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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终于进入了1863年的12月,在这个时代,全世界虽然刚刚从小冰河的时期走出来,开始了全面升温,进入了温和时期,但因为刚刚才进入温和时期,加上全球的人口基数还比较少,工农业也不发达,导致全球温室效应不强,所以全球的平均温度依旧比较低。
具体到北美地区的纳什维尔,这座美国中部最重要的枢纽城市,在十一月末的时候,气温就降到了十摄氏度以下,而在进入十二月份,北方的冷空气一来,气温立刻骤降到了零下,再加上当地气候湿润,湿度较大,所以很快就飘起了雪花。
往常的时候,纳什维尔的雪景也是本地民众相当喜闻乐见的事情,因为下雪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而且还能给家里人带来不少浪漫的乐趣,然而在今年,纳什维尔的市民都开始讨厌起下雪来了,因为下雪对已经陷入包围与困顿的他们来说,是一种雪上加霜一般的噩梦。
实际上,当听说史密斯兰地区的俄亥俄河军团被全歼,与外界交流的火车道也被切断之后,纳什维尔城的詹姆斯.麦克弗森就意识到,这座城守不住了。
为此,他第一时间向后方的白宫拍了电报,要求立刻带兵突围,放弃纳什维尔。
在当时的情况来看,中国人与!联盟军刚刚打下史密斯兰,附近孟菲斯城的守军不足,联盟军的援军也没有抵达,所以如果詹姆斯.麦克弗森立刻带兵突围的话,还是有可能及时离开的。
然而,林肯不同意这个方法,因为如果他们不战而退的话,就会白白的把纳什维尔这个重镇扔给对方,从而让联盟国的东西双方连成一线。这是他们绝对不乐意看到的结果。
所以,林肯命令詹姆斯.麦克弗森呆在原地,固守待援,他则会组织力量,尽快打通与纳什维尔的联系。
詹姆斯.麦克弗森虽然目光敏锐,但脑子有点僵硬,确切的说,是太习惯听从上司的命令,因此总统既然这么说了,他也就这么做了。哪怕他知道呆的越久,局势就越危险。
当然,林肯也没有欺骗他,而是真的费尽心思来解决这个事情,以打破目前不利的局面。
为此,林肯先是让正在重新休整的弗吉尼亚军团停止休整,任命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为军团指挥官,带领新的弗吉尼亚军团急忙赶赴史密斯兰,希望重新打通这条河上同道。
为了配合这支部队夺回史密斯兰。林肯还集中了三个内河舰队,派出了总共二十六艘铁甲舰,沿着俄亥俄河而下,与中国人的特混舰队决战。
换言之。林肯的方法,是河上陆上一起进攻,倒不是指望自己的铁甲舰队能取得多大的胜利,只希望能牵制住中国人的舰队。让他们不投入到对史密斯兰的地面支援就可以。
至于弗吉尼亚军团,这个军团早先是一支败军,曾经被联盟军的北弗吉尼亚军团打的找不到北。但是骨干犹在,依然具有很多有经验的基层军官,而且当初的失败也是有种种客观原因,总起来说,这个军团当初打的还是很坚挺的。
当然,只是这个原因,还不能成为扩编弗吉尼亚军团的理由,毕竟这是一个经历过重大失败的军团。
真正的理由是,弗吉尼亚军团就在华盛顿,是华盛顿目前唯一的一支机动力量,加上里面有很多中层指挥官,他们的家里大都是工业资本家,掌握了很多军火的生产,所以为了照顾这些工业资本家,获得他们的帮助,林肯才扩大了弗吉尼亚军团的规模。
经过扩军,尤其是补充了大量征召兵之后,这个军团重新成为一支总人数超过十八万的大军团,
不过,林肯之所以任命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为这支大军团的指挥官,还跟乔治.戈登.米德有关。
被林肯看重的格兰特将军阵亡之后,林肯有感于联邦军缺乏一个统一的指挥机构,导致部队各自为战,所以下定决心对全合众国的军队进行改组。
改组之后,不管是原来的正规军,还是临时征召的部队,统一被称之为联邦军,并开始组建联邦军战时总司令部。
这个联邦军战时总司令部除了能够统帅并命令合众国境内所有的军队外,最大的特色就在于能够绕过国会,不必接受议会的质询,直接听从总统的命令,从而在加强了林肯总统特权的同时,也增加了军队执行命令的效率。
这样一来,国防部就成了一个只能管后勤跟训练的部门,说名存实亡也差不多,而林肯总统的权威则大大的增强了。
改组之后,林肯并没有亲自担任这个新成立的联邦军战时总司令,反而是打算找一个专业的将军担任,而找了半天,他总算是找到了合适的人选,这个人,就是目前正带领波托马克军团与罗伯特.李对峙的乔治.戈登.米德!
