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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在这个时候见到斯克斯特.恩菲尔德!
对这个斯克斯特.恩菲尔德,林肯也算是十分熟悉了,他老爸是匹兹堡的大煤矿主,还是当地的黑帮老大,而他的几个叔叔要么是当地的市议员,要么是律师警察,反正恩菲尔德家族在匹兹堡是个很有势力的家族,说一手遮天有些过了,但举足轻重绝对没错。
而斯克斯特自己也很优秀,他是西点军校的高材生,跟已故的格兰特是同学,参加过美墨战争,与此同时,他还是共和党的早期成员,过去跟林肯的私交也算不错。
由于斯克斯特.恩菲尔德的家族在匹兹堡有几个大煤矿,是当地很多工厂的主要供煤商之一,地位举足轻重,斯克斯特自己在军队中也表现不俗,再加上他还在林肯最困难的时候赞助过一大笔军费,帮忙在匹兹堡拉起了一支五万人的部队,所以当初林肯就顺势任命了恩菲尔德为俄亥俄军团的军团长。
因为俄亥俄军团的始建营地是在匹兹堡,而匹兹堡是美利坚合众国最大的武器生产地,所以在当时来说,俄亥俄军团拥有很多优势,早在成立之初,武器装备就是所有军队中最齐备的一支,除了没多少实际战场经验外,其他都还不错。
一开始的时『∫,..候,俄亥俄军团只是一支预备役军团,成立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防护匹兹堡以及保护俄亥俄河的航道,所以五万人是绰绰有余。
但是,随着局势的发展,尤其是当格兰特将军孤军深入,在西部战线越走越远之后,为了填补格兰特军团留下的真空,才迅速扩充了俄亥俄军团,把这支军团从五万人扩充到十五万人。
按照本来的计划。这十五万人的俄亥俄军团要在匹兹堡集中训练三个月,然后再向西开进,入驻孟菲斯纳什维尔等城市,缓解当地兵力不足的情况,彻底控制住这些刚从南方打下来的地盘,同时也方便接应前方的格兰特,最终彻底把西部拿到手。
虽然当时的西部前线的确需要支援部队,但其实说白了,俄亥俄军团的这种做法,属于一种摘桃子行为。
因为俄亥俄军团过去的目的。只是镇压地方,不需要在前线冒太大的危险,而他们占领了很多南方的土地跟城市,必然能获得不少的功勋跟实利,这摆明了是送好处给俄亥俄军团。
之所以如此,原因倒也简单,除了俄亥俄军团的地理优势外,最重要的是林肯总统要投桃报李,要对当初支持自己的家伙。尤其是同党中人给点好处。
毕竟俄亥俄军团是共和党支持者出钱出力拉起来的,而这支军团的军团长斯克斯特呢,又是共和党成员,这个时候不帮一下自家人。以后谁还给林肯卖命?
