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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军团以及田纳西军团分别覆灭,所以纳什维尔原本是一座不设防的空城,可因为孟菲斯的中国远征军无动于衷,消灭坎伯兰河军团后没有乘胜追击,结果让昂纳什维尔缓过了一口气,重新组织起了防御部队。
新组建的防御部队,目前是以坎伯兰河军团残部以及一些临时强制征召的义务兵组成,总人数不过才两万多,表面看起来,似乎相当的弱。
另外,率领这支残兵的将军,是个不怎么出名的人,名叫詹姆斯.麦克弗森少将。据说这个少将也是因为缺人而临时提拔,之前他还只是一名准将。
结果,可能是病急乱投医,那位林肯总统居然把一个准将,提拔成了少将,还任命他成了坎伯兰河军区的司令官,。
合众国的军队,最高级别就是战区,也叫军区,一个军区下面则可以有诸多的军跟军团。通常来说。军团是指野战的机动军团,可以跨地域作战,驻军则一般只是以军为单位的本地驻军,通常是不到处走的。
就像纳什维尔的防守部队,目前主要就是当地的防守驻军,至于精锐的野战部队,早在之前的战斗中消耗干净了。
由于习惯问题,合众国的军区划分一般是以河流来命名,比如田纳西河军区。坎伯兰河军区等等。其中坎伯兰河军区,司令部就在纳什维尔,因为纳什维尔是在坎伯兰河旁边。
军区司令是单独作战的最高级别指挥官了,像之前的格兰特。就是田纳西河军区的司令官,可以说是位高权重,整个合众国也没有几个军区司令,通常都是经过多层考验。所以忽然提拔一个准将当军区司令,是十分罕见的。
但实际上,詹姆斯.麦克弗森将军虽然在这个时代名气不大。另一个时空的名气也一般,不如格兰特有名,但其实素质一点也不比他差,甚至还有所胜出,是一名十分优秀的将军,只不过是运气不如格兰特而已。
在另外一个时空,甚至格兰特自己都承认,他的才能不如詹姆斯.麦克弗森。
这名将军也是西点军校出身,而且还是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毕业后,曾经长期在工兵部队服役,加上他本身具备的土木天赋,所以尤其擅长土木作业跟防守战。
在这之前,他只是格兰特手下的一名准将,本来如果没有意外,他也应该要参加维克斯堡战役的,毕竟他是格兰特最信任的将军之一,且他跟格兰特的关系,一点也不比格兰特与谢尔曼之间的差。
但不巧的是,他在部队临开拔前,不小心从马上摔了下来,跌断了右小腿,行走不便,所以才被留在纳什维尔城养伤,这样一来,反倒是让他躲过了维克斯堡战役的惨败。
此后,坎伯兰河军团出兵攻打孟菲斯的时候,就是他,强烈的反对威廉.罗斯克兰斯的出兵决定,要求在纳什维尔加强防守,跟对方打防守反击。
结果很明显,由于威廉.罗斯克兰斯的一意孤行,攻打孟菲斯的坎伯兰河军团一败涂地,几乎全军覆没,连威廉.罗斯克兰斯也战死疆场。
由于高层军官的缺乏,他这个小小的,还在养伤中的义务兵准将就一跃成了纳什维尔的最高长官。
在那之后,由于中国人忽然停止了脚步,没有趁势攻击纳什维尔,所以给了在纳什维尔城的詹姆斯.麦克弗森一个难得的喘息时间。
詹姆斯.麦克弗森开始利用总统的新法令,也就是义务兵役制,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名义,强制征召纳什维尔城所有年满十八周岁的男子当兵,武器不够就去当民工,开始围绕纳什维尔城修建大量的土木工事。
与此同时,他还发电报给白宫,要求总统赶紧派援兵过来,而且要正规军。
结果,林肯果断的拍电报,提拔詹姆斯.麦克弗森为合众国正规军的少将,任命他为坎伯兰河军区的司令官,还告诉他,已经让密西西比河军团与俄亥俄军团赶过来,让他稍微坚持一下就可以了。
林肯告诉他,只要坚持住,给他时间,后续援军跟补给会源源不断的送过去,帮他稳住战线,所以在那之前,他必须承担起防守纳什维尔的责任。
获得总统的保证之后,加上升官的刺激,他开始投入更大的精力到纳什维尔城的防守中去,而有鉴于中国人装备了很多铁甲车,所以他不但把防御工事的规模扩大,还把地上挖的坑坑洼洼,这种坑坑洼洼的路面很难走车跑马,但走人还是没问题的。
另外,为了防备中国人的炮击,他还用水泥砖头加木头,在壕沟周围修建了很多小型堡垒。还在堡垒里面摆放了一门十二磅炮,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个的碉堡!
