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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只是她并不是其中一员,这不是她的错,只是先天条件限制。以至于这里给观众一种出戏感,他们会本能地迷惑:你维尔玛牛什么?你不就是个靠美色混饭吃的舞女吗?洛克希比你漂亮这么多,在她跟前你有什么好牛的?
紧接着就是质疑:为什么维尔玛都能红而洛克希却是无名小卒,这是不是不太合理?
当然,这些想法可能只是一个闪烁,随后观众会说服自己:‘这是一出戏嘛!’
但就是这个自我说服,让观众就此出戏了,观看情绪受到影响,不再投入,而是用审视的心情看待剧目。
如果说这还是没办法的事,只是因为珍妮弗太过漂亮,超出百老汇平均水平的话,那么第二点就的确是维尔玛的错了——或者还是洛克希的错。其实维尔玛演得不能算差,黛德丽的演技在百老汇也算是中游了,可唯一的问题是,洛克希演得太好了。
她有多自然,维尔玛的肢体语言就有多僵硬,她的小心翼翼有多生动,维尔玛的高高在上就有多做作,观众能明确地感觉到,维尔玛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知道自己在硬拗着演这一段不是很合理的剧情,她甚至也知道观众知道了这一点,但还坚持在硬拗。
观剧气氛已经是被破坏得有点明显了,这种荒谬感让不少观众都低声和同伴讨论。布兰特雷就听到了几声低沉的评论。
“她要比她漂亮多了,演得也好。”
“he11,演得也好?这简直是全面压制,让人惨不忍睹的屠杀。”
这会是今晚的一大遗憾,不过布兰特雷不准备在剧评里提到这点,他不觉得这是黛德丽的错,她是优秀的,只是珍妮弗.杰弗森——这个毫无名气的女孩实在是太非人了。
“她简直就是个怪物。”想到帕特里的评语‘那女孩有种魔力’,布兰特雷喃喃地说。“她不可能就只是这么忽然间从某个咖啡厅蹦出来的吧?”
和《csi》的观众一样,他也本能地拒绝相信珍妮弗是初涉舞台,在布兰特雷看来,这种水平的表演,不经过成千上万次的舞台锤炼,是不可能展现出来的。
经过这一番对手戏以后,律师比利和记者玛丽也上场演出自己的独舞,在这两段中,洛克希并没有出场,布兰特雷发现自己无法集中精神,总是在想洛克希该在哪一段回来。
当然,比利的演员年轻英俊,唱功也不错,玛丽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但他们在洛克希跟前,就像是门市面包遇到法式手工甜点,当然大部分时间你是满足于面包的,只是刚吃过豪奢甜点的时候,你自然会无心欣赏面包的朴素。
布兰特雷并不喜欢自己将做出的结论,但在‘没有洛克希的日子里’,他不得不承认:看来,整件事和他预料得完全相反,并不是珍妮弗.杰弗森配不上舒伯特剧院,反而是《芝加哥》剧团配不上她的表演。
相比剧评人的纠结,普通观众的心理就要简单得多了。琼恩和妈妈原本就是来看j.j的,珍妮表现好,她们当然看得爽,但也理解音乐剧有很多别人的戏份,能以宽容的眼光看着——因为在她们心里,j.j比别人演得好是很值得高兴的事,所以并不介意对手戏的压戏现象,反而能欣赏到其余曲目的魅力,琼恩更是决定要多来看上几次,哪怕为此开始打工也不在乎。j.j是对她眼球的款待,是整场秀的亮点,但别人的表现也不错,总的说来水平很好。
至于被珍妮海报吸引来的路人,也都觉得物有所值,他们的心态和琼恩有些类似,招牌美女真的很美,唱歌跳舞也很有魅力——说不出好在哪里,就是移不开,也特别期待她的再次出场表演,至于别的曲目,有些人能静心欣赏,有些人直接当垃圾时间就这么放空过去了,但反正有美女看就很满意了,能不能投入故事他们也不是很强求。
老剧迷的心态更像是布兰特雷,他们期待的是一场引人入胜,让你从头入戏到尾的出色演出,现在虽然觉得维尔玛的戏剧表现特别差,完全没入戏,如果不是歌舞跳得好,简直是整场秀败笔——但,好歹有个非常大的亮点,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的洛克希嘛。
所以,全场的节奏就在洛克希出场——全场屏息静气——洛克希退场——有些人放松,有些人继续入神——洛克希在人肉背景——很多人无视聚光灯,还是在看她,这样的节奏中过去了。大部分观众是不知道她演得好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她,他们只知道一点:他们觉得她很迷人,很吸睛,想看到洛克希,想多看她一点。
他们中有很多人已经决定,出门时候要记住海报上的演员名字,这样回去以后可以搜索一下,看看洛克希有没有什么别的作品。