但谁知道,计划不如变化快,俄亥俄军团还在匹兹堡进行训练呢,前方的格兰特军团就忽然遭到中国人的迎头痛击。在维克斯堡一战中全军覆没,把之前的优势彻底葬送。
紧接着,还没等联邦军反应过来呢。中国人又迅速北上,击破孟菲斯,并在郊外击败来袭的威廉.罗斯克兰斯将军的坎伯兰河军团。
从那之后,联邦军在西部战场算是失败了一个彻底,所有主力全部丧失,由原先的进攻态势,变成了连防守都难做到的尴尬局面。
换言之,由于格兰特的军团跟坎伯兰河军团被迅速全歼,联邦军当时在西部战场已经没有任何力量了,不但前期积累的优势全部丢失,还反过来遭到对方的入侵,让中国人打进了己方的领土,并被迫接连丢失大量的领土。
按照当时远征军的进军路线,明显是要沿着俄亥俄河东进,有一直打去匹兹堡的架势,所以面临中华远征军的咄咄逼人,俄亥俄军团这支本来要去西部战场占便宜摘桃子,不对,是做衔接支援之用的军团,就从二线军团,变成了一支前线防御军团,作用大大加强。
好在斯克斯特没让林肯失望,接到林肯的命令后,二话没说,就带主力西进,并且提前在史密斯兰组织防御。
之所以在史密斯兰组织防御,是因为那里是河道交叉口,守住这里,就可以从后方通过河运的方式,继续支援前方还没陷落的纳什维尔。
其实当时林肯一心要保住纳什维尔的计划也没有错,毕竟有个纳什维尔在前方当钉子,至少可以对附近形成威胁,拖住联盟军的脚步,让他们不能毫无顾忌的跟随中国人东征。
更何况,当时的纳什维尔已经被弄成了一个要塞,防御力强大,如果能保住纳什维尔,至少还可以跟联盟军继续多对峙一会儿,从而给后方的联邦军以充足的反应时间。
那么,为了这个目的,为了保住航运河道而驻兵史密斯兰,就是一步妙棋,而斯克斯特没主动进攻,有限选择防守,做法也无可争议,毕竟中国人的进攻太吓人了,动不动就是全歼一个大军团,这谁受得了啊。
其实斯克斯特当时也是没办法,毕竟他代表的是匹兹堡地区的工业资本家的利益,而中华远征军显然有不断进攻的意图,加上对这支部队也不熟悉,为了保卫家乡,只能是奋力一搏。
而且,相比在家乡附近抵抗,在远离老家的地方防御似乎更好,所以斯克斯特才主动带兵出击,就是为了不让战争破坏匹兹堡的正常秩序。
既然是财阀代表,又有林肯的支持,所以这支俄亥俄军团最是财大气粗,要什么给什么,什么沙子水泥石头之类的,一船船的往史密斯兰送,希望靠着这些硬实力,在无险可守的史密斯兰打造一个坚固要塞。
可谁也没想到,中国人的速度居然那么快,占领孟菲斯还没多久呢,就迅速北上东进,而且不但出动陆军。还带着特混舰队!
就这样,斯克斯特的要塞还没建成呢,就不得不跟迅速来到的中国人硬碰硬,结果就是,中国人凭着火力跟机动优势,绕过了他正面的坚固防线,居然从自己的营地后方突袭。
中国人的突袭太猛了,根本就是不讲理的打发,他们不但从自己后方的薄弱点突袭,而且还开着刀枪不入的铁甲车。大量使用好像下雨一样的连发枪与速射炮,只一次冲击,就让己方的部队彻底崩溃。
从那以后,斯克斯特成了中国人的俘虏,而林肯也就再也没见过这个举止优雅,谈吐得体,长相还很帅的家伙。不但没见过,林肯甚至连他的一点消息也没听到过,以至于林肯一度以为这个重视名誉跟脸面的家伙像格兰特一样。已经光荣殉国了。
可是现在……他居然回来了!
“哦,我的上帝!”震惊过后,林肯惊喜的走过去,张开怀抱。使劲的跟这个拿着文明杖,穿着一身黑色燕尾服的家伙拥抱了一下,这才高兴的道,“真没想到。你居然还活着!”
“是啊,我还活着。”斯克斯特眯了眯眼,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活着回来了。”
“你是怎么回来的?中国人不是拒绝释放俘虏么?”林肯很快皱起了眉头,“难道你是自己逃出来的?不像啊,啊,我知道了,你是交了赎金!你家里人为你交了赎金吧?”
的确,虽然当初跟中国人谈判的时候,曾经想让中国人释放俘虏,但这一条并没有得到中国人的同意。因为当时是合众国有求于中国人,急切的希望停战,所以就没在俘虏问题多纠缠,而是迅速带过,先把停战协定签了再说。
然而,虽然无法获得无条件释放俘虏这一条,但林肯也听说了,中国人并没有堵死释放俘虏这条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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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在这个时候见到斯克斯特.恩菲尔德!