还有就是,纳什维尔本来就是合众**队后方的大本营,补给物资相当多,还有自己的兵工厂,因此他们的军械补给也一点不缺,尤其是大炮,那可是供应两个军区的火炮,足足有上千门火炮,此外还有大量的炮弹。再加上那些让人头疼的阵地,所以纳什维尔并不好打。
总之,现在的纳什维尔,那就是一个坑坑洼洼的大工地,连李永吉看了那一环套一环,好像月球表面似的阵地都头疼,就更不用说还在用前装枪的英法联军了。
别看表面上,纳什维尔只有两万多人的部队,且大都是临时征召的家伙。没什么作战经验,但如果一心防守,要攻下来也是十分困难的。
英法联军才三万多人,重火力也不多。怎么可能轻易拿下有有两万多人防守,且修筑了大规模永固阵地,还有大量火炮的重镇纳什维尔?就算能打下来,他们要损失多少人?
或许要说。英法联军怎么知道纳什维尔的情况的?原因很简单,英法两国虽然一直没跟合众国硬碰硬的动手,但情报工作做的还是很不错的。一直很注意合众国的动态,尤其是像纳什维尔这种大城市,他们的间谍都有很多,不可能不知道纳什维尔的情报。
说实在的,英法联军能派三万人过来,那根本就是不来打仗的,或者不是打这种硬仗的,他们的本意就是要过来当一当仪仗队,显示一下存在,以后就要走人的。
原本,英法联军来新奥尔良的目的,就是过来显示下存在,参加会议,商讨组建联合司令部,签订盟约的事情。
等做完这些,按照英国人与法国人的计划,他们应该在新奥尔良港立刻乘船离开,北上去与美利坚合众国交界处的加拿大地界,与当地的英军一起,加强当地的防守,以牵扯住更多的美**队。
等时机成熟了,比如合众国跟中国人与联盟国打的不可开交,已经全力以赴,甚至开始出现败相的时候,他们才会主动进攻,去攻占缅因州附近,毕竟那里,也就是新英格兰地区,才是英国人的核心利益所在。
在那之前,英法两国的陆军最多就是打酱油,他们的海军会封锁美国人,但也是以威慑居多,不会过于逼迫他们。
至于法国人为什么跟英国人这么紧,那是因为英国人答应了,等打败了合众国,夺取缅因州甚至更大的地方,就可以出兵帮法国人彻底打败墨西哥境内的抵抗力量,扶持他们选的傀儡上台,组建什么墨西哥帝国。
总之,原本他们根本没想过要去打什么纳什维尔,结果呢,在组建联合司令部的时候,联盟国的人忽然提出一个议案,要英法联军去打纳什维尔,以显示他们的诚意!
