
然后,那冬雨般的声音再起,轻问。
“我听说你要当家了,还有这种空闲吗?”
她轻斥:“你看我现在很忙吗?”
沉默再;复发酵,半晌,才又有声音传来。
“你有多认真?”
她眉一挑,道:“你知道我有多认真。”
苍白的手,又安静了一会儿,才道:“我不喜欢你家的少爷。”
这话题一下子跳得太远,让她一愣“为什么?”
“他很危险。”
“什么意思?”
“记得那个失踪的更夫吗?”
“记得。”
“我一路追着血的腥味,追到了江边。”
“你刚说过了。”她微微歪着头,有些疑惑。
那声音继续道:“那血味往上游去,我追在后面追了好几里,直到它消失在江畔,然后我在芒草中,看见了一个人。”
这个提示,让她心底隐隐浮现某种不安,但她依然开口问。
“谁?”
“风家少爷。”那声音缓缓的,慢慢的说:“我看见了他,在月光下,没有穿衣服。”
喉头蓦然紧缩,她握紧了拳头。
“我想,他也看见了我。”
她一凛,再问:“你闻到他身上有血腥味?”
“没有。”那声音,轻轻的道:“我说了,味道消失在江边。”
“你的暗示不可能,他不可能。”她深吸口气,镇定的道:“他说不定只是下船洗澡,他很爱洗澡;况且,江上那么多船,你怎能确定——”
一颗脑袋如鬼魅船,幽幽从屋檐上探了出来,让她的声音消失在风中,她看着那双绿色的眼瞳直勾勾的看着她,金色的发丝在月下飞扬。
“问他额上的烫伤是怎么来的。”
她眼角一抽,紧盯着那即使倒挂着,依然美丽的脸,道:“那烫伤已快好了,不可能是那一夜才伤的,不是他。”
“我看到时,那伤还很新鲜。”
她冷静的直视着那白皙俊美的男子,道:“也许你看错了。”
“有些人的伤,好得很快,非常快。”翠绿的瞳眸在黑夜中发亮,他盯着她,张开粉嫩的唇,慢慢的、慢慢的说。
“像我。”
胸口突然收紧,她知道他在说什么,但仍坚决的道。
“不是他。”
金发的男子扬起了眉“你不能确定。”
“我可以。”她瞪着他说:“我会证明给你看。”
“怎么证明?”他问。
她忽地甜笑了起来,道:“因为你会帮我逮到那吃人的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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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破晓,他就醒了过来。
窗棂外,树影在晨光下摇曳。
他洗了脸,剃了胡,将长发束起,在小院中打了一套拳。
卯时三刻,阿万送来了早膳,还有一套新衣。
他看着阿万手中捧着的新衣裳,然后抬眼瞧那戴着一只眼罩的家伙。
阿万面无表情的说:“小姐说,你那套旧的被洗坏了。”
那当然是谎话,他们两个都知道。
一瞬间,阿万剩下的那只眼,几乎透出一抹同情和抱歉,但他死命忍住了。
说真的,几年前,他被派来服侍这主子时,也听过很多流言,但真的跟在他身边了,他才真正开始同情风知静的处境。
表面上,他是风家大少爷,但实际上,这位谣传不是老爷亲生的大少爷却三天两头就被外派,做的都是最苦最累,一般管事根本不想去做的事。
春暖花开时,他被叫去西部大漠走丝路;夏日炎炎时,他被派去最湿热的南方跑商船;秋高气爽时,他得到山高水远的川滇去运药材;好不容易到了冬藏之时,才以为能歇口气,这位少爷却被丢到了冷到发僵的北大荒,在连绵的雪地之中,千里跋涉,大唐内所有的道州府,他几乎全跑了遍——
好吧,说真的,他其实是同情自己被迫跟着走南闯北的处境。
当初到底是谁和他说,跟了风家大少爷,他这辈子一定吃喝玩乐享用不尽的?