在‘很有耐心’地等待了二十多分钟以后,洛克希的第二段独舞终于来临。全场观众一下都来了精神,有些人换了个姿势,有些人坐直了身子,有些人开始调节望远镜的焦距……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舞台上,关注着洛克希的变化。
在此之前,洛克希和比利已经演了一段双人木偶舞——律师比利一开始对洛克希不屑一顾,想要得到他的辩护服务,洛克希需要先拿出五千元。而为了求生,洛克希不得不找到丈夫阿莫斯,又一次花言巧语地哄骗他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前去恳求比利出手相助。这一段洛克希和阿莫斯的对戏,也是激起了不少人含笑的叹息: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生活中,洛克希肯定被斥为无耻,但因为是戏剧,所以观众们对她的道德要求就宽容多了,很多人都觉得‘难怪阿莫斯会被骗,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能娶到洛克希这种美人简直是走了大运,为她付出一切也是理所应当的’。
获得比利的帮忙后,洛克希很快就被包装成了一个误入歧途,被阿莫斯拐带私奔的富家小姐,比利操纵着媒体,把俗艳的洛克希改造成了一个可爱秀丽的大家小姐,这一段剧情是用比利仿佛操纵木偶一样操纵洛克希来体现的。洛克希的舞蹈功底也令行家点头认可——这种舞蹈,是很考验肢体表现力的,像是珍妮弗演出的效果就相当好,没有一丝多余的小动作,关节转动生涩死板,要比之前他们看过的同样唱段都更有说服力。
《we both reached the gun》,也是一首很经典的曲目,比利唱得很好,表现得也不错,现场更是垂下了不少红线,伴舞记者们的表现可圈可点。这一出舞蹈激起了一些自发的掌声,但很快,观众们重新安静下来,又投入了故事。
比利的包装大获成功,洛克希一夜之间走红全城,甚至是全国,她用过的物品拍卖出了高价,比利得到了自己的五千美元报酬,足额,一分钱也不少。而洛克希的身家甚至比入狱前都还要更丰满,她收到了粉丝来信,接受着报社记者的采访,彻底成为女子监狱中的明星,把维尔玛完全比了下去。现在,媒体的兴趣完全转向了洛克希,没有人再去注意维尔玛。在洛克希看来,她终于因祸得福、时来运转,她成名的日子就在眼前了。
《roxie》就是在这样背景下出现的一段独唱,自以为苦尽甘来的洛克希靠在监狱门边,和典狱长‘妈妈’聊天,后者刚刚提出要安排她去参加巡演,“你知道,我以前和一个富有的走私贩子约会过。他一直和我吹嘘他有多有钱——丑的人都爱这么做。”
就像是珍妮用这段独舞征服了阿加塔一样,随着洛克希吃吃笑着,脱下囚服,露出底下的银色舞裙,全场观众的心思都被紧紧地吸引到了她身上。在这一场之前,珍妮不是穿着囚服、睡衣,就是穿着良家妇女的保守衣物,这还是她第一次穿着暴/露性/感的短舞裙,把自己窈窕的身线尽情地展现给大家观看。
在强光中,人看来要比平时高大,但她要比一般人瘦削,所以身形呈现效果几乎完美,而虽然看不清脸,但那强烈的美丽已经在人们心中留下印象,他们明确地知道自己正在观赏的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演员——一个非常美丽的,怀抱成名梦想,而且无知、虚荣、恶毒的美女蛇。
对观众来说,美就是正义,即使洛克希杀过人、看不起丈夫阿莫斯,甚至把他的性.事表现当作笑柄取悦台下的观众,但他们依然不能不被她散发出的强烈魅力打动。更难得的是,在这一幕里,洛克希把台下的观众当成了假想中的观众,她对他们说笑话、指望他们发笑,取悦他们,粗俗地说,就是对他们发.骚,她在自我谵妄的幻想和对观众反应的留心中来回切换。这不但是洛克希的白日梦,而且也是全场到现在,她第一次直接和观众互动。
当她沉浸在角色的世界里时,她已经很迷人了,现在,洛克希的魅力集中性地向着台下的观众们扫射过来,她的舞跳得慵懒、自信、嚣张,就好像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王,而所有观众都应该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为她大声欢呼。她在伴舞群低声呼唤的‘roxie’中扭摆着腰,人们可以透过强光,隐约看到红唇的勾动,想象着那张风情万种的脸上,带着的是怎么样的一种陶然表情。在他们的想象中,洛克希的表演更趋于完美,她的美貌更加动人,就像是被洛克希的妄想捕获,所有观众心中都浮现出了一丝懊恼:为什么我们看不清她的脸?为什么这首歌这么的短?为什么感觉才开始没多久,就已经进入尾声?