尽管中国人也跟着说了,只是要他们在纳什维尔附近建立一个前沿阵地,困住纳什维尔,并没有真的要他们攻打那座城,而且后面还有中**队做支持。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姿态问题,他们英法联军只要在合众**队面前亮一下相,让合众国的军队知道英国法国也主动出战了,就足够了。
话是那么说,但这样一样很危险,更何况那本来就不是英法联军的目的,他们原本就只是要去加拿大加强防守,等待时机,可没想现在就跟合众国的军队死磕的。
英**队与法**队的指挥官也不是傻子,他也看出来了,中国人是要把他们顶在第一线,牵制住纳什维尔,然后中国人就可以在后面悠哉游哉捞好处,反正他们在孟菲斯,靠着密西西比河,还有战舰,情况不妙也可以立刻走人。
英法联军就不同了,他们要去纳什维尔附近列阵,又没有中国人那些高速机动的车辆,战船也不方便过去,所以一旦有危险,他们就只能跟对方死磕。
这个时候呢,正好出了下面的人因为中国人的伙食太好的问题,而眼红的大闹特闹,所以,英国与法国的指挥官才灵机一动,顺水推舟,借着这个由头,刻意把事情搞大,甚至联合提议,重新召开了联席会议,就是希望胡搅蛮缠,把事情搅黄了。
只要时间拖下去,乱下去,他们也就不必再去打纳什维尔了,不撕破脸,就拖下去,等纳什维尔的援军抵达,他们也就没必要去打了。而一旦吵啊吵的撕破脸,他们正好气不过的走人。
这样一来,他们就不是不遵守盟约,不执行命令,也不是单方面的毁约者,而是大家都有责任,因为是吵架啊,是谈不拢啊,既然谈不拢,那自然是不能执行先前的命令的。
要不说呢,这就是民主式联盟的好处啊,看不顺眼,不合心意,就胡闹呗,闹完了,也就不必执行先前的计划了。(未完待续。。)
河军团以及田纳西军团分别覆灭,所以纳什维尔原本是一座不设防的空城,可因为孟菲斯的中国远征军无动于衷,消灭坎伯兰河军团后没有乘胜追击,结果让昂纳什维尔缓过了一口气,重新组织起了防御部队。
新组建的防御部队,目前是以坎伯兰河军团残部以及一些临时强制征召的义务兵组成,总人数不过才两万多,表面看起来,似乎相当的弱。
另外,率领这支残兵的将军,是个不怎么出名的人,名叫詹姆斯.麦克弗森少将。据说这个少将也是因为缺人而临时提拔,之前他还只是一名准将。
结果,可能是病急乱投医,那位林肯总统居然把一个准将,提拔成了少将,还任命他成了坎伯兰河军区的司令官,。
合众国的军队,最高级别就是战区,也叫军区,一个军区下面则可以有诸多的军跟军团。通常来说。军团是指野战的机动军团,可以跨地域作战,驻军则一般只是以军为单位的本地驻军,通常是不到处走的。
就像纳什维尔的防守部队,目前主要就是当地的防守驻军,至于精锐的野战部队,早在之前的战斗中消耗干净了。
由于习惯问题,合众国的军区划分一般是以河流来命名,比如田纳西河军区。坎伯兰河军区等等。其中坎伯兰河军区,司令部就在纳什维尔,因为纳什维尔是在坎伯兰河旁边。
军区司令是单独作战的最高级别指挥官了,像之前的格兰特。就是田纳西河军区的司令官,可以说是位高权重,整个合众国也没有几个军区司令,通常都是经过多层考验。所以忽然提拔一个准将当军区司令,是十分罕见的。
但实际上,詹姆斯.麦克弗森将军虽然在这个时代名气不大。另一个时空的名气也一般,不如格兰特有名,但其实素质一点也不比他差,甚至还有所胜出,是一名十分优秀的将军,只不过是运气不如格兰特而已。
在另外一个时空,甚至格兰特自己都承认,他的才能不如詹姆斯.麦克弗森。
这名将军也是西点军校出身,而且还是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毕业后,曾经长期在工兵部队服役,加上他本身具备的土木天赋,所以尤其擅长土木作业跟防守战。
在这之前,他只是格兰特手下的一名准将,本来如果没有意外,他也应该要参加维克斯堡战役的,毕竟他是格兰特最信任的将军之一,且他跟格兰特的关系,一点也不比格兰特与谢尔曼之间的差。
但不巧的是,他在部队临开拔前,不小心从马上摔了下来,跌断了右小腿,行走不便,所以才被留在纳什维尔城养伤,这样一来,反倒是让他躲过了维克斯堡战役的惨败。
此后,坎伯兰河军团出兵攻打孟菲斯的时候,就是他,强烈的反对威廉.罗斯克兰斯的出兵决定,要求在纳什维尔加强防守,跟对方打防守反击。
结果很明显,由于威廉.罗斯克兰斯的一意孤行,攻打孟菲斯的坎伯兰河军团一败涂地,几乎全军覆没,连威廉.罗斯克兰斯也战死疆场。
由于高层军官的缺乏,他这个小小的,还在养伤中的义务兵准将就一跃成了纳什维尔的最高长官。
在那之后,由于中国人忽然停止了脚步,没有趁势攻击纳什维尔,所以给了在纳什维尔城的詹姆斯.麦克弗森一个难得的喘息时间。