在目前的局势下,联邦军可以说在各个战场上都是连战连败,在诸多的失败下,与南北双方公认的名将罗伯特.李打的有声有色互不相让的乔治.戈登.米德,就渐渐成了联邦军的希望寄托与偶像。
准确的来说,乔治.戈登.米德带兵以来,并没有取得什么重大胜利,比起已经阵亡的格兰特跟谢尔曼,他这个人的战果并不突出,也并不耀眼。
但是,他有十分高明的组织能力,战术能力也十分不错,所以虽然带兵谨慎,不怎么出彩,但谁让他的对手是罗伯特.李呢。
罗伯特.李现在不但是南方军的英雄,也被北方军认为难得的指挥天长,那么,能跟这个天才将领打的互不相让,说明本身也是高手。
再加上,目前几乎所有的将领都遭到了重大失败,只有乔治.戈登.米德没有什么失误,两相对比之下。矮子里面拔将军,乔治.戈登.米德就被联邦军当成了大救星,把他吹成了联邦军的天才将领,这样看的话,把他任命为联邦军战时总司令,似乎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虽然在林肯看来,提拔乔治.戈登.米德是无奈之举,毕竟他一开始的人选不是他,而是格兰特,但却是误打误撞的选对了人。
诚然。如果结合之前的战例,当初的格兰特的确更加的璀璨一些,而且他的战略战术能力似乎看起来也比米德高明,但实际上,两者的战略战术能力相差不大,组织能力上,米德还要更胜格兰特一筹。
格兰特能够迅速成名,原因在于他当初的战场是西部战线,在中国人下场之前。西线的联盟军无论是兵员素质还是指挥官的指挥水平,比东线都要弱的多,而且地方广大,人事关系简单。十分有利于格兰特的发挥,让他能够进行大踏步的进攻。
相反,米德从一开始,就在更加残酷的东线战场服役。他所面对的,都是联盟军的精锐部队,而且指挥官也都是像罗伯特.李。还有石墙杰克逊等名将,另外东部战场的腾挪范围更小,很难搞运动战,更多的是阵地战,再加上人事关系的复杂性,这也让米德无从顺利发挥。
可是,尽管没有格兰特的条件,但米德依然靠着自己的谨慎与缜密,逐渐的打出了自己的名气。
他不但在葛底斯堡战役中完成了漂亮防守,带领波托马克军团军团之后,更是让这个军团在人员损失更小的基础上,完全的挡住了罗伯特.李的北弗吉尼亚军团,让这个南方的精锐部队再也无法对联邦政府发起进攻,只能继续龟缩在弗雷德里克堡。
严格的说,如果把格兰特比喻成那种只求达成战术与战略企图,却不顾士兵性命,不管牺牲有多少的主动进攻派,那么米德将军就是那种既能照顾到战术与战略企图,又关心士兵性命的防守反击派。
很难说这两种风格哪一种更好,因为两人都是优秀的将领,俩人真对起来估计也是半斤对八两,结果如何还要看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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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终于进入了1863年的12月,在这个时代,全世界虽然刚刚从小冰河的时期走出来,开始了全面升温,进入了温和时期,但因为刚刚才进入温和时期,加上全球的人口基数还比较少,工农业也不发达,导致全球温室效应不强,所以全球的平均温度依旧比较低。
具体到北美地区的纳什维尔,这座美国中部最重要的枢纽城市,在十一月末的时候,气温就降到了十摄氏度以下,而在进入十二月份,北方的冷空气一来,气温立刻骤降到了零下,再加上当地气候湿润,湿度较大,所以很快就飘起了雪花。