四周灯光黯淡了下去,聚光灯集中照在洛克希身上,她张开手从下到上,仿佛要把世界囊括其中,春风得意,语调高亢地闭上了眼睛,歌声也越来越攀高——“roxie!”
啪地一声,灯光暗去,舞台陷入一片黑暗,全场仿佛都陷入了一个极为短暂的惊愕:他们实在是太入戏了,以至于灯光的消失吓了他们一跳。
布兰特雷忽然发现自己刚才全程都是张着嘴观看,他不仅有些脸红,不着痕迹地观察了一下左右:还好,没有人注意到他。否则的话,他看来一定像是个被美色迷得太过专注以至于身处舌头的死.肥.猪——完全是洛克希所瞄准的观众群体,那种粗俗好色的中年肥胖男子。
他眨了几下眼,想要给刚才洛克希的表现下个定论,但却发现这很困难:这是一首难度比较高的爵士独舞,要边唱边跳边对白,没有足够的舞台统治力是很难顺下来的,也是考验洛克希功底的全场最难点。作为一个评论家来说,他当然应该以苛刻的眼光来观察她的表现,找到亮点和瑕疵——
但……他刚才完全忘了。布兰特雷掏出手帕擦了擦汗:他不能不承认,自己刚才完全被洛克希迷成了一个单纯的观众。
女,只是她并不是其中一员,这不是她的错,只是先天条件限制。以至于这里给观众一种出戏感,他们会本能地迷惑:你维尔玛牛什么?你不就是个靠美色混饭吃的舞女吗?洛克希比你漂亮这么多,在她跟前你有什么好牛的?
紧接着就是质疑:为什么维尔玛都能红而洛克希却是无名小卒,这是不是不太合理?
当然,这些想法可能只是一个闪烁,随后观众会说服自己:‘这是一出戏嘛!’
但就是这个自我说服,让观众就此出戏了,观看情绪受到影响,不再投入,而是用审视的心情看待剧目。
如果说这还是没办法的事,只是因为珍妮弗太过漂亮,超出百老汇平均水平的话,那么第二点就的确是维尔玛的错了——或者还是洛克希的错。其实维尔玛演得不能算差,黛德丽的演技在百老汇也算是中游了,可唯一的问题是,洛克希演得太好了。
她有多自然,维尔玛的肢体语言就有多僵硬,她的小心翼翼有多生动,维尔玛的高高在上就有多做作,观众能明确地感觉到,维尔玛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知道自己在硬拗着演这一段不是很合理的剧情,她甚至也知道观众知道了这一点,但还坚持在硬拗。
观剧气氛已经是被破坏得有点明显了,这种荒谬感让不少观众都低声和同伴讨论。布兰特雷就听到了几声低沉的评论。
“她要比她漂亮多了,演得也好。”
“he11,演得也好?这简直是全面压制,让人惨不忍睹的屠杀。”
这会是今晚的一大遗憾,不过布兰特雷不准备在剧评里提到这点,他不觉得这是黛德丽的错,她是优秀的,只是珍妮弗.杰弗森——这个毫无名气的女孩实在是太非人了。
“她简直就是个怪物。”想到帕特里的评语‘那女孩有种魔力’,布兰特雷喃喃地说。“她不可能就只是这么忽然间从某个咖啡厅蹦出来的吧?”