对这个斯克斯特.恩菲尔德,林肯也算是十分熟悉了,他老爸是匹兹堡的大煤矿主,还是当地的黑帮老大,而他的几个叔叔要么是当地的市议员,要么是律师警察,反正恩菲尔德家族在匹兹堡是个很有势力的家族,说一手遮天有些过了,但举足轻重绝对没错。
而斯克斯特自己也很优秀,他是西点军校的高材生,跟已故的格兰特是同学,参加过美墨战争,与此同时,他还是共和党的早期成员,过去跟林肯的私交也算不错。
由于斯克斯特.恩菲尔德的家族在匹兹堡有几个大煤矿,是当地很多工厂的主要供煤商之一,地位举足轻重,斯克斯特自己在军队中也表现不俗,再加上他还在林肯最困难的时候赞助过一大笔军费,帮忙在匹兹堡拉起了一支五万人的部队,所以当初林肯就顺势任命了恩菲尔德为俄亥俄军团的军团长。
因为俄亥俄军团的始建营地是在匹兹堡,而匹兹堡是美利坚合众国最大的武器生产地,所以在当时来说,俄亥俄军团拥有很多优势,早在成立之初,武器装备就是所有军队中最齐备的一支,除了没多少实际战场经验外,其他都还不错。
一开始的时『∫,..候,俄亥俄军团只是一支预备役军团,成立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防护匹兹堡以及保护俄亥俄河的航道,所以五万人是绰绰有余。
但是,随着局势的发展,尤其是当格兰特将军孤军深入,在西部战线越走越远之后,为了填补格兰特军团留下的真空,才迅速扩充了俄亥俄军团,把这支军团从五万人扩充到十五万人。
按照本来的计划。这十五万人的俄亥俄军团要在匹兹堡集中训练三个月,然后再向西开进,入驻孟菲斯纳什维尔等城市,缓解当地兵力不足的情况,彻底控制住这些刚从南方打下来的地盘,同时也方便接应前方的格兰特,最终彻底把西部拿到手。
虽然当时的西部前线的确需要支援部队,但其实说白了,俄亥俄军团的这种做法,属于一种摘桃子行为。
因为俄亥俄军团过去的目的。只是镇压地方,不需要在前线冒太大的危险,而他们占领了很多南方的土地跟城市,必然能获得不少的功勋跟实利,这摆明了是送好处给俄亥俄军团。
之所以如此,原因倒也简单,除了俄亥俄军团的地理优势外,最重要的是林肯总统要投桃报李,要对当初支持自己的家伙。尤其是同党中人给点好处。
毕竟俄亥俄军团是共和党支持者出钱出力拉起来的,而这支军团的军团长斯克斯特呢,又是共和党成员,这个时候不帮一下自家人。以后谁还给林肯卖命?