啊,他想起来了,就是那个死没良心,女扮男装把这个工作说得天花乱坠的风家大小姐。
可恶,他早该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话说回来,他至今搞不清楚这一家子是怎么回事,唯一确定的是,他的主子,也就是本来应该要让他吃喝玩乐的风家大少爷,根本就是风家父女的眼中钉、肉中刺。
风知静一定是从小不知怎么得罪了这对父女,才会这样被恶整。
虽然少爷刻苦耐劳,对凤凰楼尽心尽力,可风家父女似乎毫不感激,老的那个成天派他到偏远地区餐风宿露,小的那个则费尽所有功夫在他回家休息时,卯起来找他麻烦,或者制造麻烦要少爷回来收给。
说真的,要在五年前,若是有人和他说,他会同情一个家财万贯的富家子——即便他是被领养的——铁定会笑掉他的大牙,但现在,在很悲惨的和他共同经历过这一切之后,他阿万真的是万分的同情这位看似有钱有权有势,其实一贫如洗,还要被那万恶的大小姐欺压的主子。
这些年过去,他慢慢发现,虽然老爷貌似在商务上放手让少爷管理,但实际上根本不想让少爷继承家业,再怎么样,小姐才是他亲生的,风家夫妻将那掌上明珠捧到天上去了,他们留下这孤儿,只是为了要他替女儿做牛做马到死。
再也没有人,比阿万他更清楚知静少爷所蔓的委屈了啊。
明亮的晨光,落在他手中新制的衣袍上,因为少爷的衣服在回家的隔天,总是偶尔会变成破布,身为一名优良的随身小厮跟班,他当然早已和家中管事打点准备好最新的衣裳,要知道,偶尔撒点小谎,是无伤大稚的;特别是身旁总是有那个卑鄙的大小姐在搞破坏时。
风知静瞧着阿万手上的那套全新的衣衫,没有多说什么,只将那套衣服接过手换上,这才开始用膳,然后照例在用过早饭后,前往风家老爷的书房。
当然,和以往一样,老爷早已醒了,正在喝茶。
阿万如往常一般,停在凤凰楼书房外候着,不敢稍踏进门一步。
雅致的书房里,除了那坐在榻上懒洋洋喝茶的男人,就只有他了。
窗外,鸟声啁啾,清风拂来,将那双大手中杯上的袅袅茶烟轻轻吹散,也吹响了那挂在窗上的风铃。
不像他早已将仪容梳整,男人披散着长发,身着一袭简单白袍,连外衣也没套上,就那样半卧在窗旁的竹榻凉席上,平常总是挂在他脸上的银面具,此刻被搁在一旁的雕漆茶几上。
男人喝了一口茶,吃了一粒葡萄,然后才瞅了那杵在榻旁,站得活像根铁杆的家伙一眼。
蓝色的衣袍颜色极深,深得像黑夜,乍一看上头没有什么花边绣样,但在透光处,却能看见罗织其中的圆形的凤凰图样。
“回来了?”
“是。”
“新衣啊?”
“是。”
“合身吗?”
“是。”
在轻透的凉风中,他简略的回答着男人的问题。
男人上上下下的将他瞧了一回,扬起了嘴角,露出透着邪气的笑容“听说你昨天一回来,就救了丫头一条小命。”
“是。”他回答着同样的字句,但这一回,却忍不住补充道:“老爷,小姐年纪不小了。”
“怎么?又有人来提亲?”男人放下了手中的白瓷茶碗,问。
“不。”他抬眼,看着那长发飘扬,脸带讽笑的男人,道:“只是,如今世道,女子行商所在多有,或许不该让小姐再继续做男装打扮。”
“行商吗?”男人又扯了下嘴角,转头将视线拉到窗外,那无须的侧脸,俊美异常,看来只有三十出头,打他有记忆以来,这男人似乎就没有老过,若两人站在一起,不知情的人,怕是会以为他才是年纪大的那一个。
“你觉得丫头有兴趣?”男人望着窗外杨柳问。
“这三年,她常往柜上跑。”他应道。
“是吗?”男人沉吟着,晨光因风与树影,在他英挺俊美的侧脸上晃动。
知静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这事他相信老爷比他还要清楚,她要是对行商没兴趣,不会总是往商行跑,他知道在他出门在外这几年,她早把凤凰楼的商务摸得熟透。
再怎么说,她毕竟是眼前这男人的女儿,她并不蠢。
“知静。”
“是。”
男人转过脸来,露出了另外半张扭曲狰狞的脸,邪恶的笑着“既然如此,从今以后,就让丫头当家吧。”
对这重大的决定,他眼也不眨,脸上涟澜不兴,只问:“如此,可否请小姐换回女装?”
风家老爷笑得更开心了,他用那因旧伤而稍微扭曲的左手,重新拿起共杯,反问:“你希望她穿回女装?”