和《csi》的观众一样,他也本能地拒绝相信珍妮弗是初涉舞台,在布兰特雷看来,这种水平的表演,不经过成千上万次的舞台锤炼,是不可能展现出来的。
经过这一番对手戏以后,律师比利和记者玛丽也上场演出自己的独舞,在这两段中,洛克希并没有出场,布兰特雷发现自己无法集中精神,总是在想洛克希该在哪一段回来。
当然,比利的演员年轻英俊,唱功也不错,玛丽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但他们在洛克希跟前,就像是门市面包遇到法式手工甜点,当然大部分时间你是满足于面包的,只是刚吃过豪奢甜点的时候,你自然会无心欣赏面包的朴素。
布兰特雷并不喜欢自己将做出的结论,但在‘没有洛克希的日子里’,他不得不承认:看来,整件事和他预料得完全相反,并不是珍妮弗.杰弗森配不上舒伯特剧院,反而是《芝加哥》剧团配不上她的表演。
相比剧评人的纠结,普通观众的心理就要简单得多了。琼恩和妈妈原本就是来看j.j的,珍妮表现好,她们当然看得爽,但也理解音乐剧有很多别人的戏份,能以宽容的眼光看着——因为在她们心里,j.j比别人演得好是很值得高兴的事,所以并不介意对手戏的压戏现象,反而能欣赏到其余曲目的魅力,琼恩更是决定要多来看上几次,哪怕为此开始打工也不在乎。j.j是对她眼球的款待,是整场秀的亮点,但别人的表现也不错,总的说来水平很好。
至于被珍妮海报吸引来的路人,也都觉得物有所值,他们的心态和琼恩有些类似,招牌美女真的很美,唱歌跳舞也很有魅力——说不出好在哪里,就是移不开,也特别期待她的再次出场表演,至于别的曲目,有些人能静心欣赏,有些人直接当垃圾时间就这么放空过去了,但反正有美女看就很满意了,能不能投入故事他们也不是很强求。
老剧迷的心态更像是布兰特雷,他们期待的是一场引人入胜,让你从头入戏到尾的出色演出,现在虽然觉得维尔玛的戏剧表现特别差,完全没入戏,如果不是歌舞跳得好,简直是整场秀败笔——但,好歹有个非常大的亮点,让人舍不得移开眼的洛克希嘛。
所以,全场的节奏就在洛克希出场——全场屏息静气——洛克希退场——有些人放松,有些人继续入神——洛克希在人肉背景——很多人无视聚光灯,还是在看她,这样的节奏中过去了。大部分观众是不知道她演得好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她,他们只知道一点:他们觉得她很迷人,很吸睛,想看到洛克希,想多看她一点。
他们中有很多人已经决定,出门时候要记住海报上的演员名字,这样回去以后可以搜索一下,看看洛克希有没有什么别的作品。
在‘很有耐心’地等待了二十多分钟以后,洛克希的第二段独舞终于来临。全场观众一下都来了精神,有些人换了个姿势,有些人坐直了身子,有些人开始调节望远镜的焦距……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舞台上,关注着洛克希的变化。
在此之前,洛克希和比利已经演了一段双人木偶舞——律师比利一开始对洛克希不屑一顾,想要得到他的辩护服务,洛克希需要先拿出五千元。而为了求生,洛克希不得不找到丈夫阿莫斯,又一次花言巧语地哄骗他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前去恳求比利出手相助。这一段洛克希和阿莫斯的对戏,也是激起了不少人含笑的叹息: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生活中,洛克希肯定被斥为无耻,但因为是戏剧,所以观众们对她的道德要求就宽容多了,很多人都觉得‘难怪阿莫斯会被骗,对他这样的人来说,能娶到洛克希这种美人简直是走了大运,为她付出一切也是理所应当的’。
获得比利的帮忙后,洛克希很快就被包装成了一个误入歧途,被阿莫斯拐带私奔的富家小姐,比利操纵着媒体,把俗艳的洛克希改造成了一个可爱秀丽的大家小姐,这一段剧情是用比利仿佛操纵木偶一样操纵洛克希来体现的。洛克希的舞蹈功底也令行家点头认可——这种舞蹈,是很考验肢体表现力的,像是珍妮弗演出的效果就相当好,没有一丝多余的小动作,关节转动生涩死板,要比之前他们看过的同样唱段都更有说服力。