但谁知道,计划不如变化快,俄亥俄军团还在匹兹堡进行训练呢,前方的格兰特军团就忽然遭到中国人的迎头痛击。在维克斯堡一战中全军覆没,把之前的优势彻底葬送。
紧接着,还没等联邦军反应过来呢。中国人又迅速北上,击破孟菲斯,并在郊外击败来袭的威廉.罗斯克兰斯将军的坎伯兰河军团。
从那之后,联邦军在西部战场算是失败了一个彻底,所有主力全部丧失,由原先的进攻态势,变成了连防守都难做到的尴尬局面。
换言之,由于格兰特的军团跟坎伯兰河军团被迅速全歼,联邦军当时在西部战场已经没有任何力量了,不但前期积累的优势全部丢失,还反过来遭到对方的入侵,让中国人打进了己方的领土,并被迫接连丢失大量的领土。
按照当时远征军的进军路线,明显是要沿着俄亥俄河东进,有一直打去匹兹堡的架势,所以面临中华远征军的咄咄逼人,俄亥俄军团这支本来要去西部战场占便宜摘桃子,不对,是做衔接支援之用的军团,就从二线军团,变成了一支前线防御军团,作用大大加强。
好在斯克斯特没让林肯失望,接到林肯的命令后,二话没说,就带主力西进,并且提前在史密斯兰组织防御。
之所以在史密斯兰组织防御,是因为那里是河道交叉口,守住这里,就可以从后方通过河运的方式,继续支援前方还没陷落的纳什维尔。
其实当时林肯一心要保住纳什维尔的计划也没有错,毕竟有个纳什维尔在前方当钉子,至少可以对附近形成威胁,拖住联盟军的脚步,让他们不能毫无顾忌的跟随中国人东征。
更何况,当时的纳什维尔已经被弄成了一个要塞,防御力强大,如果能保住纳什维尔,至少还可以跟联盟军继续多对峙一会儿,从而给后方的联邦军以充足的反应时间。
那么,为了这个目的,为了保住航运河道而驻兵史密斯兰,就是一步妙棋,而斯克斯特没主动进攻,有限选择防守,做法也无可争议,毕竟中国人的进攻太吓人了,动不动就是全歼一个大军团,这谁受得了啊。
其实斯克斯特当时也是没办法,毕竟他代表的是匹兹堡地区的工业资本家的利益,而中华远征军显然有不断进攻的意图,加上对这支部队也不熟悉,为了保卫家乡,只能是奋力一搏。
而且,相比在家乡附近抵抗,在远离老家的地方防御似乎更好,所以斯克斯特才主动带兵出击,就是为了不让战争破坏匹兹堡的正常秩序。
既然是财阀代表,又有林肯的支持,所以这支俄亥俄军团最是财大气粗,要什么给什么,什么沙子水泥石头之类的,一船船的往史密斯兰送,希望靠着这些硬实力,在无险可守的史密斯兰打造一个坚固要塞。
可谁也没想到,中国人的速度居然那么快,占领孟菲斯还没多久呢,就迅速北上东进,而且不但出动陆军。还带着特混舰队!
就这样,斯克斯特的要塞还没建成呢,就不得不跟迅速来到的中国人硬碰硬,结果就是,中国人凭着火力跟机动优势,绕过了他正面的坚固防线,居然从自己的营地后方突袭。
中国人的突袭太猛了,根本就是不讲理的打发,他们不但从自己后方的薄弱点突袭,而且还开着刀枪不入的铁甲车。大量使用好像下雨一样的连发枪与速射炮,只一次冲击,就让己方的部队彻底崩溃。
从那以后,斯克斯特成了中国人的俘虏,而林肯也就再也没见过这个举止优雅,谈吐得体,长相还很帅的家伙。不但没见过,林肯甚至连他的一点消息也没听到过,以至于林肯一度以为这个重视名誉跟脸面的家伙像格兰特一样。已经光荣殉国了。
可是现在……他居然回来了!
“哦,我的上帝!”震惊过后,林肯惊喜的走过去,张开怀抱。使劲的跟这个拿着文明杖,穿着一身黑色燕尾服的家伙拥抱了一下,这才高兴的道,“真没想到。你居然还活着!”
“是啊,我还活着。”斯克斯特眯了眯眼,意味深长的笑了笑。“活着回来了。”
“你是怎么回来的?中国人不是拒绝释放俘虏么?”林肯很快皱起了眉头,“难道你是自己逃出来的?不像啊,啊,我知道了,你是交了赎金!你家里人为你交了赎金吧?”
的确,虽然当初跟中国人谈判的时候,曾经想让中国人释放俘虏,但这一条并没有得到中国人的同意。因为当时是合众国有求于中国人,急切的希望停战,所以就没在俘虏问题多纠缠,而是迅速带过,先把停战协定签了再说。
然而,虽然无法获得无条件释放俘虏这一条,但林肯也听说了,中国人并没有堵死释放俘虏这条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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