往常的时候,纳什维尔的雪景也是本地民众相当喜闻乐见的事情,因为下雪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而且还能给家里人带来不少浪漫的乐趣,然而在今年,纳什维尔的市民都开始讨厌起下雪来了,因为下雪对已经陷入包围与困顿的他们来说,是一种雪上加霜一般的噩梦。
实际上,当听说史密斯兰地区的俄亥俄河军团被全歼,与外界交流的火车道也被切断之后,纳什维尔城的詹姆斯.麦克弗森就意识到,这座城守不住了。
为此,他第一时间向后方的白宫拍了电报,要求立刻带兵突围,放弃纳什维尔。
在当时的情况来看,中国人与!联盟军刚刚打下史密斯兰,附近孟菲斯城的守军不足,联盟军的援军也没有抵达,所以如果詹姆斯.麦克弗森立刻带兵突围的话,还是有可能及时离开的。
然而,林肯不同意这个方法,因为如果他们不战而退的话,就会白白的把纳什维尔这个重镇扔给对方,从而让联盟国的东西双方连成一线。这是他们绝对不乐意看到的结果。
所以,林肯命令詹姆斯.麦克弗森呆在原地,固守待援,他则会组织力量,尽快打通与纳什维尔的联系。
詹姆斯.麦克弗森虽然目光敏锐,但脑子有点僵硬,确切的说,是太习惯听从上司的命令,因此总统既然这么说了,他也就这么做了。哪怕他知道呆的越久,局势就越危险。
当然,林肯也没有欺骗他,而是真的费尽心思来解决这个事情,以打破目前不利的局面。
为此,林肯先是让正在重新休整的弗吉尼亚军团停止休整,任命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为军团指挥官,带领新的弗吉尼亚军团急忙赶赴史密斯兰,希望重新打通这条河上同道。
为了配合这支部队夺回史密斯兰。林肯还集中了三个内河舰队,派出了总共二十六艘铁甲舰,沿着俄亥俄河而下,与中国人的特混舰队决战。
换言之。林肯的方法,是河上陆上一起进攻,倒不是指望自己的铁甲舰队能取得多大的胜利,只希望能牵制住中国人的舰队。让他们不投入到对史密斯兰的地面支援就可以。
至于弗吉尼亚军团,这个军团早先是一支败军,曾经被联盟军的北弗吉尼亚军团打的找不到北。但是骨干犹在,依然具有很多有经验的基层军官,而且当初的失败也是有种种客观原因,总起来说,这个军团当初打的还是很坚挺的。
当然,只是这个原因,还不能成为扩编弗吉尼亚军团的理由,毕竟这是一个经历过重大失败的军团。
真正的理由是,弗吉尼亚军团就在华盛顿,是华盛顿目前唯一的一支机动力量,加上里面有很多中层指挥官,他们的家里大都是工业资本家,掌握了很多军火的生产,所以为了照顾这些工业资本家,获得他们的帮助,林肯才扩大了弗吉尼亚军团的规模。
经过扩军,尤其是补充了大量征召兵之后,这个军团重新成为一支总人数超过十八万的大军团,
不过,林肯之所以任命安布罗斯.埃弗雷特.伯恩赛德为这支大军团的指挥官,还跟乔治.戈登.米德有关。
被林肯看重的格兰特将军阵亡之后,林肯有感于联邦军缺乏一个统一的指挥机构,导致部队各自为战,所以下定决心对全合众国的军队进行改组。
改组之后,不管是原来的正规军,还是临时征召的部队,统一被称之为联邦军,并开始组建联邦军战时总司令部。
这个联邦军战时总司令部除了能够统帅并命令合众国境内所有的军队外,最大的特色就在于能够绕过国会,不必接受议会的质询,直接听从总统的命令,从而在加强了林肯总统特权的同时,也增加了军队执行命令的效率。
这样一来,国防部就成了一个只能管后勤跟训练的部门,说名存实亡也差不多,而林肯总统的权威则大大的增强了。
改组之后,林肯并没有亲自担任这个新成立的联邦军战时总司令,反而是打算找一个专业的将军担任,而找了半天,他总算是找到了合适的人选,这个人,就是目前正带领波托马克军团与罗伯特.李对峙的乔治.戈登.米德!