詹姆斯.麦克弗森开始利用总统的新法令,也就是义务兵役制,以美利坚合众国的名义,强制征召纳什维尔城所有年满十八周岁的男子当兵,武器不够就去当民工,开始围绕纳什维尔城修建大量的土木工事。
与此同时,他还发电报给白宫,要求总统赶紧派援兵过来,而且要正规军。
结果,林肯果断的拍电报,提拔詹姆斯.麦克弗森为合众国正规军的少将,任命他为坎伯兰河军区的司令官,还告诉他,已经让密西西比河军团与俄亥俄军团赶过来,让他稍微坚持一下就可以了。
林肯告诉他,只要坚持住,给他时间,后续援军跟补给会源源不断的送过去,帮他稳住战线,所以在那之前,他必须承担起防守纳什维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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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了防备中国人的炮击,他还用水泥砖头加木头,在壕沟周围修建了很多小型堡垒。还在堡垒里面摆放了一门十二磅炮,这实际上就是一个个的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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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现在的纳什维尔,那就是一个坑坑洼洼的大工地,连李永吉看了那一环套一环,好像月球表面似的阵地都头疼,就更不用说还在用前装枪的英法联军了。
别看表面上,纳什维尔只有两万多人的部队,且大都是临时征召的家伙。没什么作战经验,但如果一心防守,要攻下来也是十分困难的。
英法联军才三万多人,重火力也不多。怎么可能轻易拿下有有两万多人防守,且修筑了大规模永固阵地,还有大量火炮的重镇纳什维尔?就算能打下来,他们要损失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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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前,英法两国的陆军最多就是打酱油,他们的海军会封锁美国人,但也是以威慑居多,不会过于逼迫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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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原本他们根本没想过要去打什么纳什维尔,结果呢,在组建联合司令部的时候,联盟国的人忽然提出一个议案,要英法联军去打纳什维尔,以显示他们的诚意!
尽管中国人也跟着说了,只是要他们在纳什维尔附近建立一个前沿阵地,困住纳什维尔,并没有真的要他们攻打那座城,而且后面还有中**队做支持。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姿态问题,他们英法联军只要在合众**队面前亮一下相,让合众国的军队知道英国法国也主动出战了,就足够了。
话是那么说,但这样一样很危险,更何况那本来就不是英法联军的目的,他们原本就只是要去加拿大加强防守,等待时机,可没想现在就跟合众国的军队死磕的。
英**队与法**队的指挥官也不是傻子,他也看出来了,中国人是要把他们顶在第一线,牵制住纳什维尔,然后中国人就可以在后面悠哉游哉捞好处,反正他们在孟菲斯,靠着密西西比河,还有战舰,情况不妙也可以立刻走人。
英法联军就不同了,他们要去纳什维尔附近列阵,又没有中国人那些高速机动的车辆,战船也不方便过去,所以一旦有危险,他们就只能跟对方死磕。
这个时候呢,正好出了下面的人因为中国人的伙食太好的问题,而眼红的大闹特闹,所以,英国与法国的指挥官才灵机一动,顺水推舟,借着这个由头,刻意把事情搞大,甚至联合提议,重新召开了联席会议,就是希望胡搅蛮缠,把事情搅黄了。
只要时间拖下去,乱下去,他们也就不必再去打纳什维尔了,不撕破脸,就拖下去,等纳什维尔的援军抵达,他们也就没必要去打了。而一旦吵啊吵的撕破脸,他们正好气不过的走人。
这样一来,他们就不是不遵守盟约,不执行命令,也不是单方面的毁约者,而是大家都有责任,因为是吵架啊,是谈不拢啊,既然谈不拢,那自然是不能执行先前的命令的。
要不说呢,这就是民主式联盟的好处啊,看不顺眼,不合心意,就胡闹呗,闹完了,也就不必执行先前的计划了。(未完待续。。)