《we both reached the gun》,也是一首很经典的曲目,比利唱得很好,表现得也不错,现场更是垂下了不少红线,伴舞记者们的表现可圈可点。这一出舞蹈激起了一些自发的掌声,但很快,观众们重新安静下来,又投入了故事。
比利的包装大获成功,洛克希一夜之间走红全城,甚至是全国,她用过的物品拍卖出了高价,比利得到了自己的五千美元报酬,足额,一分钱也不少。而洛克希的身家甚至比入狱前都还要更丰满,她收到了粉丝来信,接受着报社记者的采访,彻底成为女子监狱中的明星,把维尔玛完全比了下去。现在,媒体的兴趣完全转向了洛克希,没有人再去注意维尔玛。在洛克希看来,她终于因祸得福、时来运转,她成名的日子就在眼前了。
《roxie》就是在这样背景下出现的一段独唱,自以为苦尽甘来的洛克希靠在监狱门边,和典狱长‘妈妈’聊天,后者刚刚提出要安排她去参加巡演,“你知道,我以前和一个富有的走私贩子约会过。他一直和我吹嘘他有多有钱——丑的人都爱这么做。”
就像是珍妮用这段独舞征服了阿加塔一样,随着洛克希吃吃笑着,脱下囚服,露出底下的银色舞裙,全场观众的心思都被紧紧地吸引到了她身上。在这一场之前,珍妮不是穿着囚服、睡衣,就是穿着良家妇女的保守衣物,这还是她第一次穿着暴/露性/感的短舞裙,把自己窈窕的身线尽情地展现给大家观看。
在强光中,人看来要比平时高大,但她要比一般人瘦削,所以身形呈现效果几乎完美,而虽然看不清脸,但那强烈的美丽已经在人们心中留下印象,他们明确地知道自己正在观赏的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演员——一个非常美丽的,怀抱成名梦想,而且无知、虚荣、恶毒的美女蛇。
对观众来说,美就是正义,即使洛克希杀过人、看不起丈夫阿莫斯,甚至把他的性.事表现当作笑柄取悦台下的观众,但他们依然不能不被她散发出的强烈魅力打动。更难得的是,在这一幕里,洛克希把台下的观众当成了假想中的观众,她对他们说笑话、指望他们发笑,取悦他们,粗俗地说,就是对他们发.骚,她在自我谵妄的幻想和对观众反应的留心中来回切换。这不但是洛克希的白日梦,而且也是全场到现在,她第一次直接和观众互动。
当她沉浸在角色的世界里时,她已经很迷人了,现在,洛克希的魅力集中性地向着台下的观众们扫射过来,她的舞跳得慵懒、自信、嚣张,就好像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王,而所有观众都应该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为她大声欢呼。她在伴舞群低声呼唤的‘roxie’中扭摆着腰,人们可以透过强光,隐约看到红唇的勾动,想象着那张风情万种的脸上,带着的是怎么样的一种陶然表情。在他们的想象中,洛克希的表演更趋于完美,她的美貌更加动人,就像是被洛克希的妄想捕获,所有观众心中都浮现出了一丝懊恼:为什么我们看不清她的脸?为什么这首歌这么的短?为什么感觉才开始没多久,就已经进入尾声?
四周灯光黯淡了下去,聚光灯集中照在洛克希身上,她张开手从下到上,仿佛要把世界囊括其中,春风得意,语调高亢地闭上了眼睛,歌声也越来越攀高——“roxie!”
啪地一声,灯光暗去,舞台陷入一片黑暗,全场仿佛都陷入了一个极为短暂的惊愕:他们实在是太入戏了,以至于灯光的消失吓了他们一跳。
布兰特雷忽然发现自己刚才全程都是张着嘴观看,他不仅有些脸红,不着痕迹地观察了一下左右:还好,没有人注意到他。否则的话,他看来一定像是个被美色迷得太过专注以至于身处舌头的死.肥.猪——完全是洛克希所瞄准的观众群体,那种粗俗好色的中年肥胖男子。
他眨了几下眼,想要给刚才洛克希的表现下个定论,但却发现这很困难:这是一首难度比较高的爵士独舞,要边唱边跳边对白,没有足够的舞台统治力是很难顺下来的,也是考验洛克希功底的全场最难点。作为一个评论家来说,他当然应该以苛刻的眼光来观察她的表现,找到亮点和瑕疵——
但……他刚才完全忘了。布兰特雷掏出手帕擦了擦汗:他不能不承认,自己刚才完全被洛克希迷成了一个单纯的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