在目前的局势下,联邦军可以说在各个战场上都是连战连败,在诸多的失败下,与南北双方公认的名将罗伯特.李打的有声有色互不相让的乔治.戈登.米德,就渐渐成了联邦军的希望寄托与偶像。
准确的来说,乔治.戈登.米德带兵以来,并没有取得什么重大胜利,比起已经阵亡的格兰特跟谢尔曼,他这个人的战果并不突出,也并不耀眼。
但是,他有十分高明的组织能力,战术能力也十分不错,所以虽然带兵谨慎,不怎么出彩,但谁让他的对手是罗伯特.李呢。
罗伯特.李现在不但是南方军的英雄,也被北方军认为难得的指挥天长,那么,能跟这个天才将领打的互不相让,说明本身也是高手。
再加上,目前几乎所有的将领都遭到了重大失败,只有乔治.戈登.米德没有什么失误,两相对比之下。矮子里面拔将军,乔治.戈登.米德就被联邦军当成了大救星,把他吹成了联邦军的天才将领,这样看的话,把他任命为联邦军战时总司令,似乎是目前的最佳选择。
虽然在林肯看来,提拔乔治.戈登.米德是无奈之举,毕竟他一开始的人选不是他,而是格兰特,但却是误打误撞的选对了人。
诚然。如果结合之前的战例,当初的格兰特的确更加的璀璨一些,而且他的战略战术能力似乎看起来也比米德高明,但实际上,两者的战略战术能力相差不大,组织能力上,米德还要更胜格兰特一筹。
格兰特能够迅速成名,原因在于他当初的战场是西部战线,在中国人下场之前。西线的联盟军无论是兵员素质还是指挥官的指挥水平,比东线都要弱的多,而且地方广大,人事关系简单。十分有利于格兰特的发挥,让他能够进行大踏步的进攻。
相反,米德从一开始,就在更加残酷的东线战场服役。他所面对的,都是联盟军的精锐部队,而且指挥官也都是像罗伯特.李。还有石墙杰克逊等名将,另外东部战场的腾挪范围更小,很难搞运动战,更多的是阵地战,再加上人事关系的复杂性,这也让米德无从顺利发挥。
可是,尽管没有格兰特的条件,但米德依然靠着自己的谨慎与缜密,逐渐的打出了自己的名气。
他不但在葛底斯堡战役中完成了漂亮防守,带领波托马克军团军团之后,更是让这个军团在人员损失更小的基础上,完全的挡住了罗伯特.李的北弗吉尼亚军团,让这个南方的精锐部队再也无法对联邦政府发起进攻,只能继续龟缩在弗雷德里克堡。
严格的说,如果把格兰特比喻成那种只求达成战术与战略企图,却不顾士兵性命,不管牺牲有多少的主动进攻派,那么米德将军就是那种既能照顾到战术与战略企图,又关心士兵性命的防守反击派。
很难说这两种风格哪一种更好,因为两人都是优秀的将领,俩人真对起来估计也是半斤对八两,结果如何还要看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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