他垂着眼,不动声色的道:“小姐既要当家主事,总得有模有样,男装虽然方便,但毕竟不合体统。”
男人几乎是有些幸灾乐祸的瞅着他,然后道:“那好,你自己去和丫头说吧。”
有那么一刹,他头皮抽紧了一下,然后他深吸口气,应道。
“是。”
笑声传来,带着些许恶意,他抬眼,只见那男人上身微倾,肘抵美人靠,以手撑在颊上,那表情德行,和她完全一个模样。
“知静,我让丫头当家,你有意见吗?”
他看着那男人,回了两个字。
“没有。”
“没有?真没有还是假没有啊?”风家老爷两眼盯着那小老头子瞧,然后星眸含笑、慢条斯理的道:“你可别欺负她啊。”
一时间,他僵了一僵,有点无法控制自己的表情,但毕竟是经过大风大浪,他还是镇定如常的张嘴应答。
“知静不敢。”
男人笑得更乐了,美丽和丑恶,在他脸上各占半边,宛若天仙与夜叉,在那张脸上合而为一,却莫名的一点也不突兀。他摘下盘里的一颗葡萄,扔进嘴里,心情愉快的交代着:“你多帮着她些,毕竟你才是那个跑过各处,知道实际状况的人。”
“知静晓得。”
“别让她把凤凰楼玩垮了,咱们一大票人还得靠这吃饭养老哪。”
“是。”
像是终于满意了,风家老爷朝他摆摆手“去吧。”
他颔首,转头欲离去。
“对了,知静。”
他停下脚步,回身朝那男人看去。
男人嘻皮笑脸的瞧着他,要求。
“笑一个来看看。”
这一回,他长年挂在脸上的假面具差一点就裂开了。
当然,是差一点。
他牵动他的嘴角,硬挤出一抹笑。
如往常一般,那家伙还是露出了带着同情和恶意的笑容瞅着他,批评。
“真难看。”
他无言以对,只是收起僵硬的微笑,转身离开。
窈窕的身影,蹲缩在窗外,她没有将耳朵贴在墙上,窗是开着的,她能清楚听见他们说了什么。
爹没有压低声音,他也没有。
当他离开时,她靠在墙边,仰着头,继续蹲着,只有心口紧缩着。
他和以往一样,勉强着自己。
他总是喊爹为老爷,喊娘为夫人,因为他不把自己当爹娘的儿子,从来没有。
方才那番谈话,只证实了她过去几年归结出来的猜测,他不生气,是因为不想留在这里,所以根本不在乎当家的是谁。
心,好慌,莫名的慌。
盛夏的阳光穿林透叶,刺得她眼好关,她闭上了眼,吸气、再吸气。
好半晌过去,她才睁开眼。
艳阳依然刺眼,几乎教她目盲,而她依然没有任何好主意。
懊死。
她好讨厌这样。
真的真的很讨厌——
窗外的丫头走了,连声招呼也没打。
男人瞧着那反射着阳光的银面具,轻扯着嘴角。
知静身上的衣料是上好的透纱,盛夏穿着,汗不贴体,极凉,且贵。
那小子,铁定是舍不得花这钱的。
就和小楼说那丫头偏心呢,她还不信。
小楼的心思太单纯,丫头外表长得像她,个性却似他多一些。
他伸手轻抚着那银亮的面具,细细思索着观察到的一切,然后从纸筒里抽出了一张小小的宣纸摊平,拿纸镇压好,提笔写了一封信,这才戴上了面具,晃到鸽笼那儿,描出一只灰色的信鸽,把信塞进它脚上的小竹筒里。
他抓着那只鸟儿,往蓝天一抛,信鸽展翅飞翔,不一会儿便消失在天际。
夜又深。
在确定阿静那家伙终于回房后,躲了他一整天的银光带着从厨房走私的烤鸡和美酒溜回自己的房间,还没来得及吃,窗外忽传来夜枭的叫声。
三长两短。
她打开窗,明月在枝头,可昂扬的大树上,没有任何鸟类,或人,连夏夜的蝉鸣都停了。
她挑起眉,回到桌边把竹篮打开,拿刀切下一只烤鸡腿,朝外扔了出去。
宛如变戏法似的,一只苍白的手从屋檐上凭空出现,闪电般接住了它,抓着鸡腿缩了回去。
扬起嘴角轻笑,她在窗边榻上坐下,问:“有什么消息?”
“前天夜里又出了事,我迟了半刻钟,在城西找到了更夫烧掉的灯笼。”
细微的说话声,如冬雨船,悄悄落下。
“人呢?”她秀眉微拧,再问。
“没找着,只有血而已,且大部分都被雨水冲刷掉了。”
“你也不知道?”她切下另一只鸡腿,丁点不秀气的就嘴咬了一大口。
“味道消失在江边。”
她叹了口气,但仍不忘边吃烤鸡,边问:“官府那儿怎么说?”
“他们派出了将吏追查这件案子,但那些官差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是吗?”
一根鸡骨头,从屋檐上飞了出去,落在花圃里。
“他们以为只是江湖恩怨。”
她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老天,那些尸体并不完整,他们以为什么样的刀剑可以造成那样的伤口?”
“在昨夜之前,大部分的受害者都已经被吃掉了,可供他们检查的只有两具尸体,分别死在相隔好几里的地方,他们把他当作是遭野狗攻击。”那只苍白的手,又伸了出来,朝她招了招。
她把桌上那壶酒扔了出去,说:“我不知道有野狗的嘴可以那么大。”
苍白的手稳稳的接住那壶酒,然后又缩了回去。
“仵作们以为是吐蕃来的獒犬。”
“獒犬才没有那么大。”她轻斥着。
“是没有,但他们不想承认有其他的可能,因为那表示扬州城里可能出现了一只可以一口咬掉你的头,还到处吃人的妖怪,如果他们真的说了出来,官爷可能会先砍掉他们的头,指责他们妖言惑众。”
那冷冷的声,淡淡的嘲讽着。
她清楚他说的没错,对那些官差来说,收尸验尸的仵作行人是下等贱民,就算再过七辈子也无法翻身。
“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指望那些官府了?”她放下鸡腿,问。
“除非死了更多的人。”
现在死的,就已经够多了。
乌黑的大眼微微一眯,她盯着夜色中那轮明月,喃喃道:“我们得逮到它。”
屋檐上的声音,保持着沉默,一时间,周围变得好静好静,只有清风,扬起在窗外染上夜色的杨柳。
然后,那冬雨般的声音再起,轻问。
“我听说你要当家了,还有这种空闲吗?”
她轻斥:“你看我现在很忙吗?”
沉默再;复发酵,半晌,才又有声音传来。
“你有多认真?”
她眉一挑,道:“你知道我有多认真。”
苍白的手,又安静了一会儿,才道:“我不喜欢你家的少爷。”
这话题一下子跳得太远,让她一愣“为什么?”
“他很危险。”
“什么意思?”
“记得那个失踪的更夫吗?”
“记得。”
“我一路追着血的腥味,追到了江边。”
“你刚说过了。”她微微歪着头,有些疑惑。
那声音继续道:“那血味往上游去,我追在后面追了好几里,直到它消失在江畔,然后我在芒草中,看见了一个人。”
这个提示,让她心底隐隐浮现某种不安,但她依然开口问。
“谁?”
“风家少爷。”那声音缓缓的,慢慢的说:“我看见了他,在月光下,没有穿衣服。”
喉头蓦然紧缩,她握紧了拳头。
“我想,他也看见了我。”
她一凛,再问:“你闻到他身上有血腥味?”
“没有。”那声音,轻轻的道:“我说了,味道消失在江边。”
“你的暗示不可能,他不可能。”她深吸口气,镇定的道:“他说不定只是下船洗澡,他很爱洗澡;况且,江上那么多船,你怎能确定——”
一颗脑袋如鬼魅船,幽幽从屋檐上探了出来,让她的声音消失在风中,她看着那双绿色的眼瞳直勾勾的看着她,金色的发丝在月下飞扬。
“问他额上的烫伤是怎么来的。”
她眼角一抽,紧盯着那即使倒挂着,依然美丽的脸,道:“那烫伤已快好了,不可能是那一夜才伤的,不是他。”
“我看到时,那伤还很新鲜。”
她冷静的直视着那白皙俊美的男子,道:“也许你看错了。”
“有些人的伤,好得很快,非常快。”翠绿的瞳眸在黑夜中发亮,他盯着她,张开粉嫩的唇,慢慢的、慢慢的说。
“像我。”
胸口突然收紧,她知道他在说什么,但仍坚决的道。
“不是他。”
金发的男子扬起了眉“你不能确定。”
“我可以。”她瞪着他说:“我会证明给你看。”
“怎么证明?”他问。
她忽地甜笑了起来,道:“因为你会帮我逮到那吃人的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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